一次穿越时空之旅——读托克维尔《旧制度与大革命》

李志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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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仁者见仁,智者见智。有人说他在解构革命,实际上他是在反思历史

一、 托克维尔其人其文

托克维尔这个名字已不再为中国读者感到陌生,近年来他的著作风靡学界,在世界各地掀起了研究托克维尔的风潮。作为是法国十九世纪的政治评论家,何以有着如此之大的魅力呢?只要拜读过他的作品的人就不会感到惊诧,其著作中流露出的智慧光芒闪烁古今,辉照世界,其大胆的预言一个一个被证实,不得不说他的观点是建立在坚实的理论基础和敏锐的观察之上的。托克维尔想“为后世留下自己的痕迹”,尽管他曾做过国会议员、内阁部长,然而他深信“立言”比“立功”更适合自己的性格,他做到了,他留下的著述不多,却是不朽的。

《旧制度与大革命》写于1851年到1856年之间,当时的法国正处在拿破仑三世发动政变建立和巩固第二帝国的时代,信奉自由主义的托克维尔对之悲观失望,成为“国内流亡者”,《旧制度与大革命》中浸透着对法国命运的深沉思考,和对拿破仑三世专制制度的强烈仇恨。

托克维尔出身于穿袍贵族,当过法官,这一点倒是跟孟德斯鸠相似(他也一直以孟德斯鸠为榜样)。他的外祖父曾为路易十六辩护,被送上断头台,他的父母在大革命时期被捕入狱,如果没有发生热月政变,恐怕难逃雅各宾专政中血腥镇压。家庭的阶级的烙印不可避免地烙在他的身上,尽管他在政治上倾向自由主义,曾拒绝继承贵族头衔,但这并不妨碍他有着贵族般的情感。他对自由情有独衷,对平等、民主却充满矛盾。他察觉到了:“平等的逐渐发展,是事所必至,天意使然。这种发展具有的主要特征是:它是普遍的和持久的,它每时每刻都能摆脱人力的阻挠,所有的事和所有的人都在帮助它前进。”1但是他又对贵族制度依恋不舍(这也与孟德斯鸠类似,孟德斯鸠也为贵族制唱赞歌,把作为一个单独形态存在已很牵强的贵族社会,吹嘘其原则为美德),他指出:“世界上所有社会中,长期以来一直最难摆脱专制政府的社会,恰恰正是那些贵族制已经不存在和不能存在下去的社会。”2他还认为,贵族制度在治国和立法上优于民主制度,“贵族有自我控制的能力,不会被一时的冲动所驱使。他有长远的计划,并善于在有利时机使其实现。”3我们不能说他讲到的贵族制的优点全是虚妄之谈。的确,在王权强大到没有任何阶层能够制衡的地方迈向民主也步履艰难,但是美国却是没有引入贵族制但建立起民主的典范。至于有长远打算更非贵族制度的专利,开明专制或威权统治下也不乏此例,彼的大帝改革、韩国在朴正熙时期的“行军式”经济计划不也是成功的例子吗?

对于民主,他在早期著作《论美国的民主》中一方面盛赞美国独立后出现的一个平等、民主的新社会,并且预言民主将是世界历史的大势所趋。任何力量都不能阻挡。但他对民主依然抱着深深的不信任,他提出了民主社会下“多数暴政”的问题,这将使少数人丧失自由,迫使他们诉诸武力,结果社会陷入无政府状态。这一点也是托克维尔的过人之处,他对之是深有体会的,法国大革命中人民的民主,最后成了对贵族和教士们,甚至被排斥的部分资产者的多数暴政,这一现象在后来的革命中更是屡见不鲜。因此,当二月革命特别是六月起义爆发时,他表现的无比恐惧,他在《回忆录》中表白说:“在思想上我倾向于民主制度,但是由于本能,我却是一个贵族——这就是说,我蔑视和惧怕群众,自由、法制、尊重权利,对这些我都极端热爱——但是我并不热爱民主。……我无比崇尚的是自由,这便是真相。”4

抛开偏见,托克维尔《旧制度与大革命》中的基本观点依然是伟大而公允的,在某种程度上比柏克的观点更加理智深邃,也许这是因为他写作时大革命时代已经久远,故而更能冷静思考。他肯定大革命的合理性,他在书中指出,法国革命是由最合情理性的原因引发的,上层阶级的性情使然,不可抑制的人民的性情则使这场革命愤怒与理性并重。他用事实说明,大革命合情合理,其来临有着必然性,尽管凶暴,唯有法国大革命才能扫除流弊,解放人民,解放农民。他谈本书的主旨时说到:“我要和他们一起经历1789年的最初时期,那时对平等与自由的热爱共同占据者他们的心灵;他们不仅想建立民主的制度,而且要建立自由的制度:不仅要摧毁各种特权,而且要确认各种权利,使之神圣化:这是青春、热情、自豪、慷慨、真诚的时代,尽管它有各种错误,人们将千秋万代纪念它,而且在长时期内,他还将使所有想腐蚀或奴役别人的那类人不得安眠。”5

托克维尔宽恕了法国大革命曾经创造的过分的中央集权制和许多专制工具:所有这些在大革命之前即已存在;他宽恕曾摧毁可阻止无政府状态或专制状态的制衡力量:大革命之前他们已经消失。但是。他所指责的是,大革命直至1848年为止,尚未能创设任何制衡力量,而这并非革命者们所不知道的。《人权宣言》中早就指出:“凡分权未确立,权利无保障的社会,就没有宪法。”他指责大革命恢复了旧制度的全套政府机器,并建立起这样一种局面,在不到六十年中人们被两次投到专制制度之下,它比旧专制制度更合逻辑,更加平等(平等的奴役),但也肯定更为全面。

拿破仑三世的专制建立(他是得到法国大多数人支持的),对于托克维尔等自由主义者是一种深深的失望,一种对这个国家自革命以来一直珍视的各项原则的闻所未闻的背离,一种为了革命的物质成果而牺牲革命的精神成果的可悲倾向,一种在本应从世界上永远扫除专制暴政的思想的影响下产生的新形式的专制主义。法国人曾付出重大的代价去消除的东西却又重新归来,而且是法国人选举、支持上台的。这不得不说是一个黑色幽默。他发现世界上有许多民族没有经历过如此之多的危机和灾难,随着社会的演进逐步达到了法国人曾经梦想、曾经缺乏的、甚至法国曾抢先达到的并超过的政治自由。

革命很少尊重个人自由,革命崇拜武力,盲目信奉中央政权至高无上的权力,托克维尔很早就意识到革命在现代社会确立了社会地位平等,谁能说革命不会像昔日的罗马帝国一样为新形式的专制暴政铺平道路。迷信暴力而缺乏建设的革命,常常在摧毁一个旧世界后,又以某种形式回到旧制度的起点上来。在法国革命爆发仅仅一个月的时候,就有人敏感地发觉:“我们已经迅速地从奴役走向自由,我们正在更加迅速地从自由走向奴役。”英文中革命一词“Revolution”,其词根即是“Revolve”,就是旋转、围绕的意思,也许在英国人看来,革命就是兜圈子,最后还回到原地,只有坚实的改革才有出路。

柏克也反对法国大革命,他是从对传统的尊重角度来看问题的。他认为,传统乃是人类世世代代智慧的结晶,我们对之只可以满怀敬意地加以珍惜,而不能彻底加以否定,完全打碎。现实生活中的不完美乃是常态,我们只可以求之于历经久远的传统智慧,而不可以像法国大革命一样,从一种形而上的哲学体系出发,而不以现实生活为基点。

柏克是以英国人的视角看待法国大革命,不可避免有了先入为主的判断。法国不同于英国,她没有妥协的传统,英国的进路在世界历史上都是独特的,而法国的历史就是一部暴力斗争史。法国的政治文化就是起义与叛乱,越是把法国大革命放在十六世纪以后的法国历史中,我们越是发现其与前一时代的连续性。无论使亨利四世时代还是路易十四、路易十五时代,贵族经常不服从国王的命令,发布一些国王看来无效的命令,而国王则派兵进入会议轰走会议代表,逮捕他们的领袖,将他们流放或杀头,这也是家常便饭。王室若赢,造反的贵族就遭流放;贵族若赢,他们要么掌握王室大权,要么立中意的人为王。国王的让步或贵族的失败、妥协,都是很常见的事情。挟带着一定程度的强制甚至兵戎相见的政治游戏,革命是这种文化规定的游戏的延续,至少在19世纪70年代以前,这种游戏没有实质的变化。6巴黎公社期间,工人拿富豪们做人质,政府军则枪杀工人,在公社失败的前夕,全部人质被处决,这就是法国的方式。这样的反反复复在法国革命前的几百年欧洲各国都习以为常了,以至于当大革命爆发时,各国“君主和大臣认为革命只不过是一场周期性的疾病,各个民族的体质都难以避免,它只是为邻国的政治开辟新的领域,别无其他后果。”7若能有英国的方式当然羡慕,然而各国的事实往往是君主不开明,当权阶级不妥协,到这时革命往往是迫不得已的选择。米涅说得好:“迄今为止,各民族的编年史中还没有过这样的先例:在牵涉到切身利益的时候还能保持明智的态度。应当做出牺牲的人总是不肯牺牲,要别人牺牲的人总是要强迫人家做出牺牲。好事和坏事一样,也是要通过篡夺的方法和暴力才能完成。除了暴力以外,还不曾有过其他有效地手段。”8

柏克的论断适用于法国是武断了一些,他远没有托克维尔来得客观公允。部分是由于他的文化背景使然,使他不能不带先入为主的偏见去观察问题,部分则是因为托克维尔自己所指出的,他写作的时代已经“离法国大革命已相当远,使我们只轻微地感受到那种令革命参与者目眩的激情,同时我们离大革命仍相当近,使我们能够深入到指引大革命的精神去加以理解。”但是在传统这一观点上,二人有着相似的观点。柏克认为,传统作为人类悠久智慧的结晶,是不应该彻底砸烂的,而且也是不可能彻底砸烂的。相反地,它是人类最可宝贵的财富,是人类健全的进步和发展的进一步保证。托克维尔则指出,1789年的革命中,法国人以任何人民前所未有的最大努力,将自己的命运断为两截,把过去和将来用一道鸿沟隔开。为此,他们百般警惕,惟恐把过去的东西带进他们的新天地:他们制定了种种限制,要把自己塑造得与父辈迥异;他们不遗余力地使自己耳目一新。然而,“在这项独特的事业中,他们的成就远较外人所想象的和他们自己最初所想象的要小。”“他们在不知不觉中从旧制度继承了大部分的情感、习惯、思想,他们甚至是依靠这一切领导了这场摧毁旧制度的大革命;他们利用了旧制度的瓦砾来建造新社会的大厦,尽管他们并不情愿这么做;因此,若要充分理解大革命及其功绩,必须暂时忘记我们今天看到的法国,而去考察那逝去的、坟墓中的法国。”9这便是本书的主旨,我们冒昧地用朱学勤教授的一句话做一正文的开头:“人类历史没有飞跃。”

 

二、“他们利用了旧制度的瓦砾来建造新社会的大厦”

法国大革命似乎是以横扫一切气魄摧毁了旧制度的一切,并要使之万劫不复。然而不管它的表象是什么,它大大破坏了旧世界,却没有建设起一个全新的世界。他是一场社会政治革命,这场革命的效果就是摧毁中世纪以来绝对同统治欧洲大部分人民的封建政治制度,代之以更简单、更一致、以人人平等为基础的社会政治秩序。它的确气概非凡,但也不像外人所认为的那样是把旧世界彻底摧毁了。

法国大革命之初就对教会发起了攻击,教会的势力受到了沉重打击。“在大革命产生的激情中最先燃起的和最后熄灭的是反宗教的激情”。然而大革命真的是要与宗教为敌吗?托克维尔做出了否定的回答,“反宗教之战只是这场伟大的革命中的一个事件,是大革命面貌的一个突出的却转瞬即逝的特征,是酝酿大革命并为其先奏的那些思想、激情、个别事件的暂时产物,而不是大革命的本身特点。”

的确,十八世纪的哲学,也即启蒙思想具有深刻的反宗教性,它以理性为武器,反对的是蒙昧,教会之所以成为启蒙思想的敌人是由于其反对科学、反对进步。但是要是以为,宗教与科学、民主格格不入,那就永远不能理解西方人的思想了。在他们看来,宗教与科学不是解决同一层面的问题,科学是物质层面,宗教是精神层面,二者并行不悖,而且相辅相成。不论科学多么发达,人间总还是会有不完美的地方,这时只有天堂才是慰藉。不明白这一点就不会懂得为什么牛顿和爱因斯坦这样的大科学家都是虔诚的教徒。宗教也未必与民主社会为敌,恰恰相反,基督教的教义是最讲求平等的,即上帝之下人人平等,基督教在民主社会反而有利于维护良好的民情,这对维系民主至关重要,这一点在托克维尔的早期著作《论美国的民主》中已论述,在本书中托克维尔也借一美国人之口指出,没有宗教,文明社会,特别是自由社会,便无法生存。尊重宗教是国家稳定与个人安全的最重要的保障。那么为什么在法国,基督教却成为革命的首要对象?托克维尔指出,其差别在于是否政教分离。“基督教之所以激起如此大的仇恨,并非因为它是一种宗教教义,而是因为它是一种政治制度:并非因为教士们自命要治理来世事务,而是因为他们是尘世的地主、领主、什一税收取者、行政官吏;并非因为教会不能在行将建立的新社会里占有位置,而是因为在正被粉碎的旧社会中,它占据了最享有特权的、最有势力的地位。”10宗教被打击是由于其与大革命致力于推翻的封建制度盘根错节的纠缠在一起。教会用以治理教会的各项原则阻挡了启蒙思想家要在世俗政府中树立的原则。教会建立在等级制度基础上,它反对各等级平等,尽管这与宗教的教义不符;它到处卷入政治权力,这也和教会的使命格格不入;教会在别处谴责罪恶,却使政治权力中的罪恶神圣化,并利用神圣不可侵犯性来掩护罪恶,似乎要使政治权力像教会一样万古长存。因此,要攻击国家制度,必须摧毁教会制度,教会制度乃是国家制度的基础和楷模。要想和睦相处,就必须基于世俗社会和宗教社会不同的性质用不同的原则来治理,也即政教分立。事实证明,随着大革命所攻击的一切旧政治制度更彻底地被摧毁,宗教激起的仇恨也日渐减退,当教士从一切和他们同时垮台的东西中日渐分离出来时,教会的力量在人们的精神中逐渐恢复,宗教逐步得到复兴,并且更加稳固了。

法国大革命摧毁了旧政府,它摧毁了一切与新时代不符的事物,由于旧的政治法律和宗教习俗、道德习惯都混合交织在一起,所以革命似乎是摧毁了一切。然而旧政府坍塌了,但它的地基还在。大革命中产生了一个庞大的中央集权的政府,它来自何方?恰恰是旧制度。当然,是革命的需要催生了它,然而没有旧制度下的强大王权作铺垫,它能够凭空产生吗?中央集权的政府早在路易十四时代就已形成,岂止是中央集权,而且还是皇帝集权,路易十四不是号称“太阳王”吗?他还说:“朕即国家。”后继者们砸碎了旧国家的机器,但是他们想不出,也许压根就没有想过他们应该如何组织一个不一样的政府。他们还想利用中央集权的政府来推行所谓的革命理想,他们想利用旧制度最完备的国家机器来实现国家再造,结果,新政权又沿用了旧的一套组织体系,革命者们又建造了同一性质的政权。这就是历史的惯性,和传统潜移默化的作用,其力大无比,又润物细无声。法国在路易十四时期建立的“行政监察制度”,也即总督制,一直保留到大革命后,无非换个名字叫“特派专员”,直到现在,地方和城市的自治政府所作的一切决定,仍需经过中央政府代表的批准。法国大革命后的中央集权制正是从革命的废墟中产生,在旧政府的地基上,用旧制度的瓦砾建造的。虽然大革命建立的政府更为脆弱,但是比起它推翻的任何政府却强大百倍。

此外还要指出的是,法国大革命所采用的手段是激进惨烈的,但是并非史无前例的;它所宣传的一切思想都是新颖前卫的,但是并非前所未有。在各个世纪都有这样的鼓动宣传者,他们为了改变某些具体的法律习惯而诉诸于人类社会的普遍法则,并以天赋权利来反对本国的政治制度。斯多葛学派就曾用自然法来反对奴隶制,不久前美国更是依据天赋人权,进行了一场伟大的革命。15世纪,人们也用自由、平等的旗帜来呼唤革命,但是轻而易举就被扑灭了。只是18世纪,旧制度已经到处频临崩溃,众多的民族产生了革新的需要,革命的旗帜稍稍一挥,立刻就应者云集,一句话,革命乃是时势所至,非人力强为。一切主要取决于旧制度的发展程度,否则革命不会如此深入人心。用马克思的话就是,当社会物质生产力发展到一定阶段,旧制度不能够再容纳的时候,社会革命的时代就到来了。

 

三、“历史是一座画廊,那里原作很少,复制品很多”

长期以来,革命就被看作是革故鼎新的首要手段,尤其在一些国家,人们更是将它神圣化,谁要是“反革命”,谁就是反对历史的进步,这是天大的罪名。然而,等革命的激情消退,展现在人们眼前的世界却同旧制度如此的相似,以至于我们都怀疑革命是否有推动历史进程的巨大魔力。R.里特尔在他所著的《毛泽东传》结尾处有一句点睛之笔,“旧世界的阴魂总是附在新社会的躯体上复生”。的确,当我们再读黄仁宇的《万历十五年》,我们会感到一种似曾相识的感觉,历史的传统使我们难断难分,五百年过去了,我们与祖先依然有着很多的相似之处,尽管期其间经历了朝代更迭和大大小小的革命。不仅我们如此,法国亦然。“1789年的勇士们曾推翻这座建筑,但是他的基础却留在这些摧毁者的心中,在这基础上,它才能突然间重新崛起,而且比以往更坚固。”11这指的是旧政权的物质形态,而思想呢?是不是可以涤荡一清呢?回答是更困难。“即使他们真正摆脱了主子的统治,他们也无法摆脱主子灌输给他们的或听凭他们吸取的种种错误思想罪恶习俗不良倾向的束缚。人们有时看到,人民在行使自由权的时,竟然把奴隶的好恶也搬了过去,对自己的行为不能控制,以致蛮横地对待自己的老师。”12

法国大革命后许多年,人们早已忘记了真正的旧制度的样子,人们以为现在的诸多事物都是大革命的产物,好似大革命重新开创了世界一样。深入到旧制度留下的遗迹中去,通过大量的人口土地登记表、政府公文档案、官员间的信函,托克维尔发现事实并非如此。好多旧的制度在革命前已在消亡,现在的诸多面貌在那时已经形成。大革命仅是在已进行了一半的改革基础上继续深入发展。

革命前农奴制在法国已经解体,大量农民已拥有地产,并非大革命才使农民得到了土地,而是它暂时解放了土地,废除了封建义务这一旧制度的残余。诚然,雅各宾专政时期没收和拍卖贵族和教会的土地增加了小农的数量,但这是以暴力的手段继续了旧制度下一直进行的改革。

中央集权制也被认为是大革命和帝国的业绩,然而早在路易十四时期,中央的权力已经强大无比,而且一直在膨胀。国家的整个行政均由国王领导下的御前会议统管,其内部的事务的管理都单独委托给一位官员,即总监来处理。地方各省设一总督,代表中央统治,各县各有一名总督代理作为总督的属员,可以由总督随时撤换。约翰·劳(苏格兰金融家,曾受雇于法国政府)在任财政监督时,惊讶地发现,“法兰西王国竟然是由30个总督统治的。没有最高法院,没有等级会议,各省的祸福,全系于这30位在各省任职的行政法院审查官的身上。”13这一形式在革命后依然未变。旧制度的机构被搬进新社会,其数量比人们想象的要大得多,它们通常改头换面,但保存了旧有的形式。

旧政权摧毁了几个世纪以来的地方自治与城市自由,代之以事无巨细的监督管理,它给古老的民主留下的是一个虚假的躯壳。一方面,各地的政府到处都蜕化为寡头统治,极少数人以一己之见主宰城市的全部事务,远避公众耳目,不对公众负责;另一方面,某些城市和某些三级会议省还保留着形式的选举,只不过人们再也没有热情去投票了。“他们自以为这样便可将只有专制力量才能给予的种种便利与公众认可的道德力量结合起来。这种尝试几乎全告失败,人们很快发现,要长期维持这些没有实质内容的欺人假象是不可能的。”14托克维尔对之做了形象的描述,“最专制的政府也能够与某些最民主的形式结合在一起,乃至压迫人还要摆出若无其事的可笑样子。”这样的事情,我们也不曾少见,历史在各国的不同阶段也是“何乃相似尔”。

那时,教区的民主会议即使做出一致的决议也不能自作主张,什么都要得到御前会议的批准方可进行。中央政权已成为社会机器的唯一动力,成为公共生活的唯一代理人,但是它的积极性常常毫无结果,甚至反倒有害,因为它时常想做超出自己力量的事,或做无人能控制的事。这必然是极端的无效率。它不想让法国陷入荒芜,但是事与愿违,它得到的却是一片死气沉沉。当时要想修补被风刮坏的教堂屋顶,或者重建本堂神甫住所坍塌的墙垣,都必须获有御前会议的裁决,这个过程一般得二到三年。可怕的集权!这样的景象,相信法国人民不曾少见,我们又何尝陌生。旧制度下的政府似乎成为了全法国人民的监护人和实际上的主人,“如果说这个蛮横字眼当时尚未造出,至少它在事实上已经存在。”15

相应地,巴黎作为首都取得了非凡的重要地位,它压倒了外省,仿佛巴黎就是法国本身。这也不是什么新事物,旧制度后期就是如此。政府已经集权到这种程度了,巴黎自然就会如此。全国几乎全部的大贵族,和一部分中等贵族都离开了故土,来到巴黎。富裕的商人、有识之士也纷纷来此。只有这里,才有政治资源可寻,只有这里才有活力可言。其他的一切地方,都在巴黎的控制下变得死气沉沉,法国的原动力集中于巴黎。旧制度末期以来,法国有一颗硕大的头颅,却只有麻木的四肢,这就是旧君主制弱不禁风,只要在首都给予打击,就会突然毁灭的一个重要原因。革命以来,政府更迭之频繁,也有此缘故。旧制度覆灭了,历史却在一遍遍重演。直到今日,巴黎依然在法国居于压倒一切的重要性,这个城市拥有1200万人口,超过是全法国的1/5,它是这个国家不论在政治、经济、文化和教育各个方面,均是无可置疑的中心,这在西方各国中也是极为典型的。

一般认为,把司法权逐出行政领域是大革命的产物,法国行政法院的雏形国家参事院的设立是在拿破仑时代。但是在旧政权下,法国就设立了各种各样的特别法院。旧制度下王权唯一没能吞没的是司法权,因为司法机关掌握在贵族手中,他们靠着世袭、或者购买的职位终身任职。虽然,这并非一种良好的政治结构,但是的确起到了约束王权的作用。托克维尔比喻说,这好似一道堤防,尽管歪歪扭扭,却分化了洪水的力量,减少了它的冲击。当时,高等法院是唯一对王权桀骜不驯的机关,传统上国王的法令必须经其注册方才有效,高等法院据此同国王做了不屈不挠的斗争。

为了更便利地使用权力,国王们设立了各种各样的特别法庭,它们就设在行政机关内部(总督按官方行政语言来说被称为派出专员,也属于行政法院系统,代表行政法院)。凡是涉及到公共利益或解释政府法令引起的诉讼概属之管辖。他的目的很明确,庇护行政官吏,以使王权的意志能横行无阻。这样,哪怕是芝麻绿豆般的小官,只要与政府沾上一丝一缕的联系,就敢为非作歹,无所顾忌,除了政府之外谁都不怕。“专制这时已经明目张胆,人们只得屈从暴力,因为我们在公正的幌子下,依法律的名义放任何认可唯有暴力才能强加给他们的一切。”16

旧制度下法院从未完全履行其职能,而高等法院又常常与国王争夺政策的制定权。托克维尔指出,权力的危险在这两个方面同样危险,但是政府干预司法更为危险。“因为法庭干预政府只对案件有害,政府干预法庭则使人们堕落,是他们变得兼有革命性和奴性。”17多么警醒的话啊,长期以来人民在被政府欺凌之下诉冤无门,他们暂时可能含垢忍辱,屈从于淫威之下,但是愤怒积攒到一定程度就是火山的总爆发。这不是仅仅出现在旧制度的事情,仿佛一革命就万事大吉,人民从此永远幸福安康,这需要切实的制度建设。革命后的政权却继承了这一传统,并将此加以制度化。以至于托克维尔愤怒地说,“大革命之前,政府只有依靠不合法的和专横的手段才能庇护政府官员,而大革命以来,它已能合法地让他们违反法律。”18至于行政法院真正成为制约行政权强有力的手段,那已是第三共和国以后的事了。戴雪在《英宪精义》中对法国行政法院的批判并非空穴来风,只是世事变迁,法国逐渐走上正途,机构的性质也逐步发生了转变。

旧制度下法律字面上刚硬严峻,实行起来却软弱松怠。托克维尔说,“谁若想通过法律汇编来判断那个时代的政府,谁就会陷入可怕的谬误之中。”当时政府很少进行最为必要的改革,即使进行了也很快便放弃了,因为这些改革需要不屈不挠的毅力才能成功,但是政府却不断地更改某些规章或修正某些法律。即使法律没有变更,执行法律的方法每天都在变动。从旧政府留下的秘密文件中,托克维尔发现了法律与现实生活是如此疏离,法律竟如此遭人蔑视,甚至遭执行法律的人的蔑视,因为那时既无政治议会,又无独立报纸,大臣及其官署的任意胡为、专横跋扈和变化无常均不受限制。即使判决引用法律,可是在执行中无不受到重重变更。“政府不断允许人民援引例外,而不按它自己的命令办事。它很少破坏法律,但他每天都根据特殊的情况,为了办事方便起见,悄悄地将法律像任一方向扭曲。”19相应地,人民服从当局不是出于法律,而是出于习惯,每当人民偶尔激动时起来,越出了当局划定的轨道,镇压人民的也总是暴力和专权,而不是法律。法国是较迟迈入法治的西方国家,或者忍受专制或者诉诸暴力,这是近代法国的特征,这样的种子早在旧法国就已种下。

在本部分的结尾,我想用《圣经·传道书》中的一段作一概括:“已有之事,后必再有;已行之事,后必再行。日光之下,并无新事。岂有一件事人能指着说:‘这是新的?’哪知在以往的世代,早已有了。”20我并非是要消极地表明历史在不断地循环往复,而是希望人们保持一种对过去的世代的敬畏,不要以一种历史在我这里终结的倨傲看待过往昔,因为你身上也许就有旧时代的影子。

 

四、“革命并没有带来什么不是来自历史、不是由旧制度先前政策可以解释的结果”

革命为什么偏偏在法国爆发,为什么发生在旧法国最为繁荣的时期,国王最仁慈地时候,为什么它来得如此势不可挡,手段又如此惨烈彻底?为什么法国大革命以自由平等始,而以专制独裁终。这就是本章要解决的问题。

法国在很早的时候就确立了专制王权,公共自由早已在生活中消失。但是到了18世纪,专制再也无法延续了。这是哥白尼早已指出了日心说,牛顿发现了三大定律,瓦特发明了蒸气机的时代,西方的理性主义在自然科学的蓬勃发展下日益高涨的时代。在人类的蒙昧荒蛮的年代里,专制统治可能会牢不可破,因为人们会把君主的统治视作上苍的意旨,会对自己苦难的命运看作天意的安排,安之若素,逆来顺受。但是现在,法国的存在着一个掌握者知识,并对人类的理性,确切的说是自己的理性高度自信的阶层,他们以为凭着理性的指引,可以战无不胜,可以达到任何目的。他们自己这么想,也教育人民这么去做。他们就是法国的启蒙思想家们。

这些法国的文人哲学家们也许观点各异,甚至互为论敌,但是在一点上他们是相似的,即他们都认为,应该用简单而基本的、从理性和自然法中汲取的原则来取代统治当代社会的复杂的传统习惯。他们所信奉的观念同他们那个时代的社会基础是如此的不相符,以至于在他们看来,要在旧有基础上进行改造是不可能的。然而这些从往昔延续下来的残破凌乱的旧制度虽已丧失效力,却仿佛还要垂诸万世。他们对之感到厌恶,想以理性为唯一的依据和标准,以他们自己的想法,去勾画新社会的蓝图上。

这样一些人在任何文明国家里都是存在的,但是不幸的是,法国的有其特殊之处:这些文人在这个国家里不掌握任何的国家权力,他们没有受过任何有关政治生活的教育。“他们的生活远远脱离实际,没有任何经历能使他们的天性中的热忱有所节制;没有任何事物预先警告他们,现存事实会给哪怕最急需的改革带来何种障碍;对于必然伴随着最必要的革命而来的那些危险,他们连想都没想过。他们对此毫无预感;由于根本没有政治自由,他们不仅对政界知之甚少,而且视而不见。”21这样,作家们就更敢于大胆创新,更热爱那些普遍的思想和体系,更蔑视古代的哲理,更相信他们个人的理性。这样的特色不会存在于有着广泛政治自由和实践的英美知识分子中,在这些国家政治学家本身就是政治实践者;它也不会存在中国,因为学而优则仕的传统使他们不会去反对政治制度本身,读书人就是官僚的后备军。

所有这些人中尤以卢梭的思想最为激进,其他人大多还主张温和的改革,哪怕其学说促成了革命的爆发,也是不自觉的。而卢梭则不同,他认为所有的一切不平等皆由于自文明的发展背离了人的自然状态,因此在现有的基础上改进是没有用的,只有重新建设一个新社会。卢梭说:“人们只是继续不断地改善(统治权力),其实他们应当像来客古士在斯巴达所做的那样,首先扫清地面并抛弃一切陈旧的材料,以便重新建造一座美好的大厦。”22这是多么危险的思想啊!也许作为思想者,卢梭是伟大的,但是一旦这些思想被付诸于实践,结果将是灾难性的。“因为在政治家身上引为美德的东西,在政治家身上有时却是罪恶,那些常常使人写出优美著作的事物,却能导致庞大的革命。”23毕竟它们都是一些先验的形而上的书斋哲学,没有建立在经验的基础之上,更没有经过实践的检验。法国大革命中不断出现暴力专政和血腥镇压,与之相对的却是革命旗帜和理论的和善,为什么会有如此怪异的现象呢?那些施虐者在把大批的人送上断头台的时候,还抱着崇高至善的理想。罗伯斯庇尔不就是卢梭的忠实信徒吗?柏克曾经说过,要是卢梭复生,看到法国大革命的血腥也会晕过去的。他说这句话的时候,法国革命仅仅开始一年,他还没见到雅各宾专政时期25万人被送上断头台的恐怖,那时他恐怕要瞠目结舌了。法国引以为傲的思想家们促成了法国大革命,并且为血腥做了铺垫,此为革命在法国爆发,而且手段暴烈的原因之一。

法国革命爆发的第二个重要原因是民情,也正是这一原因决定了革命的残酷和结局的悲剧。托克维尔对旧制度下的民情做了分析,这对托克维尔来说不是第一次。早在《论美国的民主》中,他就犀利地指出,民情是美国能维系民主自由不坠的三大支柱之一,而且在其中居于首要地位。自然环境、法制、民情三大因素,如果“按贡献给他们分级……自然环境不如法制,而法制又不如民情”24。对于民情的重要性,托克维尔做过一个形象的比喻,他说:“美国的联邦宪法,好像能工巧匠创造的一件只能使发明人成名发财,而落到他人之手就变成一无用处的美丽艺术品。”墨西哥照搬了美国的宪法,并未使墨西哥富强,何哉?民情不同使然。

本文最初就谈到法国政治生活暴力性的问题,这一传统一直延续到第三共和国成立以后。为什么法国人总是要用暴力来解决问题呢?难道法国人就想不出比这更好的办法吗?革命信奉武力,革命很少尊重人权,革命总是带着血腥和难以弥合的阶级裂痕,最为致命的是,革命中迅速集中的权力很可能为新的奴役铺平道路。当然有更好的办法,但是在法国行不通。革命总是迫不得已的选择。托克维尔指出,“几乎一切罪恶,几乎一切错误,几乎一切致命的偏见,其产生持续发展,实际上均应当归咎于我们大多数国王一贯采取的分而治之的手法。”25

旧制度下,文明的发展已使得法国人民越来越彼此相似,土地不再为贵族独有,文化已深入到一切有产者阶层,从外部特征上,已看不出大贵族与有钱的资产者有什么差别,平时也发现不了富裕的农民和小贵族究竟有什么差异。然而捐税的不平等却在貌似平等的资产者和贵族教士之间划出了一道鸿沟,残留的封建特权使得农民忍无可忍。

公共事务的基础在于捐税,一旦各个等级不再平等地缴纳捐税,他们就缺少了共同相关的利益基础。英国的贵族和资产阶级能够联合起来反对王权,是因为国王非法征税造成了他们共同的损失,缺乏了共同纳税这一基础,各阶级就无需一起讨论磋商了。再也没有任何他们共同感受到的需要和感情,不用多久,他们就会漠不关心。岂止是漠不关心,而且还彼此憎恨。试想一下,你跟某些人现在一样富有,一样有文化,平时你自认为不比他低,然而一旦到了征税的时候,你需要缴纳大量的收入给国家,而那个平日里和你差不多的人却分毫无损,这时你该是多么的不平衡。纳税人感到的不是纳税的光荣,而是一种受侮辱的感觉。

贵族本来是因为无偿为国家服兵役而享有了免税的权利,然而贵族的军事义务早就为国家的常备军所代替。法国的国王们不愿受制于贵族,他宁肯相信自己招募的军队,他当时又害怕贵族,所以才免除了贵族们的义务,而又保留了他们的权利。这样赋税的重担就压在第三等级身上,而且随着王权的强大,贵族被逐渐排除出国家一般行政领域,代之以国王任命的大臣、总督,为了安抚贵族,他们的经济特权得到了加强。没有了政治、军事领域的特权,贵族们便把免税权看得倍加珍重。这是把他们跟一般人区别开来的仅有标志了。仿佛一旦失去了免税权,他们就同一般人民混同起来了。其实,贵族未必完全不交税,他们同其他人一样交纳间接税,还缴纳两项普遍税收,二十分之一税和人头税,有时还得替佃户缴税,但是对于主要的税收,即军役税的免除权他们寸步不让。在革命前夕的三级会议上,贵族等级的陈情书和第三等级的陈情书一样的高尚伟大,他们也依据理性和启蒙思想的原则为人类的权利鼓与呼,要求限制王权,托克维尔甚至说,“读贵族阶级的陈情书时,人们能够肯定,如果这些贵族是平民的话,他们就能发动这场大革命。”26然而一旦到了平等纳税这里,他们便变得顽固保守,一再重申他们的特权,不肯退让一步。他们宁可实质上做出更多牺牲,也要维护他们同其它阶层那一点点的区别。多么可悲的荣誉感啊!

有产者因为自觉耻辱,便千方百计地谋求职位,要是能谋得一官半职,就可以享受诸多特权。他们蜂拥入城市,以逃避劳役和争取获得部分免税权。富裕的农民一旦攒下了一点钱财,马上打发自己的子女去城市谋职,连他们也轻视自己谋生得行当。有些人在政府谋得了一个职位,有些人甚至被封为贵族,这时,这些人的一切所作所为最突出的,就是把他们跟其他人区别开来,迫不及待地摆脱他原来的那个阶层。这些新封贵族往往比原有的贵族更引起人民的不满,昨天还是跟他们一样的人,今天就高人一等。“这些可悲的特权使那些被剥夺了特权的人心中充满嫉妒,而使那些享有特权的人更加自私自利,趾高气扬。在整个18世纪,没有什么比城市资产者对郊区农民的敌视和郊区对城市的妒忌更为显而易见的了。”27

法国的农村里,虽然土地已为农民所有,但是封建制度的残余依然存在。贵族已变得和他一样无权无势,然而只要他买一块土地,就得给领主交税。他只能到领主的磨房磨面,只能用其压榨机榨葡萄汁,这一切又得交费。他要卖点谷物还得交市场税。每年还得给领主交年贡、地租以及现金或实物税,而且不得赎买。这一切都损害了土地耕种者的利益,恰恰农民在此时已经取得土地所有权。因此,封建旧制度最后的残余,反而激起了比以往任何时候更强烈的仇恨。农民最穷,却负担着最重的纳税负担,还常常被征发去服各种劳役。社会的进步使其它各阶层获益,却使农村人民灰心丧气,文明唯独同他们作对。能逃离农村的人都已走了,留下的仿佛是被淘汰下来的劣等人。正是这种被漠视所引发的仇恨,是雅各宾专政时期酿成了恐怖的民众基础。资产者在革命之初动员农民,当他交给农民武器的同时,也唤起了农民的激情,最后他既无力领导,也无力控制;他曾经是个鼓动者,不久就变为了牺牲者。

法国的启蒙思想家们又是怎样的呢?他们不是高呼博爱的口号吗?可是“他们几乎像蔑视仁慈的上帝一样蔑视民众。他们对上帝表现出一种竞争对手的傲慢,对民众则表现出一种暴发户的骄傲。真正服从多数人的意志同服从神的意志一样,对他们来说都是格格不入的。”他们崇拜理性,但是崇拜的是自己的理性,他们对人类的共同智慧缺乏信心。“这与英国人和美国人对其公民多数人的感情所表现出的那种尊重相去万里。在他们国家,理性对自身充满自豪和信心,但从不蛮横无礼,因此理性导致了自由,而我们的理性,只不过发明了一些新的奴役方式。”28

当时的法国,因为没有公共的生活,没有共同的利益,社会就是由一个个自私自利的小团体和断裂的阶层组成的。在他们之间,没有共同的纽带可以相连,就连国民中最有教养的部分也不能和睦相处,甚至视若寇仇。国家的自我管理仿佛已成为不可能,必须由一个主宰来统治。先是国王,后来是拿破仑,最后是被农民选上台的拿破仑三世,似乎法国陷入专制的泥淖中不能自拔。拿破仑三世就是农民选上台的,农民对拿破仑这个名字敬若神明,投票当天几百万农民喊着“皇帝万岁”来到选举现场,靠其众多的人数一举将对其叔父蹩脚的模仿者抬上总统的高位,为新的专制铺平了道路。马克思就犀利地指出,由于法国国民的广大群众是由一些彼此隔离,缺乏联系的人组成的,好像一袋马铃薯是由袋中一个个马铃薯所集成的那样。“因此,他们不能代表自己,一定要别人来代表他们。他们的代表一定要同时是他们的主宰,是高高站在上面的权威,……并从上面赐给他们雨水和阳光。”29而一旦权威扫地,革命开始,伴随着动听的口号的就是对敌对阶级的血腥镇压。这就是当时好多著名人士,包括柏克在内激烈反对大革命的原因。

柏克说:“那些所谓的人权成就了一场灾难。”30“法国的那帮理论家对人类有着深深的爱,但是对具体的人却很不耐烦,更糟糕的是,索性把他们给忘掉了。”31其实并不是理论家们虚伪,而是旧法国已经埋下祸根。几个世纪以来,同胞们之间形同路人或仇敌,“60年前,当使旧法国分裂的不同阶级在被重重障碍长期隔绝之后彼此重新接触时,他们首先触到的是他们的伤痛处,他们相逢只不过是为着互相厮杀。甚至到今天,他们虽已不在世上,但嫉妒和仇恨还留在人间。”32

法国在路易十六时期,达到了旧君主制的繁荣顶峰,然而革命却恰恰在此时爆发了。路易十六同他的祖父、父亲相比,反而是仁慈的,但是偏偏是他上了断头台。大多数的法国大革命的研究者,都对路易十六抱有同情,托克维尔也不例外。但是不同的是,他并没有仅仅从路易十四、路易十五那里找原因,而是分析了繁荣、仁慈和改革对加速大革命的作用。诚然,路易十四时期财政已经频临破产,光辉的军事成功掩饰不住国力的衰竭;路易十五进行英法七年战争,输掉了几乎整个北美殖民地,还造成了大量的国库赤字,在这种情况下,依然挥霍无度,从他的名言“我死后哪管他洪水滔天”,就可以知道他的作为能给他未来的继承人带来什么恶劣的影响。说路易十六是遭逢了一场祖辈给他留下的战争,这是言之成理的,好似一代一代的国王都在挖法兰西王国这座大厦的地基,不幸的是在轮到路易十六的时候,房子垮了,尽管他并非挖得最厉害的,甚至他还想修补一下。但是路易十六统治时期的大多数行为,尽管不是出于本意,却是在加速革命的到来。

法国的旧政权在路易十六时期,依然有着这样那样的缺陷,但是在这部制造低劣、啮齿不好、似乎注定要减速而不能推动社会前进的机器之外,掩藏着两种极为简单却极其强大的力量,它们以巨大的力量推动着全社会向公共繁荣的目标而前进:一个是依旧非常强大有力却不再实行专制、到处维持秩序的政府;一个从上层阶级看已成为欧洲大陆最开明、最自由的民族,在它的内部,每个人都能随心所欲地发财,可保住已取得的财富。托克维尔比喻说,“不是工具的完善而是发动机的力量在制造产品”,“某些器官不完善无关宏旨,因为生命是强大有力的”。法兰西正在走向繁荣,但是“这不是旧生命的复活;推动这巨大躯体的精神是新精神;它使躯体复苏片刻,无非是为了使之解体”。33这一新的精神,我想就是资本主义的精神,它的发展必将使整个旧制度垮台。

路易十六似乎是关心人民的疾苦的,他和他的大臣们一直在着手消除法国人民世世代代以来所受的痛苦,但是他们继承了祖先的精神,对人民心存蔑视。他们把减轻人民的负担看作是对臣民的恩赐,以为人民会因此对他们感恩戴德。于是,出现了这样荒谬的景象,“那些最应害怕人民发怒的人当着人民的面高声谈论那些经常折磨人民的残酷的、不公正行为;他们互相揭发政府机构骇人听闻的种种罪恶,而政府机构是人民身上最沉重的负担;他们用动听的词令来描述人民的苦难和报仇低劣的劳动:他们试图这样解救农民,结果使他们怒气冲天。”34革命的发生并非总因为人们处境越来越坏,人们往往默默忍受着最难忍受的法律和统治,但是一旦高压的统治开始减轻,人民就奋力将它抛弃,“对于一个坏政府来说,最危险的时刻通常就是它开始改革的时刻。”35

被推翻的政府总是比前一个政权要好,被推翻的皇帝也往往是那些着手改革的。戈尔巴乔夫主张“公开性”,当着苏联人的面大谈以往苏维埃政权是如何不讲人道,如何残酷血腥的时候,苏联被人民抛弃;当崇祯皇帝兢兢业业,准备一扫前朝旧弊的时候,明朝灭亡了;当沙皇俄国在斯托雷平改革后经济迅猛增长的时代,革命推翻了旧政权。历史并不是要告诫我们,不要改革,一如既往地压迫下去,而是说当弊端初现的时候,就要尽力弥补完善,不要等到病入膏肓才想起要改革,这样人民也会认识到社会总要存在这样那样的弊病,对于些许不便能够忍受,并寄希望于逐步的改善,而不会一跃而起,推翻掉整个社会制度。

一个旧制度被摧毁之后,民主自由应当树立起来,正如革命前启蒙思想家们鼓吹的那样,然而法国发生的这场震惊世界的革命,以其彻底性而闻名,却是以专制上台而告终。为什么会出现这样的悖论?前面我们已讲到法国的社会分裂使得其自我治理已不可能,尤其是小农人数的众多,为专制铺平了道路。这只是一个方面,还有更多的原因,它们就来源于旧制度本身。

法国人长期以来受累于等级划分,他们憎恶特权,因此,形成了一种国民性:他们热爱平等,哪怕是奴役中的平等。法国革命未发生前,法国国王已在努力使臣民平等,尽管他所执着追求的无非是除了他以外,其它人什么都不是的平等。为此,他削平了各省的三级会议、城市自治,解散了贵族盘踞的高等法院,想让所有法国人匍匐于他的脚下。革命一开始,矛头依然指向不平等,废除等级特权,建立一院制的国民公会,一切的决策都要以代表全体国民的议会的意志为准。议会又受制于民情鼎沸的国民,他们旁听议会辩论,欢呼其支持的议会领袖,一旦议会不能满足他们的意愿,马上转而起义,推翻并肃清敌对的派别。他们没有建立任何制衡中央权力,和议会权力的正规机构,一切都要受制于飘忽不定的民意和演说家的蛊惑。

这些做法受到了卢梭的巨大影响,卢梭的学说,以平等为主要追求,以公意为依归,主张主权不可分割,反对分权制衡。在那里,私人权利是不存在的,只存在公益。“任何人拒不服从公意的,全体就要迫使他服从公意。这恰好就是说,人们要迫使他自由。”36不服从公意的人是反社会的,“我们不可能和我们认为是要堕落到地狱里去的人民和平共处,爱这些人也就是仇视这些人的上帝了;我们绝对地要么挽救他们,要么折磨他们。”37在这里,与公益违背的私人权利就是反社会,与公意相悖的人就是不道德的人,善恶的分际代替了磋商和体制内的博弈调和,这为暴政埋下了心理根基。

公正地说,罪过不能都归与卢梭。旧制度下的政府已经完成了对人民革命的这部分教育。例如,早在路易十四时期,国王的诏书中即宣布,国家是土地唯一真正的所有者,所有其他人只不过是身份尚有争议、权利并不完全的占有者而已。当18世纪下半叶公共工程尤其是筑路蔚然成风的时候,国家毁掉了无数的不动产,受害人却迟迟得不到赔偿,赔偿费由政府随意规定,而且常常是分文不赔。“每个所有者都从切身经历中学会,当公共利益要求人们破坏个人权利时,个人权利是微不足道的。他们牢记这一理论,并把它应用于他人,为自己谋利。”38旧政府早就在其不断的侵犯人民权利的行为中,向人民灌输和树立了若干后来称为革命的思想,这些思想敌视个人,与个人权利相对立,并且爱好暴力。大革命只不过是对之加以继承,并加入了它的独特的残忍而已。

卢梭也只不过是集中反映了那个时代众多的类似主张而已。革命前兴起的经济学派也对集权国家的形成出力颇多。他们赞成经济领域的自由放任政策,但是却排斥政治自由。他们中的大多数人在一开始就极力反对设立评议会,反对地方分权和自治。他们想要利用中央集权的这部庞大机器来推行他们所主张的社会经济改革思想,因此,魁奈说道:“在政府中设平衡力量是个有害的思想。”同卢梭惊人的相似,他们设想的对付政府滥用权力的唯一保证就是公共教育,他们说,“如果国民有教养,专制制度就不可能存在”。他们就是想借助这些脆弱而不可信赖的胡言乱语,来代替所有的政治保障的。教养,也即美德,正是在罗伯斯庇尔将“美德”这个词使用得最频繁的时候,出现了骇人听闻的血腥专政。这些可怜虫,他们把一切都寄托于美德,最后却被拥有“美德”的人民送上断头台。

按照经济学派的观点,国家不仅要号令国民,而且要以某种方式培养国民:国家应按照某种预先树立的楷模来培养国民精神;国家的义务是用某些它认为必要的思想充实公民的头脑,向公民心中灌输某些他认为必需的情感。这类似卢梭的那句倒果为因的名言,“一个国家的国民只能是那个国家政治制度想要造就的那种模式。”这样国家的权力没有限制,对他的所作所为也没有界限;它不仅使人们改邪归正,而且使他们彻底转变,只有国家才能把国民从一种人变为另一种人。博多说道,“国家随心所欲地造就人们。”这句话概括了他们全部的理论。

卢梭学说和经济学派设想的那个庞大的社会权力比历史上任何政权更加强大,而且再起源和性质上也与传统毫不相干。它是非个人的,它在名义上是一切人的产物和代表,它不再叫国王,而叫国家,然而它却比国王更有道义和物质上的力量,没有人能够同全体的意志相对抗,每个人的权利必须服从公意。托克维尔所说的那种中世纪闻所未闻的这种名为民主专制制度的特殊专制形式建立起来了,“社会中不再有等级,不再有阶级划分,不再有固定地位;人们由彼此几乎相同、完全平等的个人组成;这个混杂的群体被认为是唯一的主宰,但却被完全剥夺了亲自领导甚至监督其政府的一切权力。在它头上有一个独一无二的代理人,他们有权以他们的名义处理一切事务,而不比征求他们的意见。控制他们的是不带机构的公共理性;阻止他的,则是革命而不是法规:在法律上,他是听命于人的执行者;在事实上,他是主人。”39

革命前法国人民重新激起了对政治自由的热爱,他们有开始恢复了参与政治的激情,并形成了许多对未来政府的设想和理念。不幸的是,他们的想法不仅与自由制度的存在完全不符,而且几乎完全对立。他们付出巨大努力建立的政府乃是一种将无限制的政府中央集权制和占绝对优势的立法团混合在一起的政府:官僚行政和选民政府。“国民作为政体拥有一切主权权利,每个公民作为个人却被禁锢在最狭隘的依附地位中:对前者,要求具有自由人民的阅历和品德,对后者,则要求具有忠顺仆役的品质。”40这有几分像古代的雅典共和国等城邦,康斯坦特指出,“在古代人中间,个人在公共事务上是一个主权者,但是在所有私人关系中却是一个奴隶。”这与现代的民主恰恰相反,现代人在自己的事务上是自治的,对国家事务,却得通过代议制等途径,放弃直接管理。

专制制度在法国一次又一次再现,说明了在近代条件下,不开拓社会层面上的自由,只动员政治层面的直接民主制,只是通过一段短暂的混乱秩序,为强人上台执政铺平道路。没有社会层面的自由和政治层面的民主的结合,政治自由不会长久。41社会层面上的奴役和政治层面上的直接民主制相结合,其结果仅仅是“将自由的头颅安放在一个受奴役的躯体上”,长出一个“专制的头颅”只是时间早晚的问题。美国的民主,奠定于坚实的社会自由基础上,乡镇自治形成的民情是民主自由的肥沃土壤,联邦与州的分权是社会自由的双重保险,更为重要的是美国的民主制度不仅有代议制,而且反对立法权的绝对化,“一个选举的专制政府并不是我们争取的政府;我们所争取的政府不仅是以自由的原则为基础,而且其权力也要在几个机构间这样划分,并保持平衡,以致没有一种权力能够超出其合法的限度而不被其他权力有效地加以制止和限制。”42

将政治自由引入与之格格不入或截然对立的制度和思想,这个意图注定了法国大革命以来60余年建立自由政府的徒然尝试。最后曾经抱有崇高理想的法国人对这些徒劳无功的努力已感到心灰意冷,终于放弃了自由的目标,甘愿在政治强人的脚下作一个平等的奴隶,先是拿破仑,后来是他的侄子。这些失败造成了灾难性的后果,它摧残了法国人民曾经高尚的心灵,使他们归结出这样的思想:在一个主子下面平等地生活毕竟还可以尝到一点甜头,而追求自由则大有可能是一无所获。

面对这样的局面,托克维尔是清醒的,唯有其清醒,他才更加心痛。他清楚地认识到曾经那种“对独立的热爱根源于专制制度发生的某些特殊的暂时性的弊病,它绝不会持久;它与产生了它的偶然事件一起消失;人们似乎热爱自由,其实只是痛恨主子。为自由而生的民族,它们所憎恨的是依附性的恶果本身。”43他不相信真正的对自由的热爱是由于人们只见到自由带来的物质利益,虽然一般说来自由久而久之总会带来财富、福利,但是有些时候,只有专制制度能使人得到短暂的满足。在自由中之看到物质好处的人,从未长久地保持自由。真正热爱自由的人民依恋的是自由本身的魅力,与物质利益无关,这就是在上帝和法律的唯一统治下,能无拘无束地言论、行动、呼吸的快乐。他悲愤地指出,“谁在自由中寻求本身以外的其它东西,谁就只配受奴役。”44

法国的悲哀在其革命爆发前早已铸就,在革命爆发后法国人在必然出现的“无政府状态和人民专政中被挫伤而变得软弱无力的时,当慌乱的民族摸索着寻找他的主人时,专制政府便有了建立的极好机会。”45诚如哈耶克在《自由秩序原理》一书中所说,制度是一种内在自发产生的、而不是有意识设计的东西。民主自由不是一个产品,政治制度也不是某种可以先验“设计”的项目,革命后的法律本身并不能创造秩序,它只能将社会中已经形成的秩序制度化,因此,旧法国历史才是现在法国一切现实的依归。本部分的结尾,托克维尔有极好的总结,“法国革命对于那些只愿观察革命本身的人将是一片黑暗,只有在大革命以前的各个时代才能找到照亮大革命的灯光。”46

 

五、结语

法国的革命曾经轰轰烈烈地席卷整个欧洲,最后却惨淡收场,同时期的美国革命却取得了坚实的成功,托克维尔曾访问过美国,写下了脍炙人口的名著《论美国的民主》,相信在写作《旧制度与大革命》的时候,他怀着比谁都沉重的心情,所以在写作过程中,读者会发现这本书的结构并非那么条理清晰,结构严谨,更多的是对过去历史的反思与对新专制充满仇恨的挞伐,其精彩而深刻的妙语不断,而全书布局却略显凌乱。他曾在《论美国的民主》一书中说,他其实在有意无意地对美国和法国作着对比思考,也许任何人在写作过程中都不能摆脱本国背景,而且也只有在对比之中著作才显得更加有现实意义。“陈寅格尝谓西洋各国中,以法人与吾国人习性最为相近。其政治风俗之陈迹,亦多与我国相同。”47笔者也深有此感。但是,托克维尔在本书的结尾,指出“没有我所陈述的那些原因,法国人决不会进行大革命;但是必须承认,所有这些原因加在一起,也不足以解释法国以外类似的革命”。

中国的历史自有自己的轨迹,正如法国人有其特色,伟大的民族总会找出自己的出路,托克维尔痛心的历史已经一去不复返了,法国早已踏上了民主自由之路,对我们自己,我想奥马尔公爵批评《旧制度与大革命》的一段话也依然适用。“向人民讲出真理是好事,但是不要用沮丧的口气,尤其不该摆出一种神态对一个伟大的民族说她不配享受自由;这使压迫者、奴隶和利己主义者感到痛快。”我们未来的历史就要靠今天来创造,今天的现实就是明天的历史,现在我们的努力必定会在将来结出果实,谁能说一个有着那么辉煌过去的伟大国家,不会找到属于自己的自由之路?托克维尔是悲观了点,法兰西第二帝国没能维持太久,而且在其后半期就不得不向民主自由让步,有先鉴可寻,我想我们只会走得更好更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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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法]托克维尔:《论美国的民主》上卷,董果良译,商务印书馆1997年版,第7页。

2[法]托克维尔:《旧制度与大革命》,冯棠译,商务印书馆1992年8月第1版,第34页。

3[法]托克维尔:《论美国的民主》上卷,董果良译,商务印书馆1997年版,第11页。

4[法]托克维尔:《回忆录》,全集,XII,37-38页,转引自《旧制度与大革命》序言,第4页。

5[法]托克维尔:《旧制度与大革命》,冯棠译,商务印书馆1992年8月第1版,第32页。

6 应克复等著:《西方民主史》,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1997年2月第1版,第266页。

7[法]托克维尔:《旧制度与大革命》,冯棠译,商务印书馆1992年8月第1版,第40,41页。

8[法]米涅:《法国革命史》,北京编译社译,商务印书馆1977年9月第1版,第4页。

9[法]托克维尔:《旧制度与大革命》,冯棠译,商务印书馆1992年8月第1版,第29页。

10[法]托克维尔:《旧制度与大革命》,冯棠译,商务印书馆1992年8月第1版,第46页。

11[法]托克维尔:《旧制度与大革命》,冯棠译,商务印书馆1992年8月第1版,第110页。

12[法]托克维尔:《旧制度与大革命》,冯棠译,商务印书馆1992年8月第1版,第172页。

13[法]托克维尔:《旧制度与大革命》,冯棠译,商务印书馆1992年8月第1版,第78页。

14[法]托克维尔:《旧制度与大革命》,冯棠译,商务印书馆1992年8月第1版,第86页。

15[法]托克维尔:《旧制度与大革命》,冯棠译,商务印书馆1992年8月第1版,第91页。

16[法]托克维尔:《旧制度与大革命》,冯棠译,商务印书馆1992年8月第1版,第25页。

17[法]托克维尔:《旧制度与大革命》,冯棠译,商务印书馆1992年8月第1版,第94页。

18[法]托克维尔:《旧制度与大革命》,冯棠译,商务印书馆1992年8月第1版,第95页。

19[法]托克维尔:《旧制度与大革命》,冯棠译,商务印书馆1992年8月第1版,第105页。

20《圣经·传道书》第1节。

21[法]托克维尔:《旧制度与大革命》,冯棠译,商务印书馆1992年8月第1版,第176页。

22[法]卢梭:《论人类不平等的起源》,第131页。

23[法]托克维尔:《旧制度与大革命》,冯棠译,商务印书馆1992年8月第1版,第182页。

24[法]托克维尔:《论美国的民主》上卷,董果良译,商务印书馆1997年版,第358页。

25[法]托克维尔:《旧制度与大革命》,冯棠译,商务印书馆1992年8月第1版,第171页。

26[法]托克维尔:《旧制度与大革命》,冯棠译,商务印书馆1992年8月第1版,第259页。

27[法]托克维尔:《旧制度与大革命》,冯棠译,商务印书馆1992年8月第1版,第131页。

28[法]托克维尔:《旧制度与大革命》,冯棠译,商务印书馆1992年8月第1版,第260页。

29《马恩选集》,人民出版社1966年版,第2卷,第90-91页。

30[英]埃德蒙·柏克:《自由与传统》,蒋庆等译,商务印书馆2001年版,第72页。

31[英]埃德蒙·柏克:《自由与传统》,蒋庆等译,商务印书馆2001年版,第55页。

32[法]托克维尔:《旧制度与大革命》,冯棠译,商务印书馆1992年第1版,第146页。

33[法]托克维尔:《旧制度与大革命》,冯棠译,商务印书馆1992年第1版,第205页。

34[法]托克维尔:《旧制度与大革命》,冯棠译,商务印书馆1992年第1版,第214页。

35[法]托克维尔:《旧制度与大革命》,冯棠译,商务印书馆1992年第1版,第210页。

36[法]卢梭:《社会契约论》,第29页。

37[法]卢梭:《社会契约论》,186页。

38[法]托克维尔:《旧制度与大革命》,冯棠译,商务印书馆1992年第1版,第222页。

39[法]托克维尔:《旧制度与大革命》,冯棠译,商务印书馆1992年第1版,第198页。

40[法]托克维尔:《旧制度与大革命》,冯棠译,商务印书馆1992年第1版,第202页。

41 朱学勤:《道德理想国的覆灭》,上海三联书店1994年9月第1版,第81页。

42[美]汉密尔顿等著:《联邦党人文集》,程逢如等译,商务印书馆1980年6月第1版,第264页。

43[法]托克维尔:《旧制度与大革命》,冯棠译,商务印书馆1992年第1版,第202页。

44[法]托克维尔:《旧制度与大革命》,冯棠译,商务印书馆1992年第1版,第203页。

45[法]托克维尔:《旧制度与大革命》,冯棠译,商务印书馆1992年第1版,第239页。

46[法]托克维尔:《旧制度与大革命》,冯棠译,商务印书馆1992年第1版,第241页。

47 吴学绍著:《吴宓与陈寅格》,清华大学出版社1992年版,第7页。

转自  《法律书评》第4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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