英语灵活多变、能屈能伸甚至“如饥似渴”。其词汇量是法语的两倍多,西班牙语的三倍。英语词汇数量庞大,部分得益于这样的现实原因:英语本身是从多语言社会中生长起来的,绝大部分人口说旧式英语,上流阶层说诺曼-法语,他们的书面语则是拉丁文。
一个爱国者,就是一个坚定地捍卫自由和财产权的人,一个服从国家的整体利益、而不是正在走向没落的统治阶级利益的人。
将自由视为一种传自先辈的习惯性权利,这一观念可以一路追溯到古日耳曼部落最早的森林集会。这样的自由观直到1930年代,依然极大地激励着整个盎格鲁圈的作家们。
17世纪以来,英语世界分化出两大政治取向:一种强调个人主义、代议制民主和盎格鲁圈的独特性,简单起见,不妨称之为辉格党——尽管它的党徒并非总使用这个名号;另一种强调稳定、等级制度和秩序,同样为简单起见,称为托利党人(可能有些过时)。
在盎格鲁圈内,公民权利是先辈们在历史上某一时刻明确赢得的、作为一项历经世代流传下来的确定不移的权利。而欧洲对于公民权利的观念,则认为它是政府授予的。
英语民族的历史就是人民如何将他们的意志加诸于他们的统治者的历史。
Synopsis
According to this book, what regarded
as the essences of our freedom are individual rights, private property,
the rule of law, and the institutions of representative government. The
author insists that freedom is a uniquely 'British', rather than
'Western', invention.
内容简介
本书讲述了自由的故事,解释了为什么自由与其说是“西方的”、毋宁说是“英国的”独特发明。它向我们揭示了欧亚大陆西端一角湿冷孤岛上的居民如何偶然间发现了国家是个人的公仆而非主人的观念。这一革命性观念创造出了财产与契约的概念,反过来又推动了工业化和现代资本主义进程。在这个民族的历史上,第一次生长出了奖励创造生产、而非弱肉强食的制度;这套制度被讲英语者所携带,一路漂洋过海,或者借助殖民统治者的强制推行,或者经由忠诚的拓殖者自觉履践,在1787年的费城,以纯粹和精妙的形式凝结在美国宪法中。自由是英语民族成功的秘密,已经成为现代人集体潜意识的一部分。今天,我们视它为理所当然,以至于常常忘记了这一价值正是繁荣与有序的基础。本书带领我们快速回顾这段历史,启迪我们思考应如何面对未来。
——转自出版社官方网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