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文版序

王铭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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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6年,我开始客座于中央民族大学,主持其“985工程”民族学理论研究课题,借此机会,召集了一系列学术研讨与调研活动。我们的第一个大型活动,是2006年在贵阳花溪举办的“物文化夏令营”,该活动主题为“物质文化的人类学”;第二个大型活动,是2007年伦敦大学Stephan Feuchtwang与Michael Rowlands教授关于文明人类学的讲习活动。两次活动各有“关键字”,即“物”与“文”。两个“关键字”各有所指,但我们更关注二者之间关系的探讨。到底“物”与“文”之间关系的人类学认识将给我们的研究带来何种裨益?参与这些活动的师生,各有各的思考。其中,Feuchtwang与Rowlands教授对于我们的研讨贡献特别大,他们为我们梳理了西方人类学界存在的大量关于物质文化与文明的文献,强烈推荐了2006年才出版的莫斯(Marcel Mauss)《论技术、技艺与文明》一书。

莫斯的这本书,可谓是西方学界关于“物”与“文”这两个“关键字”之间关系的一种经典论述。

我托老友Feuchtwang教授在伦敦书店帮我购来此书,阅读之后,大为振奋。随即,我于2009年将之列为我在北大开设的《人类学原著选读》课程的首要阅读书目,还安排选修该课的同学逐章翻译读解,过后,又邀请罗杨将之汇集起来,核对原文,形成这部译稿。

我与将莫斯及涂尔干关于技术、技术学、文明的札记编辑起来,并以英文版发表的法国考古学家纳丹·施郎格(Nathan Schlanger)教授取得联系,经他帮助,获得了该书中文版权。

我兴奋地看到,两位英伦教授、我的学生们及施郎格教授的共同努力,终于有了一个结果。

本书是基于英文翻译做的“再次翻译”,两种语言的译者名单罗列于下:

本书的诸篇章和段落,曾发表于《社会学年鉴》(Année sociologique)、《人类学》(L’Anthropologie)、《心理学杂志》(Journal de psychologie),后由法兰西大学出版社、Berghahn/Durkheim Press出版了汇编。中文版得到这两家出版社的授权。

关于莫斯这些有关片段产生的历史和思想背景,施郎格教授已在“导论”中作了系统而独到的阐释。至于莫斯的这本书对于这些年来我与几位友人致力于探讨的文明人类学有何重大启发,我在近期发表的一篇文章中也试图加以说明(见王铭铭:“超社会体系——文明人类学的初步探讨”,载《中国人类学评论》,第15辑,北京:世界图书出版公司,2010)。施郎格教授专攻考古学,他在编选莫斯的有关论述时,怀有的是考古学对人类技术史的关怀。我想说,我们也能从原作看到,莫斯关注的,其实是文明的多样性。我以为,对于以研究“文明之外的社会”为己任的人类学家而言,莫斯的文明论有着巨大的挑战。

1929年,大人类学家路威(Robert Lowie)为非专门研究人类学的人写了一本叫做《我们文明吗?》的书,不久著名翻译家吕叔湘将之翻译为中文,并改称《文明与野蛮》。这本书旨在梳理人类文明史的成就,但为了表明石器时代人的贡献,不仅不逊于现代人,而且其开创性远超过我们,路威转用“文化”这个概念。“文化”是所有人共有的特质,“文明”则向来表示为某些特殊的人所拥有的、比其他人“先进”、“高雅”的东西。以“文化”为出发点,路威最后得出一个结论:“我们还是野蛮人。”生怕现代读者介意“野蛮人”这个字眼,他进一步解释说,“只要我们记得野蛮人的功绩,我们就会不以为忤”。

用“初民”(原始人、“野蛮人”、“部落人”)的文化来降低今人“文明的自负”,似为20世纪以来西方人类学最突出的特征。有这个特征的人类学对于人类的自我意识带来了许多增添,特别是使我们这些对“进步文明”爱恨交加的人心中有了一个不可多得的远在境界。

20世纪人类学给大家的印象,可谓是对于这个远在境界的反复重申。西方人类学家生活在时间加速、空间膨胀的现代社会中,对于他们来说,被求索的远在境界,便应是时间缓慢、空间微小的。

“小的就是美的”,毫无疑问,但面对那些大而丑的“体系”,小而美的东西总是那么无力。西方人类学家甘愿短期地停留于“小而美”的事物中,不过,他们即使甘愿长期如此,也难以如愿。

20世纪的一个大问题是,它本身是一个“后帝国时代”,生活在此时代的人,相信“国”是一个维持人的生活安定、使诸民族各得其所的最佳手段,但如同古代中国的“分治时代”,某些“国”一旦在国力上超过其他“国”,则总是必然会有过高的自负,以至于认定天下文明,都出自本“国”,本“国”的文明,有必要成为“大一统”的“结构”,只有那样,所有人才可能得到“先进文化”。

“国”的内敛与外延,本是难以避免之事,但这难以避免之事,却时常暗藏杀机。两次世界大战,便是这种“杀机”的充分暴露。

生长于“杀机”重生的社会中,人类学家把自己的心交付给了远方的“初民”,宁愿被他们“摆弄”,而问题却无法克服:远山境界的“小而美”,不见得是近土的“大而丑”的解决方案。

世上有没有大而不丑的“体系”?面对那些“大而丑”的体系,人类学家不敢问这个问题。我斗胆质疑:大的体系固然多数是通过向外拓殖而生成的,但是否所有大的体系都是丑陋的?是否所有超出“国”的范围的“体系”,都必定走“帝国”的旧路、重蹈“暴君主义”的覆辙?我因为并不生长于西方,所以可以萌生出这样胆大的问题;我因为萌生了这些问题,所以对于人类学有了一番“逆反”的态度;我暗自想象,兴许野蛮与文明的关系并不是那么“二元对立”,兴许野蛮不见得没有文明的悲哀,兴许诸文明形态,依旧有些虽然大却不绝对丑的因素。我感到,莫斯的有关论述,对于我们思考这一问题有着重大启发。技艺、技术的传播,及其覆盖的超过“社会”的“面”,是莫斯关注的“超社会现象”之一,但莫斯关于超出社会范围的礼仪与宗教体系的论述,一样重要。莫斯写过长论《诸文明的多样性》,基于其深厚的比较宗教学功底,对包容多个社会的文明体展开了系统论述。遗憾的是,这篇长论在本书中只有摘录。我热切期望在不远的将来,《诸文明的多样性》一书能有英文和中文版。

王铭铭

2010年4月11日于北京寓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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