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门开 阔别十三年 北京已是北岛的异乡 光与影(1)   二○○一年年底,我重返阔别十三年的故乡。飞机降落时,万家灯火涌进舷窗,滴溜溜儿转。我着实吃了一惊:北京就像一个被放大了的灯光足球场。那是隆冬的晚上。出了海关,三个陌生人举着“赵先生”牌子迎候我。他们高矮胖瘦不一,却彼此相像,在弧光灯反衬下,有如来自另一个世界的影子。欢迎仪式简短而沉默,直到坐进一辆黑色轿车,他们才开始说话,很难分辨是客套还是威胁,灯光如潮让我分神。   在儿时,北京的夜晚很暗很暗,比如今至少暗一百倍。举个例子:我家邻居郑方龙住两居室单元,共有三盏日光灯:客厅八瓦,卧室三瓦,厕所和厨房共用三瓦(挂在毗邻的小窗上)。也就是说,当全家过年或豁出去不过日子的话,总耗电量才不过十四瓦,还没如今那时髦穿衣镜环形灯泡中的一个亮。   这在三不老胡同1号或许是个极端的例子,可就全北京而言,恐怕远低于这个水平。我的同学往往全家一间屋一盏灯,由家长实行“灯火管制”。一拉灯,那功课怎么办?少废话,明儿再说。   灯泡一般都不带灯罩,昏黄柔润,罩有一圈神秘的光晕,抹掉黑暗的众多细节,突出某个高光点。那时的女孩儿不化妆不打扮,反而特别美,肯定与这灯光有关。日光灯的出现是一种灾难,夺目刺眼,铺天盖地,无遮无拦。正如养鸡场夜间照明为了让母鸡多下蛋一样,日光灯创造的是白天的假象,人不下蛋,就更不得安宁,心烦意乱。可惜了的是美人不再,那脸光板铁青,怎么涂脂抹粉也没用。其实受害最深的还是孩子,在日光灯下,他们无处躲藏,失去想象的空间,过早迈向野蛮的广场。   据我们物理老师说,当人进入黑暗,短短几分钟内视力可增至二十万倍。看来黑暗让人洞若观火。灯火本来是人类进化的标志之一,但这进化一旦过了头,反而成了睁眼瞎。想当年,我们就像狼一样目光敏锐,迅速调节聚焦:刷——看到火光,刷——看到羊群,刷——看到无比美好的母狼。   要说当年“四眼儿”多,除了灯光条件,更主要是与学习态度有关。那时同学争论中胜方最有力的论证是,农村黑灯瞎火,怎么倒没几个“四眼儿”?尽管学校提供晚自习室(包括空间与充足的灯光),可挡不住靠时间差出人头地的,更挡不住在正统知识外看闲书的,如一凡,钻被窝用手电筒读《红楼梦》,早早加入“四眼儿”的行列。   当年北京路灯少,很多胡同根本没路灯,即使有,也相隔三五十米,只能照亮路灯跟前那点儿地盘。大人常用“拍花子”来吓唬我们。所谓“拍花子”,指的是用迷魂药绑架拐卖孩子。这故事本身就是迷魂药,让多少孩子困惑,谁也说不清细节,比如用什么玩意儿在脑袋上一拍,孩子就自动跟坏人走了?要有这先进武器,台湾不是早就解放了?没准儿是解放前某个犯罪案例,在口头传说中添油加醋,顺着历史的胡同一直延伸到我的童年。   对夜行人来说,路灯与其是为了照亮,倒不如说为了壮胆。他一边骑车一边哼下流小调,叮当按铃。一旦某个路灯憋了,或被孩子用弹弓打碎,他就慌了,开骂,捎上祖宗八代。   路灯少,出门得自备车灯。五十年代末骑车还有用纸灯笼的,有侯宝林的相声《夜行记》为证。那时大多数用的是方形手电式车灯,插在车把当中。再高级的是磨电灯,即用贴在瓦圈上的小磙子发电。由于车速不均,车灯忽明忽暗。那可是北京夜里的一景。   五十年代末,长安街竖起了现代化集束路灯。华灯初上,走在长安街上特别自豪,心明眼亮,似乎一眼就能望见共产主义。相形之下,胡同灯光更加暗淡。一离开那康庄大道,就又迷失在北京胡同无边的迷宫中。   我自幼和弟弟妹妹玩影子游戏,两手交叉,借灯光在墙上变幻成各种动物,或弱小或凶猛,追逐厮杀。后来谁也不愿意扮兔子。弱肉强食,连影子游戏背后都有权力意志,操纵者自以为是万物的主宰。   对孩子来说,黑暗的最大好处就是捉迷藏。一旦退到灯光区域外,到处可藏身,尤其犄角旮旯。刚搬进三不老胡同1号,院里还有假山,奇形怪状的太湖石夜里瘆人,说什么像什么。那是捉迷藏的好去处。捉、藏双方都肝儿颤——谁能保证不撞上郑和或那帮丫环的幽灵呢?听那带颤音的呼唤就透着心虚:“早看见你丫啦,别装蒜,快出来吧——”待冷不丁背后一声尖叫,全都一身鸡皮疙瘩。   讲故事也得趁黑,特别是鬼故事。老人给孩子讲,孩子们相互讲。在一个不信神的国度,用鬼来吓孩子吓自己实在有利于道统。上初中时,毛主席号召讲不怕鬼的故事,让人一时蒙了。首先这世上胆儿大的不多,再说不怕鬼多了个阐释的麻烦:先得证明鬼的存在,才能证明鬼并不可怕。   “文革”期间,我们白天闹革命,夜里大讲鬼故事,似乎鬼和革命并不矛盾。我住四中学生宿舍。先关灯,用口技配乐烘托气氛。到关键处,有人顺手推倒护床板或扔出破脸盆。在特技效果的攻势下,那些自称胆儿大的没一个经得住考验。   日光灯自七十年代初广泛应用,让北京一下亮堂了,连鬼都不再显灵了。幸好经常停电。一停电,家家户户点上蜡烛,那是对消失的童年生活的一种追忆与悼念。 光与影(2) 醒来,天花板被大雪的反光照亮。暖气掀动窗帘,其后模糊的窗框随光流移动,如缓缓行进的列车,把我带向远方。我赖在床上,直到父母催促才起来。   大雪是城市的幻象,像一面自我审视的镜子。很快这镜子就支离破碎了,转瞬间,到处是泥泞。上学路上,我披着棉猴儿,抄起一把湿漉漉的雪,攥成雪球,往胡同口那棵老槐树扔去。可惜没击中。冲进教室,上课铃声响了。教室窗户又像列车驶离站台,不断加速。室内幽暗,老师的身影转动,粉笔末儿飞扬,那些黑板上的数字出现又消失。老师突然扬起教鞭,指着我喊道:“嗨,问你哪,听见了吗?”   随下课的铃声,春天到了。房檐吸附过多的水分,由白变黑;天空弯下来,被无数枝头染绿;蜜蜂牵动着阳光,嗡嗡作响;女孩儿奔跑中的影子如风筝,谁也抓不到那线头;柳絮纷纷扬扬,让人心烦。我开始写作文,先抄刘白羽的《红玛瑙集》,再抄魏巍的《谁是最可爱的人》。刘白羽写道,他在莫斯科上空的飞机上看日出。这段显然是不能抄的。我纳闷:为什么莫斯科?我溜达到后海看日落。哪儿来的什么红玛瑙?落日就像一块两分钱的水果糖。几只燕子在湖面翻飞,西山层叠起伏。波浪油亮,泛起一层腥臭的白沫。   在无风的日子,云影停在操场上空,一动不动。那个肌肉发达的高班同学,在双杠上机械般悠着,影子像节拍器。我在单杠下,运足气准备引体向上。按规定,要连续做六个才及格。到第二个我已筋疲力尽,连蹬带踹,脑门刚够到铁杆。我似乎在竭尽全力爬上天空,偷看那舒卷自如的白云。   夏天的阳光把街道切成两半。阴影下清凉如水,我跟着人群鱼贯而行。我突然改变主意,走到阳光暴晒的一边,孤单而骄傲,踩着自己的影子,满头大汗,直到浑身湿透。在目的地我买了根冰棍,犒劳自己。   我喜欢在大街上闲逛,无所事事。在成人的世界中有一种被忽略的安全感。只要不仰视,看到的都是胸以下的部分,不必为长得太丑的人难过,也不必为人间喜怒哀乐分心。一旦卷入拥挤的人流,天空翳暗,密不透风,奋力挣扎才冲出重围。人小的好处是视角独特:镀镍门把上自己的变形的脸,玻璃橱窗里的重重人影,无数只脚踩踏的烟头,一张糖纸沿马路牙起落,自行车辐条上的阳光,公共汽车一闪一闪的尾灯……   我喜欢下雨天,光与影的界限被抹去,水乳交融,像业余画家的调色板。乌云压低到避雷针的高度,大树枝头空空的老鸹窝,鲜艳的雨伞萍水相逢,雨滴在玻璃上的痕迹,公告栏中字迹模糊的判决书,水洼的反光被我一脚踏碎。   我和一凡常远足去东安市场。六十年代初,东安市场翻建成百货商场,改名为东风市场,完全毁掉了原有的风味。当年东安市场,各种小铺摊位错落有致,应有尽有。在我记忆中,那是个光的迷宫,电灯、汽灯、煤油灯和蜡烛交相辉映,扑朔迷离。在各种光照下,那些店主和顾客的脸显得神秘莫测,只要把那瞬间固定下来,就是一幅民俗生活的长卷。偶尔有一缕阳光漏进来,缓缓移动——那是最古老的时针。 光与影(3) 每个孩子天生都有很多幻觉,这幻觉和光与影,和想象的空间,甚至和身体状态都有关系。孩子长大后,多半都会忘了,时间社会习俗知识系统强迫他们忘却,似乎那是进入成人世界的条件。   我从十岁到十三岁正赶上三年困难时期,那是身体与精神成长的转折点,即青春期的开始。饥饿是当时生活的常态。那时照片上的我,神情很像非洲的饥饿儿童,眼睛贼亮,直勾勾的,嘴角带有一丝狡黠的怪笑。   我显然正处于高度的幻觉中。在我眼里,树木奇形怪状,花朵鲜艳欲滴,烟悬空,水倒流,房子歪斜,楼梯滚动,云朵变成怪物,阴影深不可测,星星又大又亮……后来看到凡高画的星空,一点都不惊奇。在我看来,那是所有处于饥饿中的人应有的视觉效果。   我直眉瞪眼,自言自语,走路不拐弯。特别是在课堂上,我基本上听不见老师说什么,沉浸在自己的幻觉世界中。老师问问题,我往往答非所问。开家长会,老师把忧虑传达给父母。好在母亲是医生,并没大惊小怪。但我处在他们严密的观察中。   半夜醒来,看见我的鞋在移动,转了一圈儿又回到原地;巨轮突然闯进窗户;玻璃上出现陌生人的脸;逆光中的树林着起大火……   一天晚上,我独自回家,发现一朵白云就停在三不老1号大门口上空。它不大,圆圆的,像把大伞,低到难以置信的程度,比我家住的四层还低。多年后听说不明飞行物(UFO)时,才恍然大悟。在这朵云下,我如同被魔法降住,心乱如麻,浑身僵硬。时间似乎停止了。我终于向前跨出一步,然后飞快跑回家。 味儿(1)  关于北京,首先让我想到的是气味儿,随季节变化而变化。就这一点而言,人像狗。要不为什么那些老华侨多年后回国,四顾茫然,张着嘴,东闻闻西嗅嗅——寻找的就是那记忆中的北京味儿。   冬储大白菜味儿。立冬前后,各副食店门前搭起临时菜站,大白菜堆积如山,从早到晚排起长队。每家至少得买上几百斤,用平板三轮、自行车、儿童车等各种工具倒腾回家,邻里间互相照应,特别是对那些行动不便的孤寡老人。大白菜先摊开晾晒,然后码放在窗下、门边、过道里、阳台上,用草帘子或旧棉被盖住。冬天风雪肆虐,大白菜像木乃伊干枯变质,顽强地散发出霉烂味儿,提示着它们的存在。   煤烟味儿。为取暖做饭,大小煤球炉蜂窝煤炉像烟鬼把烟囱伸出门窗,喷云吐雾。而煤焦油从烟囱口落到地上,结成一坨坨黑冰。赶上刮风天,得赶紧转动烟囱口的拐脖——浓烟倒灌,呛得人鼻涕眼泪,狂嗽不止。更别提那阴险的煤气:趁人不备,温柔地杀你。   灰尘味儿。相当于颜色中的铁灰加点儿赭石——北京冬天的底色。它是所有气味儿中的统帅,让人口干舌燥,嗓子冒烟,心情恶劣。一旦借西北风更是了得,千军万马,铺天盖地,顺窗缝门缝登堂入室,没处躲没处藏。当年戴口罩防的主要就是它,否则出门满嘴牙碜。   正当北京人活得不耐烦,骤然间大雪纷飞,覆盖全城。大雪有一股云中薄荷味儿,特别是出门吸第一口,清凉滋润。孩子们高喊着冲出门去,他们摘掉口罩扔下手套,一边喷吐哈气,一边打雪仗堆雪人。直到道路泥泞,结成脏冰,他们沿着脏冰打出溜儿,快到尽头往下一蹲,借惯性再蹭几米,号称“老头钻被窝儿”。   我家离后海很近。孩子们常在那儿“滑野冰”,自制冰鞋雪橇滑雪板,呼啸成群,扬起阵阵雪末儿,被风刮到脸上,好像白砂糖一样,舔舔,有股无中生有的甜味儿。工人们在湖面开凿冰块,用铁钩子钩住,沿木板搭的栈道运到岸上,再运到李广桥北面的冰窖。趁人不注意,我跟着同学钻进冰窖,昏暗阴冷,水腥味夹杂着干草味。那些冰块置放在多层木架上,用草垫隔开,最后用草垫木板和土封顶。待来年夏天,这些冰块用于冷藏鲜货食品,制作冰淇淋刨冰。在冰窖里那一刻,我把自己想象成冷冻的鱼。   冬天过于漫长,让人厌烦,孩子们眼巴巴盼着春天。数到“五九”,后海沿岸的柳枝蓦然转绿,变得柔软,散发着略带苦涩的清香。解冻了,冰面发出清脆的破裂声,雪水沿房檐滴落,煤焦油的冰坨像墨迹洇开。我们的棉鞋全都变了形,跟蟾蜍一样趴下,咧着嘴,有股咸带鱼的臭味儿。   我母亲几乎年年都买水仙,赶上春节前后悄然开放,暗香涌动,照亮沉闷的室内。在户外,顶属杏花开得最早,随后梨花丁香桃花,风卷花香,熏得人头晕,昏昏欲睡。小时候常说“春困秋乏夏打盹,睡不醒的冬三月”,那时尚不知有花粉过敏一说。   等到槐花一开,夏天到了。国槐乃北方性格,有一种恣意妄为的狞厉之美。相比之下,那淡黄色槐花开得平凡琐碎,一阵风过,如雨飘落。槐花的香味儿很淡,但悠远如箫声。   而伴随着这香味的是可怕的“吊死鬼”。那些蠕虫吐丝吊在空中,此起彼伏,封锁着人行道。穿过“吊死鬼”方阵如过鬼门关,一旦挂在脖子上脸上,挥之不去,让人浑身起鸡皮疙瘩,难免惊叫。   夏天是一年中最快乐的时光,主要是放暑假的缘故吧。我们常去鼓楼“中国民主促进会”看电视打乒乓球,或是去什刹海体育场游泳。说到游泳,我们沉浮在福尔马林味儿、漂白粉味儿和尿臊味儿中,沉浮在人声鼎沸的喧嚣和水下的片刻宁静之间。   暴雨似乎来自体内的压力。当闷热到了难以忍受的临界点,一连串雷电惊天动地,青春期的躁动得到某种程度的释放。雨一停,孩子冲向马路旁阴沟上,一边蹚水一边高叫:“下雨啦,冒泡啦,王八戴上草帽啦……”   不知为什么,秋天总与忧伤相关,或许是开学的缘故:自由被没收了。是的,秋天代表了学校的刻板节奏,代表了秩序。粉笔末儿飘散,中文与数字在黑板上出现又消失。在男孩子臭脚丫味儿和脏话之上,是女孩儿的体香,丝丝缕缕,让人困惑。   秋雨阵阵,树叶辗转飘零,湿漉漉的,起初带有泡得过久的酽茶的苦味儿,转而变成发酵的霉烂味儿。与即将接班的冬储大白菜味儿相呼应。 味儿(2) 话说味儿,除了嗅觉,自然也包括味觉。味觉的记忆更内在,因而也更持久。   鱼肝油味儿,唤醒我最早的童年之梦:在剪纸般的门窗深处,是一盏带有鱼腥味儿的灯光。那灯光大概与我服用鱼肝油的经验有关。起初,从父母严肃的表情中,我把它归为药类,保持着一种天生的警惕。   当鱼肝油通过滴管滴在舌尖上,凉凉的,很快扩散开来,满嘴腥味儿。这从鳕鱼提炼的油脂,让我品尝到大海深处的孤独感。后来学到的进化论证实了这一点:鱼是人类的祖先。随着年龄增长这孤独感被不断放大,构成青春期内在的轰鸣。滴管改成胶囊后,我把鱼肝油归为准糖果类,不再有抵触情绪。先咬破胶囊,待鱼肝油漏走再细嚼那胶质,有牛皮糖的口感。   “大白兔”奶糖味儿。它是糖果之王,首先是那层半透明的米纸,在舌头上融化时带来预期的快感。“大白兔”奶味儿最重,据说七块糖等于一杯牛奶,为营养不良的孩子所渴望。可惜困难时期,“大白兔”被归入“高级糖”,有顺口溜为证:“高级点心高级糖,高级老头上茅房”,可见那“高级循环”与平民百姓无关。多年后,一个法国朋友在巴黎让我再次尝到“大白兔”,令我激动不已,此后我身上常备那么几块,加入“高级老头”的行列。   困难时期正赶上身体发育,我开始偷吃家里所有能吃的东西,从养在鱼缸的小球藻到父母配给的黏稠的卵磷脂,从钙片到枸杞子,从榨菜到黄酱,从海米到大葱……父母开始坚壁清野,可挡不住我与日俱增的食欲。什么都吃光了,我开始吞食味精。在美国,跟老外去中国餐馆,他们事先声明“NoMSG(不放味精)”,让我听了就他妈心烦。   我把味精从瓶中倒在掌心,一小撮,先用舌尖舔舔,通过味蕾沿神经丛反射到大脑表层,引起最初的兴奋——好像品尝那被提纯的大海,那叫鲜!我开始逐渐加大剂量,刺激持续上升,直到鲜味儿完全消失。最后索性把剩下半瓶味精全倒进嘴里,引起大脑皮层的信号混乱或短路——眩晕恶心,一头栽倒在床上。我估摸,这跟吸毒的经验接近。   父母抱怨,是谁打翻了味精瓶?   在我们小学操场墙外,常有个小贩的叫卖声勾人魂魄。他从背囊中像变戏法变出各种糖果小吃。由于同学引荐,我爱上桂皮。桂皮即桂树的树皮,中草药,辛辣中透着甘甜。两分钱能买好几块,比糖果经久耐吃多了。我用手绢包好,在课堂上时不时舔一下。说实话,除了那桂皮味儿,与知识有关的一切毫无印象。   一天晚上,我和关铁林从学校回家,一个挑担的小贩在路上吆喝:“臭豆腐酱豆腐——”我从未尝过臭豆腐,在关铁林怂恿下,花三分钱买了一块,仅一口就噎住了,我把剩下的扔到房上。回到家,保姆钱阿姨喊臭,东闻西嗅,非要追查来源。我冲进厕所刷牙漱口,又溜进厨房,用两大勺白糖糊住嘴。可钱阿姨依然翕动着鼻子,像警犬四处搜寻。 味儿(3) 一个夏天的早上,我和一凡从三不老胡同1号出发,前往位于鼓楼方砖厂辛安里98号的中国民主促进会,那是我们父辈的工作单位。暑假期间,我们常步行到那儿打乒乓球,顺便嘛,采摘一棵野梨树上的小酸梨。   一出三不老胡同口即德内大街,对面是我的小学所在的弘善胡同,把东北角的小杂货铺发出信号,大脑中条件反射的红灯亮了,分泌出口水——上学路上,我常花两分钱买块糖,就着它把窝头顺进去。   沿德内大街南行百余步,过马路来到刘海胡同副食店。门外菜棚正处理西红柿,一毛钱四斤;还有凭本供应的咸带鱼,三毛八一斤,招来成群的苍蝇,挥之不去。我和一凡本想买两个流汤的西红柿,凑凑兜里的钢镚儿,咽了口唾沫走开。   沿刘海胡同向东,到松树街北拐,穿过大新开胡同时,在路边的公共厕所撒泡尿,那小便池上的尿碱味儿熏得人睁不开眼,我们像在水中练习憋气,蹿出好远才敢深呼吸,而花香沁人心脾——满地槐花。昨夜必是有雨,一潭潭小水洼折射出天光树影。   拐进柳荫街一路向北,这里尽是深宅大院,尽北头高大的围墙后面,据说是徐向前元帅的宅邸。在树荫下,我们买了两根处理小豆冰棍,五分钱两根,省了一分钱。可这处理冰棍软塌塌的,眼看要化了,顾不得细品冰镇小豆的美味儿,两口就吸溜进去,我们抻着脖子仰望天空,肚子咕噜噜响。   出了柳荫街是后海,豁然开朗。后海是什刹海的一部分,始于七百年前元大都时期。作为漕运的终点,这里曾一度繁华似锦。拐角处有棵巨大的国槐,为几个下象棋的人蔽荫。几个半大男孩正在捞蛤蜊,他们憋足气,跃起身往下扎猛子,脚丫蹬出水面,扑哧作响。岸边堆放着几只蛤蜊,大的像锅盖。蛤蜊散发着腥膻的怪味,似乎对人类发出最后的警告。   我们沿后海南沿,用柳枝敲打着湖边铁栏杆。宽阔的水面陡然变窄,两岸由一石桥连缀,这就是银锭桥。银锭观山,乃燕京八景之一。桥边有“烤肉季”,这名扬天下的百年老店,对我等的神经是多大的考验:那烤羊肉的膻香味儿,伴着炭焦味儿及各种调料味儿随风飘荡,搅动我们的胃,提醒中午时分已近。   我们一溜烟穿过烟袋斜街,来到繁华的地安门大街,北望鼓楼,过马路向南走,途经地安门商场副食店,门口贴出告示:处理点心渣儿(即把各种点心的残渣集中出售),我们旋风般冲进去,又旋风般冲了出来,那点心渣儿倒是挺招人爱,可惜粮票和钢镚儿有限。   沿地安门大街左拐进方砖厂胡同,再沿辛安里抵达目的地。“中国民主促进会全国委员会”的牌子,堂而皇之地挂在那儿,怎么看怎么像一句反动口号。   我和一凡先到乒乓球室大战三盘,饥肠辘辘,下决心去摘酸梨垫垫肚子。那棵墙角的野梨树并没多高,三五个土灰色小梨垂在最高枝头。踩着一凡的肩膀我攀上树腰,再向更高的枝头挺进。眼看着快够到小梨,手背一阵刺痛,原来遭“洋辣子”的埋伏。   从树上下来,吮吸那蜇红的伤口,但无济于事。从兜里掏出那几个小梨,在裤子上蹭蹭,咬了一口,又酸又涩,满嘴是难以下咽的残渣。食堂开饭的钟敲响了,一股猪肉炖白菜的香味儿飘过来。 声音(1) 我六七岁时发明:一边哼音乐,一边插入几声汽车喇叭。这两种声音叠加在一起,于我,就意味着大都市。如今梦想成真,我被大都市的各种噪音(特别是无所不在的电钻声)折磨得发疯,彻夜难眠,这才好歹明白,所谓大都市与那农业帝国的孩子的口头创意无关。   六十年代初的北京,静得像个大村庄,早上居然能听见公鸡打鸣。那是住一层的弓家因地制宜,在大院围墙内辟出一小块自留地,除了种瓜种豆,还养了一笼鸡,有只孤傲的公鸡每天报晓,把我吵醒。公鸡打鸣如歌手练声——听众提心吊胆跟着沿云梯爬升,骤停,悬在半空。弓家还养了只火鸡,摇晃脖上肉垂发出咯咯喉音,像得了哮喘病的老头。它健硕且驯顺,让我们这帮孩子轮流骑在背上,昂首阔步。   我翻身,刚想睡个回笼觉,成群麻雀呼啦啦落在房顶,唧唧喳喳,啄着铁皮排水管,发出空洞的回声。其中一只叫声最亮,翅膀扑腾最欢。冬天,锅炉房工人开始添煤加温,热水顺暖气管道哗哗循环流动,伴随着嘶嘶的排气声及冷暖气流撞击时噼啪的爆裂声。我似乎置身于一个庞大的消化排泄系统中。   楼下出现人声。脚步纷杂却清晰可辨:男重女轻,劳力者浊,劳心者稳,老人滞中有间歇,孩子则多变,有的活蹦乱跳,有的拖着地走——费鞋。自行车声被清晨的寂静放大:辐条呼啸带风,轮胎飞沙走石,链条铿锵蹭着链套,铃声响起,洪钟般震耳欲聋。   我又翻了个身。再往远处细听,马打着响鼻,铁蹄在柏油路上打滑;车把式大声呵斥,鞭梢劈开空气,车辕在颠动中吱嘎作响。一辆14路公共汽车驶过,马达轰鸣,突突喷吐尾气,开关门时制动器发出叹息,售票员懒洋洋地报站:“刘海儿胡同到了——”   大约七点二十五分,班主任李老师穿过三不老胡同。他瘦高挑儿,腰板笔直,目不斜视,大步流星向前迈进,黑皮鞋橐橐作响。他清清嗓子,一扭头,“呸”地吐出一口浓痰。一听见李老师的脚步声和吐痰声,我慌忙爬起来。 声音(2) 若生病或装病,我会继续赖在床上。大约八点半,邮递员小李骑车送报送信。他捏闸下车,一脚踢起支架,懒洋洋喊道:“某某某挂号信,拿图章。”   太阳升起来。叫卖吆喝声此起彼伏,不绝如缕。北京的吆喝声特别,显然与胡同的深度宽度和弯度有关,要想让商业信息家喻户晓,非得把吆喝抻长拉宽外加七拐八弯才行。北京人语速快,咬字含混,吆喝是对北京话的纠偏:把音调放慢拖长,穿糖葫芦般给每个字应有的重视——清脆圆润,合辙押韵。关键还得底气足,有穿透力,换气不换声,平起,一翻身高八度,站稳了别掉下来,拉长韵尾——张恨水在《市声拾趣》中写道:“我也走过不少的南北码头,所听到的小贩吆喝声,没有任何一地能赛过北平的。北平小贩的吆喝声,复杂而谐和,无论其是昼是夜,是寒是暑,都能给予听者一种深刻的印象。”   “有破烂儿的我买,有破鞋烂袜子的我买——”这是收废品的,用倒装句显示了一种底层的自信,这自信可随时转化为帝国的自信:“有原子弹的我买——”   还有透着北京人抖机灵耍贫嘴的功夫。比如,卖蟠桃的吆喝:“这不是大姑娘扎的,也不是二姑娘绣的,这是三姑娘逛花园一脚踩下一个扁盖儿桃——”   “臭豆腐,酱豆腐,王致和的臭豆腐——”广告语简单明了,品牌和存货清单全齐了。北京人讲话“卖什么吆喝什么”,这原始交易代表北京人纯朴的一面,童叟无欺,最多吹点儿小牛,那本是广告的功用嘛:“这冰人儿的西瓜脆沙瓤儿——”“萝卜赛梨,辣了管换——”“喝了蜜的大柿子——”   吆喝往往配有乐器,比如:卖烧饼麻花的用木梆子,耍猴儿的用大锣,收购破烂儿的用小皮鼓,卖冰镇酸梅汤的用两个小铜碗,上下一掂铜音串串,叫“冰盏儿”。还有剃头的用“大音叉”,用铁板在中间一拨,那铮铮颤音先把人弄蒙了,就势按那儿,不管头发长短,先剃成秃瓢儿再说。“磨剪子来戗菜刀——”磨刀的用“铁头”,即五片铁皮串在一起,哗啦作响。   楼下传来最令人激动的吆喝声:“冰棍,三分一根儿,五分一根儿——”那三分的是红果、小豆冰棍,五分的是牛奶冰棍。我兜里只有两分钱,估计和卖冰棍的老太太讨价还价,能弄一根缺棍或半化的红果冰棍。   刚从收音机听完侯宝林的相声《服务态度》,我跟一凡就跳进刘海胡同副食店,模仿相声中的段子唱起来:“买卖买卖和气生财,上柜台来笑颜开,休要发困莫发呆,像你这买卖怎能不发财……”没唱完,就让人给轰了出来。 声音(3) 最想进入我们生活的是蚊子,防不胜防,人类用扇子、蚊香和敌敌畏试图保持距离,没用。夏夜充满蚊子的轰鸣。蚊子拐弯声特别,有金属硬度,夹杂着幽怨与威胁,放大一万倍,估摸就跟火箭追踪目标的呼啸一样。各种蚊香应运而生,可蚊子很快就适应了,甚至像瘾君子,在云雾中飘飘欲仙,发出陶醉般的叹息。当年《北京晚报》有幅漫画:床下放了四个点燃的蚊香,把人熏死了,一只蚊子照样叮在鼻子上。   我手持蝇拍,在罗儿胡同副食店门口,借助一块臭鱼头打苍蝇。打死一只,用竹夹子捏起,放进玻璃瓶,数了数,只完成任务的三分之二,按学校规定,每人每天要打死至少五十只苍蝇。那群苍蝇嗡嗡叫,低空飞行,就像日本的神风特攻队冲向那鱼头,不惜粉身碎骨。   夏天是蛐蛐和蝉的天下。瑞典诗人特朗斯特罗默在诗中这样写道:“蟋蟀疯狂地踏着缝纫机。”就是这些小裁缝缝补着我童年的日日夜夜,让我梦魂萦绕。我在护国寺的“百花深处”买了只蛐蛐,放在小瓦罐里,用葎草探子引它开牙,它自以为得胜时振翅高歌。有一天罐子没盖好,蛐蛐不见了,我急得翻箱倒柜,而它一直藏在我家某个角落,疯狂地踏着缝纫机。   小暑后,蝉蛹出土,鸣声四起。蝉,学名金蝉,俗称知了。法布尔在《昆虫记》中写道:“蝉翼后的空腔里,带着一种像钹一般的乐器。它还不满足,还要在胸部安置一种响板,以增强声音的强度,蝉为了满足对音乐的嗜好,确实作了很大的牺牲。因为有这种响板,使得生命器官都无处安置,只好把它们压紧到最小的角落里。”其实它们纯粹是噪音制造者。把北京吵得天翻地覆,天越热越来劲儿,让人心烦意乱。我跟楼里的孩子们一起去粘知了。先把面粉淘洗成面筋,置于竹竿顶端,再由善爬树的攀到大树杈上。被粘住的知了浑身颤抖,不再鼓噪。   一到中秋,知了退出舞台,蝈蝈粉墨登场。卖蝈蝈的小贩出现在街头,不用吆喝,那叫声就是最好的广告。与知了相比,蝈蝈叫声十分悦耳。蝈蝈长得就顺眼,像外星人——蓝脸粉肚紫翅膀。被关在竹篾编的笼子里,它们心满意足,直到唱彻漫天大雪。 声音(4) 加入少先队后,我最高只混到小队副(一道杠臂章),这近乎耻辱,连我弟弟都当上中队长(两道杠)。幸运的是我被选为鼓手,让我欣喜若狂。这显然与我热爱的苏联电影《少年鼓手的命运》有关:鼓手谢廖沙的父亲是个工程师,因丢失了机密文件被捕入狱。特务伪装成老红军战士,乘虚而入。最终被谢廖沙识破,勇敢地和敌人展开斗争……   我敲的是那种军乐队小鼓,用皮带斜挎身上,两手各持一鼓槌,白手套白衬衣白长裤外加红领巾——少年鼓手赵振开,多么光荣的称号。敲鼓看似简单,只有内行才知其难度,那鼓点复杂多变而清脆利索,像匹骏马奔驰。我的问题是协调能力差,顾此失彼,倒像是两头拉磨的瘸驴。在谢廖沙精神的引导下,我苦练基本功,平时没鼓槌,我就用铅笔或手指代替,成了魔怔,在课桌上门上玻璃窗上簸箕上,甚至在公共汽车车身上,咚咚哒啦哒啦咚——差不多练了仨礼拜,两头瘸驴总算离开磨盘,但还是磕磕绊绊。   伴随着鼓点声,我紧跟谢廖沙提高了阶级警惕性。我发现满大街都是形迹可疑的人,我们楼简直就是特务大本营。为了鼓手的骄傲,我绝不轻易跟任何潜在的敌人打招呼。有一天,我在护国寺遇见被打成“右派”的庞家大哥,只见他东张西望,神色慌张,肯定是等着与台湾特务接头。我躲在树后,又尾随他穿过胡同。在楼梯上,我发现他的屁股兜鼓囊囊的,八成是手枪……   队列仪式还剩下一周,我练得更苦了,连做梦都在敲鼓。两头瘸驴终于合二为一,小跑起来,但毕竟还不是奔马。   队列仪式那天,待我挎上小鼓整装待发,骤然一阵鼓声,再细听,原来是心跳。一声令下,我和另外三个鼓手敲鼓前进,走向舞台。在舞台阶梯上,我的小鼓从挂钩脱落,砰然落地,引来全场哄堂大笑。我手忙脚乱拾起小鼓,一阵猛捶,把其他小鼓引入歧途,大乱。一个鼓手的命运就此结束。 声音(5) 三不老胡同1号正对面是一个小纺织厂,本来没什么动静。只记得十一岁那年,厂内贴出大字报,揭发车间主任耍流氓。我跟楼里的几个孩子混进去看热闹。那时字还认不全,即使认得也不解其意,比如“乳房”,让我好生琢磨:这秘密房子,到底藏在人体什么地方?   六十年代中期,在“抓革命促生产”的号召下,纺织厂开始扩张,新建的厂房挤压街道,堆满泥沙,骑车走路得绕道而行。厂房把所有天窗打开,等于用一百个高音喇叭向我们喊话。夏天热,一开窗户,在家说话得大叫大喊。每周五厂休,静得反倒让人不知所从,难以入睡,盼着人家赶快开工。这还嫌不够,在纺织机噪音之上,厂里两派组织各自竖起高音喇叭,用更高的频率呼革命口号。   一凡开始学日文,边学边翻译日文资料。他告诉我,噪音是按分贝计算的,按国际标准,这个纺织厂的噪音在90到100分贝以上,轻则听力受损,重则失聪。一凡写了封投诉信,可往哪儿寄?弄不好说你干扰革命大方向。好在失聪的首批牺牲者是小脚侦缉队的老太太们,本来就耳背,这回干脆什么也听不见了:我们放声高歌,朗诵诗文,激烈辩论。噪音成了我们的保护屏障。   “文革”初期一天夜里,我和同学骑车穿过平安里。夜深人静,突然街上出现十几头毛驴,在一个农民驱赶下往西行进。同学告诉我,每天都有这么一群毛驴,半夜从东郊大红门进北京,目的地是动物园。我愣住,问到底干什么。他笑着说,送到那儿就地屠宰,第二天喂虎豹豺狼。此后很久,我一到半夜就辗转反侧,倾听那毛驴凌乱的蹄声。它们一定预感到厄运将至,就像少年鼓手,调整步伐,抱着赴死的决心。 玩具与游戏(1) 在记忆深处,那些玩具早已陈旧褪色,好像它们先我而生,埋伏在我成长的途中。   头一个玩具是铁皮汽艇,在舱内置放一盏小油灯,热能转化成动力,汽艇突突冒烟沿澡盆转圈。与它并存的还有个微型发电机,一转动轮子小灯泡就跟着亮了,忽明忽暗。其实这是我父亲的玩具,为满足他自己未实现的童年夙愿。   在汽艇与发电机后面,一辆辆玻璃汽车熠熠闪光,排成长队。其实那是用来装花花绿绿糖豆的汽车形玻璃瓶,车后备用胎是瓶盖。那汽车代表了甜味消失后有形的渴望,竟无一幸存,毕竟玻璃是易碎的。   我从儿子对武器的热爱看到我自己,看到世代相传的男人的宿命。海明威的《永别了,武器》这一书名中arms是双关语:武器与女人怀抱,展示了男人的困境:告别武器也就告别了母爱——他失去包括母性在内的传统对男性的认可。   我的第一个武器是俄式转盘冲锋枪,摇动把手会发出嘎啦嘎啦的响声。一张老照片:我斜挎着冲锋枪,昂首挺胸怒视前方。后来,当海军的表舅送给我一件更珍贵的礼物——左轮手枪。它是铸铁的,有一种真实的重量,外加斜挎的牛皮枪套,持枪者像个团政委。对,我当时就是这样自我定位的。更神奇的是,连扣扳机可击响一条纸带式砸炮,惊心动魄。这军人的礼物,有一种暴力传承的仪式性意义,直到一个偶然事件发生。   那天,我和家人一起来到北海公园,在五龙亭附近的餐厅喝茶。大人聊天时,我挎枪出巡,身先士卒,勘察露营地。来到一片小树林,我和另一个男孩擦肩而过。见我挎枪,他骂了句脏话,愤恨如磁铁把我们吸到一起。在我拔出手枪之前,一把改锥形尖刀已对准我的胸口。他无论年龄和个头儿都比我小,衣衫带补丁,脸生癣,脖子黢黑,显然来自社会底层。   对峙最多只持续了一两分钟,却显得无比漫长,因为时间是以心跳速度行进的。那么近,我能看到他眼中的杀机,胸口似铁锤敲击。最终,我退了一步,转身走开,背后传来胜利者嘿嘿的怪笑。走出树林,回到家人的笑语欢声中,我感到无比委屈,强忍泪水。我知道,作为男人,我必须独吞苦果。于是团政委解甲归田,手枪闲置。   我五舅家有四千金,个个天生丽质,因无子而视我如宝,向我父母提出用女儿交换,未果,只好临时借用。我每逢寒暑假都到舅舅家小住。生活在女孩儿堆里感觉就是不一样,难怪出了个贾宝玉。入乡随俗,我加入到女孩儿的游戏中:编钱包、跳皮筋、跳房子、拽包儿,周围男孩儿们起哄架秧子。这从过家家开始的游戏后来弄假成真,让我暗恋上了玫表姐。   那时五舅家住和平里国家计量局宿舍,出门是田野。夏天,表姐妹带我去采指甲花(学名凤仙花),把桃色花瓣捣成汁,涂在指甲上,一遍一遍让颜色加深。我起初觉得很酷,还展示给人看。   我们常玩的还有“抓(chuǎ)拐”。把羊后腿踝骨四面染成不同颜色,四到八个一组。单手抛出布包或乒乓球时,用同一只手翻转羊拐,排列组合。“抓”是极形象的动词;一把抄过,五指并用,羊拐各就各位。我总是顾此失彼,把表姐妹笑得前仰后合。   假期一过,我又回到男人世界。和女孩儿玩的游戏,跟同伴们连提都不敢提。我同时生活在两个世界中,直到性意识在某个春天的早晨被唤醒。伴随着我对玫表姐的暗恋,我意识到正如近血缘通婚,这两个世界的鸿沟是无法跨越的。   我家离护国寺很近。那里每隔十天半个月就有庙会,卖小吃的、拉洋片的、唱戏的、说书的、耍把式的,应有尽有,是放学后的好去处。护国寺后门有条小街叫“百花深处”,是卖蛐蛐的集市。多数蛐蛐关在竹编暖壶外壳里,底部用纱布罩上。那是些劣等蛐蛐,两三分钱一只,而蛐蛐贵族则独居在泥罐或瓷罐里,叫声都格外响亮。其中有一种三角脑袋的蛐蛐最勇猛,俗称“棺材板”,行市可上至一二十块人民币。对我们来说那简直是天文数字。 玩具与游戏(2) 在集市边,有那么几个老头儿沿墙根儿而坐,先斗嘴再斗蛐蛐,我们跟着围观。两雄相争,开牙、缠斗,难舍难分,最后胜者振翅鸣叫,败者落荒而逃。主人再用“探子”把败者引回去,连败三次出局。   我和一凡编好铁丝罩,腾出家中小盐罐,而“探子”据说得用黄鼠狼胡须制成,土法上马,找来一种学名葎草的野草,对半劈开反折再向上一抻,露出细细绒毛。待准备工作就绪,再一打听,先吓出一身冷汗:凡天下蛐蛐好汉皆隐于荒郊野外城根坟地。如壮士出征,我们步行数里,支着耳朵,穿过荒草荆丛,翻动砖头瓦砾。于是我们听到蛐蛐声。大喜后发现,很难从声音锁定其方向,犹如环绕式音响,整个旷野都是蛐蛐声,我们陷入蛐蛐的重围,四面楚歌。回到家两手空空,筋疲力尽,而蛐蛐的叫声响彻梦中。   男孩的游戏常含有赌博因素,比如“扇三角”。把空烟盒叠成三角形。比赛时奋力甩出自己的三角,借风力掀翻对方的三角,不仅要落点好,而且得会用巧劲儿。由于我协调能力差,我的三角几乎都归了人家。赛前先验明正身,凡香烟牌子及新旧程度够格才有参赛权。三年困难时期,我那当高级工程师的大姑父享受特供待遇,他不抽烟,父亲每个月弄来他的两条高级香烟,包括“中华”和“牡丹”。我眼巴巴跟在喷云吐雾的父亲身后转,恨不得他一口气把两条烟都抽完。我成了特权的直接受益者。虽说技术不灵,有名牌三角在手,就像攥着一把好牌,引而不发,好在够参赛资格的同类牌子不多,不战不胜不输。   每回路过高尔夫球场总让我想起弹玻璃球,这两项体育运动确有不少共同之处,但要往细说弹球的优势就大多了:首先是弹球因地制宜,随手挖五个小洞,既节能又利于环保;高尔夫球不过多几个洞而已,却为此跑马占地,铺沙栽树,精心护养那羊不啃狗不尿的毒草。其二,弹球经济实惠,几个玻璃球而已,玩的是心跳;而高尔夫球置装买杆交会费,甚至租电瓶车代步外加雇人背杆壮行,纯粹是花钱受罪。其三,弹球平易近人,低头撅腚围着五个小洞乱转,短裤背心甚至光膀子,无拘无束。而打高尔夫的大多数,挺胸收肚,猫步鸭行,还得故作轻松——深呼吸再深些,好不容易浮出商海换口气。   就比赛本身而言弹球更复杂多变,既要把自己的球轮流送进五个洞,还要以攻为守夺路前进。或许比赛结果更重要,弹球赢得的是对手的球本身,有如赢得情人的心。那是多么激动人心的时刻。由于某些技术性障碍未解决,这激动人心的时刻基本与我无关。我弹球的方式俗称“挤豆”,出手无力,还没准头儿。只见高手用食指与拇指关节扣球,单眼吊线,稳准狠,叮当五四横扫天下。   我还发现,男孩子特别迷恋能转的玩意儿,比如“抽陀螺”,又称“抽汉奸”,恐怕后者来自打日本人的年代。陀螺多是自制的:锯一截铁锨把,用刀削成圆锥形,底端嵌进颗自行车滚珠,平面涂上一圈圈颜色,再把晾衣绳绑在竹竿上,即鞭子。那陀螺确实像汉奸之类的小人般可恶,抽得越狠越顺从,不抽就东摇西晃得意忘形。要不北京男人说:“你丫找抽呢?!”估摸就这么来的。   滚铁环。用钩子套住大铁环,控制平衡与行进的方向。我早年写过一首诗《蓝铁环》,显然与这童年经验有关。铁环那个圆,恐怕是人类关于行走之梦想的最初级形式:加一个圆成自行车,加两个圆成三轮车,加三个圆成汽车,加无数个圆成火车。   抖空竹。那玩意儿看似简单,道数可深了,若按围棋分段,那么九段肯定是杂技演员。两个棍一根绳,在空竹细脖处绕三圈,轻提一边,空竹松套时旋转,徐徐抖动继而加力,空竹发出嗡嗡响声,如疾风过竹林。至高潮处,一张双臂,把空竹抛向空中。后来抖空竹不过瘾,我们开始抖锅盖、茶壶盖。   在男孩儿的游戏中,暴力倾向和冒险精神是潜规则。六十年代初,故事片《飞刀华》风靡一时,我们迷上了飞刀。先从铅笔刀开始,趁父母不在家把门戳成蜂窝状;继而改水果刀,用案板当靶子。但毕竟不是“飞刀华”用的那种真刀。有一阵,我跟一凡发疯似的寻刀,上穷碧落下黄泉,总算在一家铁工厂废品堆里“顺走”几把一头沉的锈刀。先在楼门口水泥地霍霍磨刀,把人吓得绕道走,敬鬼神而远之。我们愈发猖狂,支起院中的垃圾箱木盖,相隔二十余米,刀光闪闪,触目惊心。后来听说闹出人命,学校与居委会联合查缴,我们那几把刀被没收了。   一年中最让人盼望的是春节,对男孩儿来说,唯放爆竹最有诱惑力。无论家境如何,总要给点儿压岁钱,男孩儿多半用来买爆竹。爆竹种类真多,可与军队火力相提并论:“小鞭”是子弹,“大鞭”是手榴弹,“炮打灯”是照明弹,“二踢脚”是迫击炮,“冲天炮”是地对空导弹,至于“麻雷子”,大概相当于小型战术原子弹。   七岁那年,我首次获准单独出门放鞭炮,激动的心情可想而知。在家先做好准备工作:把一挂鞭炮化整为零,揣进随身口袋;再把上厕所用的草纸搓成卷代替香。那草纸含硝,点燃后散发出呛人烟味,挺好闻的,但要时不时吹吹它,以免熄灭。来到冰天雪地之中,爆竹已星星点点开放,照亮暗夜。点燃头一个鞭炮,在空中抛物线的终点处爆炸,清脆孤单,就像打响总攻的第一枪。   随着年龄增长胆子大了。比如,用两指捏住“二踢脚”,点燃捻子,它落地轰响又飞到空中爆炸。还有一种叫“黄烟炮”的特种武器,相当于烟雾弹或毒气弹,释放出的黄色烟雾,遮天蔽日,加上强烈的硫黄味,让人连咳嗽带喘。我和一凡把“黄烟炮”塞到楼里211号马家门缝底下,点燃,撒腿就跑。人家的年夜饭被彻底搅了,到我家告状,父母领着我去赔礼道歉。好在那年头还没有法制观念,否则被人家起诉非得倾家荡产。   一九五九年春节的那个下午,至今记忆犹新。楼里男孩儿们分成两拨儿打仗,一拨儿固守楼门口,一拨儿借助假山的有利地形发动进攻。“二踢脚”和弹弓发射的大小鞭炮穿梭如织,震耳欲聋。而守方用簸箕作挡箭牌。霎时间,硝烟弥漫,有如一场古老的攻城战,直到天色暗下来,直到父母们的声声呼唤……   此后我们几乎年年演习,似乎为了准备一场真枪实弹的战争。“文化大革命”爆发的那天,我想起那草纸的呛人烟味,以及它正点燃的第一个鞭炮。而“文化大革命”所释放的巨大能量(包括血腥的暴力),正来自那些男孩儿和女孩儿。他们似乎一夜长大成人,卸掉伪装,把玩具与游戏远远抛在身后。 家具(1) 一九四八年五月,父母在上海结婚后来到北京,先住在东单多福巷,后搬到东交民巷。父亲在中央信托局工作,母亲在家,小日子过得挺红火,这从当时购置的家具就能看得出来:席梦思床、梳妆台、大衣柜和硬木餐桌椅等,带有浓厚的小资情调。   摇篮是我第一个住所,周围的家具又高大又庄严。当我摇摇晃晃离开摇篮,穿过床腿桌腿椅腿,直到有一天踮脚从桌面看到了地平线。   从东交民巷搬到府前街,再搬到阜外大街,最后是三不老胡同1号。在迁徙途中,公用家具像陌生人闯进我们的生活。包括两张写字台,一张深棕色,带三个并排抽屉,一张浅黄色,是那种带文件柜的“一头沉”,归父亲使用,锁住全家的最高机密;还有一个书架、两把椅子和两张床。公有财产以不容置疑的军事共产主义相貌,深入家家户户,钉着所属单位的铁皮标牌。父亲每月工资单扣掉的那几分钱,就是租赁费。   公用家具从此扎下根来,带领私有家具一起穿越漫长的过渡时期,我们从中长大。没想到其貌不扬的公用家具如此坚固耐用,显示出顽强的生命力,而带小资情调的私有家具,转眼走向衰败。   首先密谋造反的是席梦思床垫里的弹簧,一个个从麻绳中挣脱出来,东奔西突。且不说睡觉硌腰硌腿,还彻夜吱嘎作响,如同音调不定的破琴。找人上门来修吧,正赶上困难时期,吃喝还没着落呢。   经多方打听,据说有家小工厂收购弹簧,每只五块钱。父亲大喜过望,利用周末拆下弹簧,换上木板。总共二十八个弹簧,按黑市价,一只弹簧正好换棵白菜。从单位借来三轮车,他乘兴而去,败兴而归,原来信息有误,全部弹簧只值五块钱。只好把弹簧堆在阳台上,风吹雨淋生了锈,最后卖给隔壁废品收购站,换来几块水果糖,分给我们兄妹仨。   紧接着是四把餐椅的弹簧遥相呼应——或许跟席梦思床是同一厂家造的,到了使用期限。父亲找来五合板,连锯带钉,平息了一场叛乱。虽说五合板不怎么顺眼,但坐在上面踏实。还没来得及刷漆就赶上“文革”,椅面一直裸着,而岁月按屁股的大致形状涂上暗色。 家具(2) 作为长子,我自幼学会干家务活儿,帮钱阿姨择菜洗碗生火打扫厨房。让我困惑的是,那个旧餐具柜的玻璃拉门怎么擦洗都没用,湿布抹过有些透亮,可水渍一干就又乌了。我总想让父母下了班站在餐具柜前感到惊喜,甚至用肥皂水和去污粉一遍遍擦洗,均以失败告终。这严重影响了我的心情。后来才知道这叫乌玻璃,就是为了遮蔽用的。很多年,我的心情就像这乌玻璃,怎么擦洗都没用。   上到初一,我终于有了自己带锁的抽屉,那感觉真好——我有了自己的秘密。我早年写下这样的诗句:“用抽屉锁住自己的秘密,/在喜爱的书上留下批语。”写的正是这狂喜。在我锁住的抽屉里,有攒下的零花钱、笔记本、成绩单、贺年卡和小说处女作,还有一张我暗恋上的表姐的照片,其实只不过是北海公园九龙壁前家人的合影。   家具居然和人一样生老病死。我上初中,它们突然老了——五斗柜内牚折断,抽屉打开关不上;书架摇晃,承受不住经典着作的重量;椅子吱嘎作响,抱怨自己和人的命运;覆盖餐桌的厚玻璃破碎,像分裂的国家。父亲用胶布黏结,但胶布很快就失效了,还发出一股馊味。   塑胶贴面的出现具有革命性的意义,父亲是最早领悟到这一点的人,而遍及全国的装修运动还远在地平线以外。一天,他从五金店买回几块塑胶贴面边角料,屎黄色,估计那是降价的原因。他用乳胶把四条边角料对接,用经典着作和瓶瓶罐罐压在上面,几个小时后试验成功了。塑胶贴面远比玻璃经久耐用。父亲十分得意,愈发不可收拾,买来更多的塑胶贴面边角料,五斗柜、餐具柜、床头柜、桌面,几乎全都被覆盖了。   父亲花二十五块钱,从郑方龙家引进了一个牛皮的单人沙发,大而无当,和现有的公私家具不成比例,如蜷缩的巨人,卡在衣橱和父母的床之间。这笔交易是可疑的:没过多久,一只弹簧从皮垫正中伸展出来,仿佛怒放的牵牛花,躲都躲不开,其他弹簧也纷纷探出头来,此起彼伏。包沙发的厚牛皮也开始脱落,像正在剥皮的大橘子。   梳妆台几乎成了我家唯一多余的家具,它肯定诞生在我之前。在大镜子两侧各有一小柜,其间是玻璃通道,像长方形鱼缸,上面的玻璃盖早就打碎了,而梳妆凳也不翼而飞。大镜子因年久变得模糊,像遗忘症,记住的恐怕只有母亲的青春。它背对时代,它的存在让我不安,让我羞惭,尤其在“文革”期间,它差不多就是罪证。   父母去了干校。赶上工休,我借来三轮板车,把梳妆台拉到东单旧货店,卖了三十块钱,如释重负。我用这笔钱请哥儿们在“老莫”(莫斯科餐厅)撮了一顿,纪念我们转瞬即逝的青春。 家具(3) 父母从干校回来,家里恢复了以往的生活秩序。而家具已像醉汉那样东倒西歪,除了修理加固,父亲继续用塑胶贴面到处打补丁。   我家买来全楼第一台九英寸黑白电视机(除了“民进”秘书长家外),引发了一场静悄悄的娱乐革命。电视机放在外屋靠北墙五斗柜塑胶贴面的正中央,取代了毛主席半身石膏像。赶上放电影,邻居们拎着板凳马扎蜂拥进来。那是集体共享的快乐时光。随着各家也纷纷添置了电视机,家里冷静下来。   电视在改变我们的生活方式,首先是观看姿势,在椅子上坐久了腰酸背疼,于是挪到床上,以棉被为依托。正当脖颈僵硬脊椎扭曲之时,小曲出现了。他住6号楼,是市政公司工人,夫人是电车售票员。他那典型的蒙古脸上总笑呵呵的,眯缝着眼,好似透过风沙看到绿洲。他说时代变了,看电视就得坐沙发,提议帮我家打一对。我们参观了他自制的简易沙发,既舒适又成本低。那是全国人民共用减法的年代,一改成加法,竟让我和父亲都有点儿晕眩。   我跟小曲到新街口五金店买来扁担、弹簧、麻绳、帆布及大小零碎。每天晚上小曲下了班就过来。虽说都是苦力的干活,可人家心灵手巧,我只能打打下手。他单眼吊线,用锯把扁担剖成两半,刨平后用砂纸打磨,罩上三遍无色清漆;待薄如蝉翼的清漆干透,用长螺丝钉和乳胶固定,纵横交错,构成基本框架,接下来用麻绳把弹簧层层绑紧,蒙上帆布,再用鲜艳的浴巾盖在上面。他还顺手打了个茶几,放在两个沙发中间。   坐上简易沙发,不知怎的,竟会顿生贪生怕死的念头,如坐在龙椅上的君王。当然好处多,待客用不着像开会,既体面又有距离,关键是,我们与电视的关系变了,看来沙发与电视是现代生活中的对应物,不可或缺。那些家有电视的邻居纷纷来取经,这下可忙坏了小曲,他乐此不疲。由简易沙发带动的新浪潮,与电视一起改变全楼的生活方式。 家具(4) 自打认识林大中那天起,我就更加自卑,虽说他贩卖的主要是十九世纪俄国文艺理论。他口若悬河,词句随吞吐的烟雾沉浮。他穷时抽“大炮”,富时抽雪茄。有一阵,西单商场卖古巴雪茄“罗密欧与朱丽叶”——那种金属筒装的高档名牌,每支仅一元。估摸是古巴输出革命战略的一部分。林大中叼上古巴雪茄,更加云山雾罩。   一天晚上在我家,他戴上别林斯基的面具,抽着“罗密欧与朱丽叶”宣布,无论以美学还是以自由的名义,我家那些破烂家具早就该统统扔掉。他用一个优雅的手势平息了我的暴怒,指出要想力挽家族的颓势,出路只有一条,那就是打造一个书柜。我刚一指那摇摇欲坠的书架,被一个坚定的手势制止。“我说的是体面的书柜,带玻璃拉门具有现代形式感的那种,那才代表知识的尊严。”他说。   被他说服了,我继而说服了父母。我家有几块厚木料,堆在过道,正好派上用场。林大中开始画图纸,量木料,但他事先声明,他是设计师,必须得找小工干活。那年头哥儿们有的是闲人有的是,打架盖房做家具,随叫随到。我找来孙俊世和李三元。孙中等身材,还算结实,李人高马大,一米九三,都是同一“沙龙”的哥儿们。林大中把图纸交代下来,抽着“大炮”转身消失了。   每天上午十点半左右,二位来我家上班。先沏茶伺候,开聊,他们正在同读原文版的《动物农场》。十一点多钟才起身开工。第一步是要把木料锯成八厘米厚的木板。我跟着把木料搬到大院,绑在一棵树上,哥儿俩拉开大锯,边锯边聊,从“所有动物都是同志”聊起,转眼已到中午。我赶紧下面条炒菜,备上“二锅头”。二位胃口特别大,尤其李三元,能顶三个人的饭量。孙一喝酒,白脸变红脸。聊到“所有动物生来平等,但有些动物比其他动物更平等”时,已下午三点多了,接茬儿干活。天擦黑前再喝两回茶。晚饭自然要多备几个下酒菜,当聊到“四条腿好,两条腿坏”时,孙的脸膛已由红变紫。   林大中以监工身份偶尔露露面,时而抽雪茄时而抽“大炮”。他指出《动物农场》冷战背景中的意识形态问题后,又没影儿了。   这些木板大约锯了半个多月,我们家眼看快破产了——副食本上所有配给都用光了,油瓶也见底了,但工程似乎遥遥无期。母亲开始忧心忡忡,林大中安慰她说,现在已进入最后的工序。   那天,林大中带来一卷深褐色木纹纸,他挽起袖子,刷上乳胶,把一张张木纹纸贴好,再罩上清漆。第二天在他的监督指挥下,书柜终于组装好,安上玻璃,堂堂正正立在那里。我们为知识的尊严干杯。   谁知道,这现代书柜竟以最快的速度衰亡:木纹纸起泡翘起,木板受潮变形,玻璃拉门卡住——面目皆非,功能也随之发生变化,书被杂物鞋帽取代,最后搬进厨房,装满锅碗瓢盆。不过这书柜在辗转漂泊中经住考验,一直坚持到全国人民改用乘法的年代。 唱片 六十年代初,父亲花了四百多元人民币,买来牡丹牌收音机和电唱机。尤其那台电唱机,无疑集当时高科技之大成:四种速度选择、自动停放及速度检测调节系统。在我的想象中,音乐是从红红绿绿的指示灯中流出来的,淹没了我们,生活变得透明,好像住在玻璃房子中。   要说父亲并不怎么懂音乐,这件事多少反映了他性格中的浪漫成分和对现代技术的迷恋,与一个阴郁的时代形成强烈反差——那时候人正挨饿,忙着糊口,闲着的耳朵显得多余。父亲还买来几张唱片,其中有施特劳斯的《蓝色多瑙河》。记得刚刚安装好收音机和电唱机,父母在《蓝色多瑙河》伴奏下跳起舞来,让我着实吃了一惊。   《蓝色多瑙河》是一张33转小唱片,在以多瑙河畔为背景的蓝色封套上印着俄文,估计是苏联某交响乐队演奏的。这就是我西方古典音乐的启蒙教育,像孩子尝到的头一块糖。直到多年后我去了维也纳,被施特劳斯圆舞曲以及奥地利甜食倒了胃。   “文化大革命”来了。不知怎么回事,那场风暴总让我想到黑色唱片。时代不同了,这回轮到嘴巴闲着,耳朵竖了起来。我把刺耳的高音喇叭关在窗外,调低音量,放上我喜欢的唱片。   一九六九年年初,比我高一级的中学同学大理把《蓝色多瑙河》借走,带到他落户的内蒙古大青山脚下的河套地区。同年秋天,我去中蒙边界的建设兵团看我弟弟。回京途中在土左旗下火车,拜访大理及其他同学,在村里住了两天。他们与夕阳同归,肩扛锄头,腰扎草绳,一片欢声笑语。回到知青点,大理先放上《蓝色多瑙河》。这奥匈帝国王公贵族社交的优雅旋律,与呛人的炊烟一起在中国北方农舍的房梁上缠绕。多年后,大理迁回北京,那张唱片不知去向。   记忆中的第二张是柴可夫斯基《意大利随想曲》,哥伦比亚公司78转黑色胶木唱片。七十年代初,我和一凡、康成等人常在我家聚会,如同围住火堆用背部抗拒寒风。在这书籍与音乐构筑的沙龙中,有偷尝禁果的喜悦,有女人带来的浪漫事件,那是我们写作的开始,每个人既是作者又是读者兼评论家。那些早期作品,无疑浸染着重复了千百次的音乐。   那是一种仪式:拉上厚重的窗帘,斟满酒杯,点燃香烟,让音乐带我们突破夜的重围,向远方行进。由于听得遍数太多,唱针先要穿过尘世般喧闹的噪音区再进入辉煌的主题。短促的停顿。康成用手势加强语气,开始阐释第二乐章:“黎明时分,一小队旅游者穿过古罗马的废墟……”夜深了,曲终人不散,东倒西歪睡去,而唱针在乐曲结尾处吱啦吱啦地不停滑动。   一凡在家洗照片,红灯及曝光被误以为特务信号,引来警察搜查,倒霉的是所有唱片被没收,包括《意大利随想曲》。那小队旅行者进入暗夜般的档案,永世不得翻身。   第三张是帕格尼尼第四小提琴协奏曲。这张33转密纹的德意志唱片公司的唱片,是我姑夫出国演出时带回来的。他一直在中央乐团吹长笛,直到前几年退休。   一说起那次在欧洲巡回演出的经历,他不禁手舞足蹈。特别是中国古装戏法把维也纳镇了:魔术师先从长袍马褂里变出一舞台的火盆鸽子鲜花彩带,最后灵机一动,翻了个跟头,把闲置在一边的京戏大鼓给变了出来。静默片刻,全场掌声雷动。而这段趣闻,由于叙述与联想的错位,让我把帕格尼尼的唱片跟中国古装戏法连在一起,好像也是魔术的一部分。   “文革”期间他下干校,那几张好唱片总让我惦记,自然包括这张帕格尼尼,特别是封套上标明的“立体声”让人肃然起敬,那时谁家也没有立体声设备。毫无疑问,单声道的音响造就了单声道的耳朵,而单声道的耳朵又构成我们独特的倾听世界的方式。每次借这张唱片,姑夫总是狐疑地盯着我,最后再叮嘱一遍:千万不要转借。   记得头一次试听,大家被帕格尼尼的激情弄得有点儿晕眩。正自学德文的康成,逐字逐句把唱片封套的文字说明翻译过来。当那奔放激昂的主旋律再次响起,他挥着手臂,好像在指挥小提琴家及其乐队。“多像一只风中的鸟,冲向天空,爬升到新的高度,又掉下来,但它多么不屈不挠,向上,再向上……”   在我们沙龙,一切财产属于大家,不存在什么转借不转借的问题。顺理成章,这张唱片让康成装进书包,骑车带回家去了。   一天早上我来到月坛北街的铁道部宿舍。我突然发现,在康成和他弟弟住的二层楼的小屋窗口,有警察的身影晃动。出事了,我头上冒汗脊背发冷。我马上通知一凡和其他朋友,商量对策。而我们的第一反应是书信文字出了问题,各种假设与对策应运而生。那是一九七五年的初夏,那一天显得如此漫长。   傍晚时分,康成戴着个大口罩神秘地出现在我家。   原来这一切与帕格尼尼有关。师大女附中某某的男朋友某某是个干部子弟,在他们沙龙也流传着同样一张唱片,有一天突然不见了。他们听说某某在康成家见过,断言就是他偷走的。他们一大早手持凶器找上门来。康成的奶奶开门,他们推开老太太冲进房间时,哥儿俩正在昏睡。先是酱油瓶醋瓶横飞,然后短兵相接。由于“小脚侦缉队”及时报案,警察赶到现场,不管青红皂白先把人拘了再说。帕格尼尼毕竟不是反革命首领,那几个人因“扰乱治安”被关了几天,写检查了事。   帕格尼尼怎么也不会想到,他的音乐将以一种特殊的物质形式得以保存复制流传,并在流传中出现问题:大约在他身后两百年,几个中国青年人为此有过一场血腥的斗殴。而更不可思议的是,这两张完全一样的唱片是通过何种渠道进入密封的中国的,又是如何在两个地下沙龙搅动青春热血,最终交汇在一起。这肯定与魔术有关。 钓鱼 第一次钓鱼时我十一二岁。头天下了课,我忙活了一下午。钓鱼工具是自制的:妈妈晾衣服的竹棍当渔竿,缝衣针弯成鱼钩,一小截铅笔做浮漂。趁妈妈没注意,我最后往做钓饵的面团揉进几滴香油。一夜难眠,早起,我扛上渔竿,向德胜门护城河进发。   北京有句老话说:“先有德胜门,后有北京城。”德胜门在元大都时叫健德门。一三六八年,徐达率十万大军破城而入,元顺帝从健德门逃跑,遂改称得胜门。明成祖朱棣号称以德治天下,再改为“德胜门”。一四二○年宰相刘伯温重建北京城,元大都北城墙南移两公里,修了城门和瓮城,扩展了护城河,廓清此后近六百年北京的城貌。北京内城有九个城门,各有各的用途,德胜门是专走兵车的。一六四四年,李自成在德胜门外打败明军,破城而入,崇祯皇帝在煤山自缢。   从上个世纪初起,随帝制消亡和现代交通的需要,北京城门楼和城墙一拆再拆,所剩无几。德胜门也越拆越小,仅有箭楼幸存。六十年代初的德胜门,周围城墙依在,但破败残缺,荒草瑟瑟。护城河从箭楼前流过。都市与农村以城墙为界,出了德胜门就是北郊,一片荒凉。在传说中,那是孤魂野鬼出没的地方。   从我家住的三不老胡同,沿德内大街到德胜门,大约三公里,按一个十岁出头的孩子的平均速度,要走一个来钟头。德内大街很窄,只够两辆汽车对开错车。14路公共汽车经过这里,终点就是德胜门。那老式公共汽车在这街上显得有点儿蛮横,震得门窗玻璃哗哗响,喷吐出的一股股黑烟,瞬间被没有遮拦的蓝天吸附。   那时主要的运输工具是骡车、马车、平板三轮车。黎明时分醒来,我能听见清脆的马蹄声,由远到近,再由近到远。如果说那年头有什么能代表北京的节奏,就是这马蹄声。   而德内大街行至厂桥十字路口处是个大陡坡,多少改变了这节奏。下坡的车把式要事先勒勒缰绳,骡马收紧步调,马蹄铁在柏油路上打滑;而上坡的要挥鞭吆喝,甚至跳下车来助威。有一天,为了向雷锋叔叔学习,我帮一个蹬平板三轮车的师傅奋力推车,再把全部零钱买了四个火烧送给他,弄得人家莫名其妙。事后我以日记形式写成作文,获得老师表扬。   让我们还是回到那个钓鱼的早上。到了目的地我已微微出汗。护城河正值枯水期,水面不过十来米宽,呈黄绿色,浑浊腥臭。我在残败的石桥下坐定,甩出鱼钩。   其实对多数爱好者来说,钓鱼是一种形而上的体育运动:体力消耗量基本等于零,运动的主要形式是冥想,最终目的是修身养性。“姜太公钓鱼——愿者上钩”则不属于此列。他垂钓的方式特别:直钩无饵,离水三尺。正如姜太公所说的,他钓的不是鱼,而是圣君。   我在桥下开始坐立不安,担心鱼多饵少,争抢的局面难以应付。这担心显然是多余的——连一次咬钩的机会都没有。在鱼线附近,鱼群大摇大摆地游动,吐出一串串泡沫。涟漪交叠,如有形的回声碰撞在一起。我开始心疼我家的香油。   毒日当空,浮漂在其倒影中团团转,晃得睁不开眼。腥臭的水蒸气升腾,向四周弥漫。我浑身燥热,嗓子冒烟。忽然间,一条小鱼向岸边漂来,离我如此之近,几乎唾手可得。我急中生智,随手找到一块硬纸板去抄它。一旦意识到危险,它摆摆尾巴向水流中心游去。坐失良机,我懊丧极了。   而这条鱼又奇迹般漂了回来。它随波逐流,似乎被一股神秘的力量带向岸边。看来大概是病了,或昏睡不醒,只有等纸板接近时它才懒洋洋游走。我从懊丧到愤怒,随而转向冷静。待再次出现,我计算好提前量,选取角度,终于从后面一下把它抄起来。我的心咯噔下沉,发出胜利者的呼喊。   那条小鱼约莫三寸长,黑黝黝滑腻腻,在纸板留下的水痕扩展开来。它好像躺在床上,不挣扎不蹦跶,两腮翕动。那凯旋的喜悦骤减,让我惊奇的是我对猎物的冷漠。它似乎也在观察我,那鱼眼中也有一种冷漠,似乎是对渔夫生杀大权的冷漠。时间在对视中溜走。它死了。   我忘了带饮用水和干粮,这时才感到饥肠辘辘,口干舌燥。日影西斜,我收拾渔具。出于好奇,我掀翻坐过的石头,背阴面竟有十几条盘缠在一起的褐色蚂蟥,在阳光下游散。我吓得一身冷汗,狼狈逃窜。   回家路上,我把鱼挂在钩上,扛着渔竿,昂首挺胸穿过大街小巷,自以为成了全世界注视的目标。我的影子投在墙上,那渔竿比我高两倍,挂在细线顶端的小鱼在摇晃。炊烟与晚霞一起如旗帜飘扬,向我致意。   到了家,妈妈惊叫道:儿子你真有出息,居然钓到这么条大鱼。那正是饥荒时期。她下厨房忙碌。享有胜利者的慵懒,我靠在桌边几乎睡着了。直到妈妈端来大盘子,中间那小鱼只有铅笔头般大小,金黄脆亮。我先是一愣,随后一口把它吞吃了。 游泳(1) 我八岁开始学游泳。除了打乒乓球,那是当年最时髦的体育运动。天一热,几乎所有孩子都拥向水边。与其说游泳,不如说是集洗澡避暑娱乐社交之大成。   离我家最近的是什刹海游泳场。我和同学邻居结伴出发,步行半小时,头顶烈日,晒得发蔫儿。一里开外,那阵阵喧哗的声浪,伴随着尿臊、漂白粉和来苏水的混合气息迎面扑来,让人热血沸腾。而回家路上则步履蹒跚,头顶湿游泳裤,好像影子在地上游泳。赶上菜站处理烂西红柿,五分钱买半筐,染得满身满脸都是,到路边水龙头冲洗,再灌一肚子凉水。   我先在蘑菇池模仿自由泳,两手轮流划水撑地,双脚打水,但原地不动。从蘑菇池眺望水深火热的成人世界:危险的动作、夸张的声调和疯狂的竞技状态,就像打仗。   进而在家用脸盆练憋气。看一眼闹钟,深吸气,把头埋进水中,咕咕吐泡,憋不住时猛抬头。与同伴比赛,憋得时间越来越长,但呼哧带喘,面目狰狞,紫茄子一般。除了憋气,还练水下睁眼,好像全得了红眼病。人要学会鱼的本事,非得逆向穿越亿万年的进化过程。   从脸盆到游泳池,世界大了,难度也大了。练憋气弄不好咕咚一口,别提多腻味了——有人在游泳池撒尿。可谁要没多喝几口水,咋能学会鱼的本事?我从蘑菇池进练习池,双臂倒钩排水槽,屏住呼吸,猫腰沉入水中,猛蹬池壁,一口气扑腾七八米远。   喝水喝多了,技术上总算有些长进:不会换气,于是把头露出水面,手脚并用游上二三十米。艺高人胆大,我跟同伴到后海游野泳。所谓野泳,指的是江河湖海广阔天地,首先是免费,再就是无救生措施除非自救。后海是穷孩子游野泳的天堂,无人管束,还能钓鱼捉虾摸蛤蜊。人家孩子扔水里不仅扑腾扑腾活下来,还个个如鱼得水,晒得跟小黑人似的,只有牙齿眼珠是白的。虽混不进人家行列,能跟着浪迹江湖就心满意足了。   《北京晚报》常有淹死人的报道,对我等水鬼毫无阻吓作用。后海水不深,即使没顶,只要会踩水就不怕。最难的是摸蛤蜊那样的绝活儿。只见人家纵身一跃,脚丫倒翻连蹬两下就没影儿了,仅一串细碎水泡透露行踪,待冲天而起,手里紧握一个大蛤蜊。我也尝试过,均以失败告终:一手捏鼻子,弓背撅腚,双脚抽风般乱踹,而身体就像横木原地打转。在水下更是睁眼瞎,只看见自己吐的水泡,别说摸蛤蜊,就连抓把淤泥都没门儿。 游泳(2) 我向更广阔的水域进军。   十岁那年暑假,我和同学一起来到颐和园。那是个风平浪静的日子。我们先租了两条船,互相追赶,浑身被汗水浸透。在文昌阁码头还船上岸,就近下水。那临时游泳场有简易更衣室,还用木牌标明水位及安全区。   离开石堤,我用脚尖试探深浅。湖底是淤泥和尖利的石头。淤泥滑腻腻的,塞满脚趾缝黏住脚底板;暗流涌动,泥鳅般在裤裆钻来钻去。水漫胸口,我开始向前游去,一到木牌警戒线就往回返。在岸边喘口气,和同学打招呼。肚子饿了,上岸到小卖部买东西,吃饱喝足再下水。   越游胆儿越大,我离开安全区。岸上人影越来越小,天地间沉寂下来,只有风声水声和我的喘息。阳光灿烂,云朵舒卷。那突如其来的孤独,让人又紧张又着迷。   有渡船驶过,一个大浪打过来,铺天盖地,我被骤然卷到水下,一连灌了好几口水。悬浮在中间——下够不到湖底,上蹿不出水面。天空黯淡,旋涡中是浑浊的太阳。窒息让我浑身无力头脑清醒,就在那一瞬间,晚饭、书包、父母、家养的兔子……闪念聚拢散开,像礼花般灿然开放,而我正和这一切告别——死亡意识让我震惊,顿时转化成求生的动力。我拼命扑腾,终于浮出水面,但由于剧烈呛咳失去平衡,上下沉浮,又喝了好几口水。   再次浮出水面,我抡开双臂向岸边扑腾过去。那姿势回想起来,很像孩子打架用的“王八拳”。直到脚尖够到湖底,我尽力站稳,把肺里的积水咳出来。爬上岸,浑身瘫软,坐在一块石头上。环顾四周,同学们在水中追逐嬉戏,并没有人注意到我。生活在继续。夕阳西下,就要落进群山中,这和水下看到的是同一个太阳。   我没有告诉同学,当然也没有告诉家人。那是我第一次死亡经验,无法与他人分享。 游泳(3)  我头一次见到凯非表哥,肯定是个星期天,因为只有星期天他才能请假出门。那年我十三岁左右。我们先在他舅舅(也是我堂伯父)家吃午饭,然后一起去陶然亭游泳池。表哥总是低着头,沉默寡言。这是我们第一次见面。   表哥是红旗中学的学生。这所带有劳教性质的学校挺出名,是老师、家长威胁孩子的口头禅。无论如何,父亲还是鼓励我们见面,毕竟是表兄弟嘛。至于表哥干过啥,亲戚全都讳莫如深。其实对孩子来说,根本没有成人世界的道德感,凡是禁忌非法异端的,都让他们好奇,甚至持有天然的敬意。   从东交民巷出发,我们乘6路无轨电车去陶然亭游泳场,一路几乎没说话。表哥大我三岁,他身材不高但结实,皮肤黝黑,喉结上下翻滚——那是进入成年的标志。而我尚未发育,与他相比,就像只瘦骨伶仃的柴鸡。   沿售票处铁栏杆排队,我们欲言又止,相视而笑。轮到我们,各自掏钱买门票。他在入口处买了两根冰棍,一根给我,我想说谢谢,他用手势止住我。从更衣室来到游泳场,阳光炫目,众声喧哗,天空摇晃了一下——我在湿地上差点儿摔跤。表哥扶了我一把,他的手臂强壮有力。   他扭腰抻腿做完准备动作,纵身跃进游泳池。他的自由泳动作简洁明快,脚下水花很小,像个专业运动员。我目瞪口呆,只有惊羡的份儿。   我们上岸休息,趴在滚烫的水泥地上。一颗颗黑色水珠从他的臂膀滚落,在粗糙的地面洇成一片。我说了句赞美的话,被周围的喧嚣淹没,本想重复,见他若有所思的样子,赶紧闭嘴。他生活在一个封闭的世界,不让他人进入。   阳光在缓缓移动,波光耀眼,反衬着剪纸般的人影。表哥站起来,朝铁网围住的深水池走去。深水池清澈碧蓝,人很少,救生员戴墨镜坐在高凳上。表哥先走上三米跳台,在木跳板尽头跳了两下跃起,展开双臂再收拢,扎进水中。从蓝色泡沫中浮起,他沿扶梯上岸,再爬上高高的十米跳台。他并不急于跳水,而是从高处眺望远方。   归来时他笑容依旧,但心不在焉,目光有如盲人。我无法让他看见我,这让我很伤心。那天我们总共没说十句话,分手时甚至没说再见。那是我们第一次也是最后一次见面。 游泳(4) 我开始注意那些女孩儿,特别是发育中的少女。在禁欲的时代,游泳池是人体最暴露的公共场所。我常趴在水泥地上,头枕胳膊假装打瞌睡,窥视那优美而神秘的曲线。我暗自感叹,人间竟有如此造物,以前咋熟视无睹?   由于池小人多,常和陌生女孩子在游泳时相撞,无意触碰到胸部或大腿,竟有过电的感觉。绝大多数情况相安无事,但也有个别刁钻的,张口就骂:“德行,臭流氓!”遇此麻烦,往往非得先冒充流氓,恶语相向,才能证明自己不是流氓。游泳场确有流氓事件发生。起初是小骚动,很快围得水泄不通,人群中少不了起哄架秧子的,最后肇事者被扭送派出所。想必是人赃俱在。   所有体育运动,其实都有潜在的性动力因素。在我暗恋的表姐和陌生少女们注视下,我的游泳技术突飞猛进。而最高理想是,要像表哥那样大摇大摆进入深水池,并登高远望。   代表游泳场最高特权的深水池,有北冰洋冰川的纯蓝与低温。入口处有木牌标明水温——今日11度,让我想起北冰洋牌高级冰棍。而我们芸芸众生蹚的浑水,不仅颜色难以描述,更甭提温度了。由于水浅人多更换少,水温总超过体温,跟泡澡堂子差不多。   然而享有纯蓝与低温的特权,必须通过二百米游泳考核。我加大训练强度,加班加点,甚至赶晚间专场。要想突破二百米大关,关键是如何克服头五十米出现的“假疲劳状态”。晚场的好处是,人少游得开,精力集中。每次抬头换气看到的是一串灯光,像一串珍珠——属于你爱或你将要爱的人。   苍天在上,我终于通过考核,得到了深水合格证,缝在游泳裤最显眼的地方。   那天下午,我大摇大摆走进深水池。就在那一刻,我相信所有在场女孩儿的目光如同聚光灯,聚集在我身上。一不留神,我排队跟着上了十米跳台。我晕高,不敢往下看,就更别说极目远眺了。待走到跳台上心乱如麻,但已无路可退,我只好捏住鼻子笔直蹦下去。砰然一声,惊涛骇浪先狠拍我再覆盖我。那冰水如针,让我头皮发麻,浑身刺痛。待沿扶梯爬上岸,我半身红肿,像虾米直不起腰,且哆嗦不止。什么都好说,但要止住哆嗦不可能。我唯有祈求那紧追我的聚光灯立马关上。 养兔子(1) 一天,楼下来了个挑担的农民,头戴破草帽,高一声低一声吆喝,招来不少孩子围观。我随父亲路过,凑近一看,担子两头的多层竹屉里,竟是一簇簇刚孵出来的小鸡,黄灿灿毛茸茸的,让人心痒痒。在我纠缠下,父亲上楼取来纸箱,买下六七只。回家,他用剪刀在纸箱上戳些小洞透气,便成了临时鸡窝。   那纤声细语让人牵肠挂肚。我放学回家冲向纸箱,先看后摸,再用双手捧起其中一只。小鸡用爪子钩住手指,瑟瑟发抖,阵阵哀鸣。不禁让我有一丝快感。   从五十年代末起,粮食日渐紧张,只能把白菜帮剁碎当鸡食。鸡嗉子鼓胀起来,转瞬化作灰绿色稀屎,招来无数苍蝇。转眼成明日黄花——秃顶脱毛,浑身脏兮兮,脚趾尖利。我们身后的成人世界早有打算:母鸡下蛋、公鸡食肉。可离那目标尚远,它们因一场瘟病相继死去。   相比之下,养蚕要单纯得多——总不能指望吐丝纺纱织布吧?首先成本低,一只空鞋盒,几片桑叶铺垫足矣。蚕宝宝小得像米虫。所谓“蚕食”,肉眼难以察觉,只留下点点黑粪。就身体比例而言,蚕宝宝的成长速度和食量都是惊人的。桑叶紧缺,方圆数里的桑树几乎全秃了,只剩下梢头几片孤叶。我晕高。“春蚕到死丝方尽”,可我的春蚕还没吐丝就死了——也好,我怕蛾子,否则那破茧而出的是我的噩梦。   养金鱼最容易——耐饿,十天半个月不喂食没事儿。唯一的麻烦是定时换水,那倒也是乐趣:把鱼缸搬到水池中,用笊篱一条条捞出,放进碗里,看它们大口喘息,怀着孩子天生的恶意。金鱼的生活完全透明。让我纳闷,是金鱼装饰我们的生活,还是我们装饰它们的生活? 养兔子(2) 我正发育的身体被大饥荒唤醒,惶惶不可终日。人们都在谈吃,谈的是存活之道。连毛主席也发表指示:“按人定量,忙时多吃,闲时少吃,忙时吃干,闲时吃稀,不忙不闲,半干半稀,杂以番薯、青菜、萝卜、瓜豆、芋头之类。”学校减少课时,停掉体育课,老师劝大家节省体能,少动多躺,晚饭后就上床睡觉。亲友做客自备粮票,饭后结算。相关的发明应运而生:用各种容器养小球藻;把淘米水积存下来,每月可多得两三斤沉淀物——与其说是米粉,不如说是沙尘杂质之类。楼下沐家实行黄豆均分制,按颗计算。小京和他哥各分一千五百颗,哥儿俩用弹球赌黄豆,我们围观,这生存之战实在惊心动魄……   官园有个露天农贸市场,其实就是黑市。那里物价贵得吓人:一棵白菜五块,一条鱼二十,一只母鸡三十多,却成了周末全家出游的去处。父亲偶尔买只减价的瘟鸡,回家磨刀霍霍,被追杀的瘟鸡满屋狂飞,一地鸡毛。瘟鸡终于进了锅,炖汤红烧,最后连鸡肋都被啃得玲珑剔透。   某个冬日下午,父亲带我和弟弟来到官园农贸市场,沿一排排摊位转悠。只见几只小灰兔蜷在一起取暖,嘴唇翕动,红眼闪亮,让人爱不释手。我俩向父亲苦苦哀求。他踌躇着,跟握烟袋的小贩对着抽烟,讨价还价,最后花二十块买下一公一母。   到了家,两只兔子从书包里放出来,东闻闻西嗅嗅。我们跟着连蹦带跳,比兔子还欢。   父亲找来一个旧木箱和几块破木板,吱吱嘎嘎拉锯,叮叮当当敲打,终于把旧木箱改成现代化的兔舍:斜屋顶,木板从中隔成两层,有木梯勾连,铁丝网罩住木箱裸面,右下角开一小门,带挂钩。兔子在楼下玩耍就餐如厕,楼上安寝。兔舍就安置在阳台上。   兔子胃口极大,好像永远也吃不够,无论什么,都一律转化成黑豆般的粪便。我和弟弟只好背着口袋出门,先在大院里,继而向外延伸,从后海沿岸到紫竹院公园。在田野实践中,我们意外发现除了杂草,多数野菜人类均可食用,有的甚至是美味。看来人和兔子差不多,处在同一生存的起跑线上。   一天下午,我和楼下的庞邦殿——比我小一两岁的男孩儿,为了改变我家兔子和他家母鸡的生存状况,决定大干一场。我们用铁丝做成钩耙,从1号楼的垃圾箱动手,一直搜到8号楼的垃圾箱。太阳紧追着我们的屁股,越过头顶,再翻到大楼后面。从八个垃圾箱中,我们总共捡到一百四十六个白菜头,战果辉煌。所谓白菜头,是北京人吃大白菜必先切除的根部,我们打算用来喂兔子。   在8号楼门口的昏暗灯光下,我们平分着白菜头,每人共得七十三个,装满两个水泥袋,无比兴奋,面如母鸡般通红,步如兔子般敏捷。   晚上九点我回到家,直奔厨房,把白菜头浸泡在水池里,一边刷洗一边跟父母讲述经过。他们却用异样的眼神看着我。他们认为,在地球的食物链中还是有高低之分。不由分说,他们接替我的工作,把洗净的白菜头放进锅里,用清水煮烂,再对半切开,蘸着酱油,啃咬较嫩的中心部分,咂巴咂巴,大赞美味。我早就饿坏了,于是也加入这白菜头大餐。阳台上兔笼咚咚作响。 养兔子(3) 饥饿感正在啃噬我们的生活。浮肿变得越来越普遍。大家见面时的问候语从“吃了没有”转为“浮肿了没有”,然后撩开裤腿,用手指测试各自的浮肿程度。母亲的小腿肚可按进一枚硬币,不掉下来,被评为三级,那是最厉害的浮肿。众人啧啧称奇,有如最高荣誉。   母兔怀孕了。生殖对我来说还是个谜。它日渐笨拙,除了进餐,基本都卧在楼上,从身上揪下一撮撮兔毛筑窝。   一天傍晚,我发现兔笼有异动,用手电筒一照,五只兔崽正围着母兔拱动。它们双眼紧闭,浑身无毛,像无尾小耗子。我和弟弟妹妹打开小门,把兔崽一只只抱出来,放在手中轻轻抚摸。没想到这下可闯了祸,再把它们放回兔笼,母兔竟然追咬驱赶它们。后来才知道,母兔是通过气味辨认孩子的,一旦身有异味,便六亲不认。   采取应急措施:把小兔崽抱进室内,放在垫好棉花的鞋盒里,用吸管喂养。除了米汤,还找出少许奶粉,那可是稀有金贵之物。兔崽们闭着眼,贪婪吮吸着米汤和牛奶,让我们如释重负。   一夜没睡踏实。第二天早上,打开鞋盒,五只兔崽全都死了,它们浑身僵硬,四肢蜷起。我们为自己的过错而哭。母兔却若无其事,吃喝不误。谁能懂得兔子的感情生活呢?   它们胃口越来越大,而附近草地越来越少。我和弟弟越走越远,出了城门,深入田野,经常被乡下孩子驱赶。为了兔子,我们正耗尽口粮转化而成的有限能量。在同一生存的起跑线上,我们和兔子不是比谁跑得快,而是比谁跑得远。   在此关键时刻,表姐来家做客。她是北师大物理系二年级学生,家在广州,住校。听完父母抱怨,她建议把兔子寄养在她那儿——在她们宿舍楼前有大片草地,取之不尽用之不竭,而楼下有一楼梯间,平时关上,课间休息时正好放牧。   那是兔子的天堂。   我和弟弟正学游泳,先到北师大游泳池瞎扑腾,然后头顶半湿的游泳裤去看望兔子。它们欢蹦乱跳,咬咬凉鞋以示亲热。放牧兔子估摸和放牧羊群差不多,由于大自然循环有序,让人心旷神怡。它们有时潜行如风,溜进繁茂的野草深处;有时警觉而立,收拢前腿,观望四周的动静。   可好景不长,有人告状,校方出面干涉,宣称在宿舍养动物影响公共环境。享有三四个月的温饱与自由,兔子又搬回到家里的兔笼中。 养兔子(4) 谣传与饥荒一样无所不在。同学们围着教室火炉一边烤窝头,一边大谈国际局势。一个流行说法是,苏联老大哥逼着咱中国还债,朝鲜战争借的军火债,什么都要,除了鸡鸭鱼肉,还要粮食水果,据说苹果是一个个筛选出来的。我开始为我家兔子担心,记得电影里俄国人戴的都是兔皮帽子。我似乎看到一火车兔子穿越西伯利亚的悲壮情景。   母兔肚子又大了。我们在兔笼二楼铺上干草和旧棉絮,耐心等待着那一时刻。小兔崽终于生下来了,一共六只,这回自然不敢再碰,我们全力以赴为母兔找食。可正值春天,青草野菜刚破土而出。趁父母没注意,把最后几棵冬储白菜表层发蔫的菜叶掰下来剁碎,再掺上点儿我们自己喝的藕粉。   对八口之家来说,这兔笼太小了。我和弟弟找来砖头,把阳台的铁栏杆底部圈起来,让它们有更大的活动空间。兔崽们蜷缩在母腹周围吃奶,公兔巡视,幸好北京城里很少有鹰。   翌日晨,我们大惊失色:竟然少了三只兔崽!这才发现,在“砖墙”上出现一道缝隙。冲下楼去,在龚家小菜园找到尸体。懊丧之余,我们加固了“砖墙”。可第二天早上又少了一只,落在龚家窗台上的花盆里。我们快疯了:这盲目的自杀行为不可理喻,它们还没睁眼看看这个世界呢。只好把它们全都关进兔笼。   春去秋来,幸存的兔崽长大了,要养活这四口之家更难了。搂草喂兔子,跑断了腿——我和弟弟走遍四九城,走遍城郊野地,一暑假都在为兔子的生存而斗争。这是最后的斗争。冬天就要到了,怎么办?就是把冬储白菜全都喂兔子恐怕也不够。再说,逼债的俄国人正等着戴兔皮帽子呢。   父亲——我家最高行政长官做出决定:杀兔果腹,以解后顾之忧。我估摸从买兔子那一刻他就盘算好了——从野兔到家兔,正是我们祖先狩猎剩余的保存方式。   我和弟弟激烈反对,哭喊着,甚至宣布绝食抗议。但人微言轻,专制正如食物链的排列顺序,是不可逆转的。   那是个星期天。我和弟弟一早出门,各奔东西,临走前没去阳台与兔子诀别。我顺后海河沿,上银锭桥,穿烟袋斜街,经钟鼓楼,迷失在纵横如织的胡同网中。其实兔子眺望时站立的姿势很像人。我恍惚了,满街似乎都是站立的兔子。   天色暗下来,我和弟弟前后脚回家。一切都静悄悄的,看来大屠杀早已结束。最高行政长官躺在床上看书。母亲悄悄提醒我们说,饭菜在锅里,她并没提到兔子,这是不言而喻的。尽管饥肠辘辘,我们坚决不进厨房。   我爬上床,用被子蒙住头,哭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