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现童年",还是"发明童年"

刘绪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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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随着全球化的进程,电视文化、娱乐文化、商业文化迅速渗透到世界各地,成为一种世界性现象。它们对儿童精神世界的侵害,已到了无可规避的地步。无论是儿童文学作家,还是其他关注未成年人成长的人们,都正面临着波兹曼所提出的难题。

●《哈利·波特》的出现,使儿童阅读热情再起,使世界范围的童书创作又出现了新的热潮。这不正说明,在商业消费时代,那对抗“敌视童年”的美国文化的搏斗,未必只能以惨败告终,却也可以乘风而上,或战而胜之吗?

1 “美国文化敌视童年的概念”

在当代美国学者中,尼尔·波兹曼是我最为倾心和钦佩的。他不是书斋里的学者,而是现实社会的学者。在《娱乐至死》一书中,他对以电视文化为核心的娱乐至上的生活方式,作了无情的批判。他长期从事传媒研究,又致力于对当今美国文化的批判——这两者的焦点,便是电视。而他最重要的著作,是初版于1982年、现已受到世界儿童文学圈巨大关注的《童年的消逝》。用他自己的话说:“在我写的所有的书中,惟独对这本书情有独钟。”(上述二书,前不久都已有了广西师大版的中译本。)波兹曼曾将《童年的消逝》的主题概括为一句话:“美国文化敌视童年的概念。”那其实不光是美国文化,随着全球化的进程,这种电视文化、娱乐文化、商业文化,已迅速渗透到世界各地,成为一种世界性的文化现象。它们对儿童精神世界的侵害,已到了无可规避的地步。这一切都证明了波兹曼的非凡的预见性。他在书中讨论了“童年”概念的产生。他认为,在世界历史上,本来是没有这个概念的,它的产生,至今不到400年的时间。在过去,儿童都只被视为小大人,而不承认他们有什么特别的性质或特殊的需要。随着印刷术的被运用,书籍和报纸的出现,人类的知识获得了分门别类的整理,一切论述都有可能变得由浅入深井然有序了;而人的识字和阅读能力的提高,也必须有个循序渐进的过程。这就规定了教育与年龄增长的关系,也给了人类有关成长的重要启迪。于是,到16世纪末,已酝酿了近两百年的童年的概念,终于破土而出。然而,在现代的电视文化的冲击下,儿童与成人间的区别却又变得越来越模糊了。全书分为两章,第一章是“童年的发明”,第二章就是“童年的消逝”。

看来,这位现实中的天才真正发挥了自己的专长(难怪他这么喜欢自己这本薄薄的小书),他纯从传媒的角度——文字、阅读、电视——竟将儿童概念的来龙去脉谈得如此生动而明晰!这不能不让人惊叹。而他的论述还充满感情,因为从其本性说,他是要捍卫“童年”的,只是他找不到出路,不知怎样才能与强大的美国文化相对抗。

波兹曼提出的是一个极为严峻的问题。无论是儿童文学作家、批评家,还是其他关注着未成年人成长的人们,其实都正面临着这样的难题。

2 儿童文学如何应对“波兹曼难题”

随着《童年的消逝》一书的影响的日益增大,在世界很多地方,出现了很有趣的后续现象。

正像当年初学几何的中学生们热衷于解世界难题一样,或者,就像徐迟的报告文学《哥德巴赫猜想》发表以后有大批的年轻人充满热情报出了无数个答案一样,现在,对于“波兹曼难题”,在中国的儿童文学和儿童教育界,也有了种种答案。应该看到,这些答案都是出于捍卫童年的热忱,这一基本的出发点是不容置疑的。有了这一共通点,我们就有了探讨的前提。然而各种思维上和文化上的局限,又会影响我们的思考,这也是不能不作认真辨析的。下文想试着剖析一下王泉根教授的答案。

去年初,王泉根在《文汇报》发表了《“成人化”剥夺了童年的滋味》(2004年2月16日),对身边的“儿童成人化”的普遍现象表示了深深的忧虑,并提出了儿童应该享有“不知情权”的概念:“在他们不该知道、不想知道、没有兴趣与能力知道的年龄,有权拒绝成年人文化对儿童世界的骚扰”。我读后的感觉,是这样的呼吁虽颇具煽动力,却难免其似是而非。首先,在可操作性上,这是不现实的。儿童怎么可能在遭遇一件事物之前,就先行判断它是不是自己“不该知道……没有兴趣与能力知道”的呢?他又怎么去行使这样的权力呢?弄到后来,那无非又是成人假借儿童名义,决定他们该知道什么,不该知道什么。在我们自己的童年时代,有过太多被思想僵化的成人愚弄的经验,我想下一代是不会希望回到那样的年代去的。其次,在逻辑上,这也是说不通的。所谓权利,总是一种主体需求得以实现的保障,儿童总是好奇的,想知道得多一些的,他们是否真有那种“被隐瞒”或“被遮蔽”的欲望?我是极其怀疑的。以上是就儿童的角度说,从成人角度看来,这也是办不到的。不管是老师还是家长,孩子都不是你的笼中鸟,你不愿意告诉的事,社会(尤其是无孔不入的电视)都会告诉他,你不可能左右整个社会。虽然王泉根的文章没有提到波兹曼的书,但他分明是“接着说”的。只是,他把复杂的问题简单化了,也把学理转换成了情绪(这也可说是一种“正义感”吧,但盲目的“正义感”有时恰恰是会误导人的)。所以在我看来,只怕于事无补,甚至还有倒退之虞。

在去年第三期《中国儿童文学》上,王泉根又发表了他的长文《高扬儿童文学“以善为美”的美学旗帜》,文中明确提出:“与成人文学大致倾向于‘以真为美’的美学取向不同,……以善为美是儿童文学的基本美学特征。”并进而提出“劝人向善、与人为善、避恶趋善、惩恶扬善、择善而从”这样的文学要求。我知道他的本意还是要顺着波兹曼的难题往下说,是出于对当今世界精神文化现状的一种焦虑,但如果文学真的变成了这样的“劝善书”,它还会有真生命么?还可能是有力的么?这种准宗教的软弱的一厢情愿的劝善(安徒生以前的儿童书有不少就是这样的),真有可能与全球化时代生龙活虎的电视文化、娱乐文化、商业文化相抗衡么?我想我们不用冗长繁复的理论论证,只消凭常识,就能作出回答。

我觉得,如果真要从美学的角度看问题,泉根先生有关“真、善、美”的关系,恐怕是说得有点缠夹的。美并不是一种表现形式或表达方式,被用以表现“真”或表现“善”,从而可以“以真为美”或“以善为美”。美是人类从精神上把握世界的最基本的方式之一,在这一点上它与真是并列的,二者可相互支撑,相互辉映,却未必要以另一个为基础。当人类以审美的方式揭示世界的奥秘,感受到人性的深度时,同一时代的理性思维(也就是“知”,或“真”),并不一定也能达到同样的程度。这就使很多旷世杰作(比如莎士比亚,比如《红楼梦》),往往要到多少年后才被人们认识。同样,人类伟大理性的清晰和深刻,也不一定非要在艺术作品中达到相同的表现(这就是图解理论的作品往往失败的原因)。人类正是通过审美的方式和逻辑思维的方式,从感性和理性上把握世界与人生的,于是这两方面的收获就被称为美与真。当然,真正的美,当其生命力灵光闪现之时,很可能一时为社会众生所不容,但时间会证明她的价值,人类的理性慢慢还是会对她表示深刻的理解。这也就是庞特所说的“诗人为时代之触须”。正如钱钟书所批评的,“则今之文学史家,每不知……哲学思想往往先露头角于文艺作品,形象思维导逻辑思维之先路”。(见《钱钟书散文》中致胡乔木信)但它们的有先有后的应和,是二者达到同一深度时的交融,而并不是“以真为美”,或“以美为真”。这二者是不能取代的。

相反,恰恰倒是“善”,是必须以“真”和“美”为基础的。善是人类的精神探险转向当下,转向实践的中介,所以它的价值总是相对的,不稳定的。每一时代有每一时代的善,不同人群会有不同的善的标准。在真和美这两大触须的感召下,善必须不断作出调整,有时甚至是根本的转换,否则,原有的善就会跟不上时代,就会变成恶。只要想想人类关于科学(比如日心说),关于自由,关于爱情,关于堕胎,关于性……在观念上发生过多么大的变化,就不难理解“善”的暂时性的品格了。

于是我们就不难看出,在王泉根的论述中,成人文学的“以真为美”其实是个假命题,而作为它的对立物,儿童文学的“以善为美”,则很可能是一个危险的命题。这不是危言耸听,因为既然是区别于“以真”为基础的善,那么,它完全可以是以“不真”,或以“假”为基础的,这样的善,还会是真善吗?随后,儿童文学又要以这样的“善”为基础,那会是怎样的文学呢?我们儿童文学吃“伪善”的亏还少吗?周作人当年批评中国封建时代“连一首歌谣也不让好好的唱,一定要撒上什么爱国保种的胡椒末”,批评附在《伊索寓言》后面的那些陈腐的教训“所说的多是奴隶的道德,更是不足为训”,我们难道都忘了么?那一切,不都是打着当时的“善”的旗号么?

所以,不管是成人文学还是儿童文学,只要是真正的文学,其本质总是审美的,它只能以美为基础。儿童文学离不开儿童的审美特征,但这只是指要以合乎儿童特征的审美方式去把握世界,而决不能是打着文学的旗号去图解一时的(或某一部分人心目中的)“善”。

在这里,有一点需要特别说明:波兹曼揭示美国文化的现状,目的是要向前发展,所以才会为找不到出路而悲伤;而我们这儿的一些答案,之所以取之甚易,恍若轻车熟路,却是不自不觉间正从当代文化难题脱身退往过去的旧道,这是根本不同的。我不知道泉根先生的许多论点是否真是在阅读波兹曼之后得出的,如是,那就真是一种中国式的误读了。

3 不要低估《哈利·波特》的启示

那么,波兹曼的难题又该如何解决呢?我在反复阅读《童年的消逝》后发现,他的结论之所以如此悲观,与他在逻辑前提上有一个根本的失误有关。就在此书问世12年之后,他已隐隐感觉到了这一失误。在写于1994年的《维塔奇书局版序言》中,他引用了不少儿童写给他的信,儿童的话里充满着让他欣喜的童心和童趣,他们不承认自己的童年已经没有了,不认为在现在的环境中自己“就不再是儿童了”。波兹曼写道:“从这些评论中可以了解到许多东西,但它们给我的主要教训是儿童自身是保存童年的一股力量。”说得太好了!其实,在他当年动笔写下“童年的发明”这一章的标题时,就已混淆了一个基本的概念:童年,那是客观的存在,400年前的启蒙思想家们“发现”了童年,但那不是他们的“发明”。在成人们不承认不明白不理解儿童与成人间的区别时,这些区别仍然是存在的!如果童年确是被人发明的,那么现代商业文化也的确可能转而消灭它;但如果本来就是一种强大的客观存在,那波兹曼就完全不必如此担心。现在,他不是从儿童们的信中,看到了这种存在么?

事实上,再过几年,情况又发生了一些变化,我想他应该更有信心了。这变化之一,就是《哈利·波特》的出现。原先,在电视文化的冲击下,作为西方出版业半壁江山的儿童书,地盘已退缩得很小了,《哈利·波特》一来,儿童的阅读热潮再起,儿童书的创作又出现了一个新的高潮,过去的杰出的旧著也纷纷再版了。这不正说明,在商业消费时代,那对抗“敌视童年”的美国文化的搏斗,未必只能以惨败而告终,却也可以乘风而上,或战而胜之吗?我们切不可低估《哈利·波特》带来的这一伟大的启示!

现在,全世界的儿童、儿童文学作家和所有儿童工作者,都有一个适应新的环境的过程,也将面临艰难的局面。但即使我们面临的真是万难破毁的铁屋子,那也应该存有一丝打破它的自信和愿望。正像鲁迅所说:“然而说到希望,却是不能抹杀的,因为希望是在于将来,决不能以我之必无的证明,来折服了他之所谓可有……”(《呐喊·自序》)尼尔·波兹曼已于2003年10月谢世。我不知道他晚年对《哈利·波特》的看法究竟如何。我在这里妄议前贤,心中不免惴惴。但其实,我不就是一个“初学几何而热衷于解世界难题”的中学生吗?只是也出于捍卫童年的热忱,才有骨鲠在喉之感,才倾吐了上面的引玉之言。但愿有更多的同道来探讨这样的难题 。

转自 文汇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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