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70及其前因后果 :: 1968 to 196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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阐释《爱情的故事》或,1968年造反学生分析

程巍

  我试图在文章中回答这么一个问题:奥利弗为什么反抗他的父亲?或者,资产阶级之子奥利弗为什么反抗他的资产阶级父亲?乍一看,这是同一个问题。然而,在第一个问题中,即《爱情的故事》的第一集中,人物被剥离了社会身份,因而奥利弗的反抗,更多地是一种生物学意义上的反抗,是儿子对父亲的反抗,具有精神分析描绘的成人式色彩。尽管奥利弗常以夸大的口吻攻击他的资产阶级父亲,不过,这更多地是一种取悦詹妮的方式。此外,在第一集中,“社会”仍只是某种杂音或背景音,模糊地回响在奥利弗与詹妮凄婉爱情的外部。因此,可以说,奥利弗和詹妮在爱情中遇到的种种困难,是奥利弗特意为自己营造出来的,以显示他的男子汉气概,而詹妮最终成了这些困难的牺牲品。西格尔显然不满足于这种弗洛伊德主义的阐释,因为它仅赋予奥利弗的反抗以生物学上的意义,而超越了具体的社会—历史语境。言犹未尽的西格尔感到有必要让年轻的鳏夫奥利弗走进“社会”,在心理学或生物学之外,为他的反抗再提供一种社会学上的阐释。这样,就出现了《爱情的故事》的第二集,也使上面第一个问题过渡到了第二个问题。

  弗洛伊德主义在第二集中并没有消失。不过,另一种更重要的东西出现了,那就是马克思主义,它借激进派经济学家沃格尔之口,铺陈出一篇“美国早期纺织工业史”,令人想起马克思对英国早期纺织工业史的分析。奥利弗在心理学上对父亲的反抗,在第二集被纳入社会学范畴,成了他对资产阶级父亲的反抗。正是这种意义上的反抗,导致了他与玛西的爱情悲剧,因为他从玛西身上发现了他父亲的形象。像当初对詹妮一样,奥利弗也不时向玛西发表几句攻击自己资产阶级父亲的刻毒话,然而,这更多地是一种激怒玛西的方式。玛西成了奥利弗反资产阶级意识的牺牲品。在他眼中,她与其说是一个女人,不如说是一个资产阶级。玛西的不幸在于,作为单个女人的她,必须为整个资产阶级的历史罪过负责。这对她怎么说也不公正。尤其不公正的是,她还成了奥利弗父亲历史罪过的替罪羊,奥利弗以离开她的方式,最终与父亲和解。相应于反抗的双重性,和解也是双重的:一是心理学意义上子与父的和解,儿子在内疚感的驱使下重新认可了父亲(第一集结尾,奥利弗扑进父亲的怀抱,“我哭了,”(注:伊里奇·西格尔《爱情的故事》,王伟轩、戴铭苏译,花城出版社,1988年,第129页。 以下引自该书的引文只在文内标注页码,不另作注。)他说),一是社会学意义上中产阶级之子与中产阶级父亲的和解,造反的儿子终于接受了父亲的财产和价值观,中产阶级化了(第二集结尾,第385页:“在父亲站立的地方, 我看到了一个完全不同的人,这个人与我有着共同的情感,这是我过去所不知道的。”第387页又补充道:“我毕竟是奥利弗·巴雷特, 巴雷特家族的第四代。”)。第一集和第二集都以父子和解的场面结束,这并非偶然,而且,这种和解是往深处递进的,从血缘的认同走向价值的认同,或者说,从生物学意义上的认同走向社会学意义上的认同。

  《爱情的故事》的时代背景是1969年到1970年。它发表于1970年,在大学生中引起广泛共鸣。70年代初是一个非常微妙的时刻,60年代的激进主义开始衰微,保守主义正在回流。《爱情的故事》所勾勒的反抗—回归的心理历程,正是时代的心理史。它的作者是哈佛大学英语系的教师,而奥利弗的原型是哈佛大学学生、富家子弟艾尔·戈尔,当今美国副总统。指出这一点并非没有意义,因为《爱情的故事》讲的虽是爱情经历,却也是资产阶级历史犯罪感的供认。对犯罪感的供认有某种精神疗效,那就是平息了内心的犯罪感,使对立的因素走向宽容。我感兴趣的是,资产阶级之子为何会产生这种历史犯罪感?此外,这种犯罪感又为何会消失?这确定了我阐释《爱情的故事》的角度:它与其说是文学的,毋宁说是心理学的和社会学的。

  还必须廓清两个概念:第一,标题中的“1968年”并非一个严格划分的年代,而是一个政治—文化概念,它在时间上介于欧文·豪鄙夷地称为“循规蹈矩的时代”的麦卡锡主义的50年代与丹尼尔·贝尔欣喜地称为“大修复”的保守主义回流的70年代之间,一种新情感在这个反抗时期渐渐酝酿、成熟、扩散,形诸街头政治并在尔后的政治高压下渐渐消退,它盛极而衰的顶点在1968年。第二,我不加区分地使用“资产阶级”和“中产阶级”这两个名词,而无论就历史来源,还是就意识形态意义而言,它们都大有区别。“资产阶级”(bourgeois)源于法国,至今未洗去其贬义色彩,而“中产阶级”(mid-class)源于英国, 是介于贵族与平民之间的“中间阶级”,最初也有贬义,不过,它更多地是一个社会分层概念,而不是阶级对抗概念。以中性化的名词“中产阶级”暗中取代“资产阶级”这个意识形态化的名词,本身就体现了资产阶级社会学的意识形态。时至今日,发达工业社会有“中产阶级”,而无“资产阶级”,说明这个社会与1848年马克思构思《 共(我不是)产(敏感词)党宣言》时的社会已大不一样,而且,也说明资产阶级意识形态策略的成功。贝尔在1960年宣布“意识形态的终结”(注:参阅Daniel Bell, The Endof Ideology, Cambridge, Massachusetts, Harvard University Press, 1988。),那不是意识形态本身的终结,而是某种形式的(某种古典的笨拙的)意识形态的终结。只要权力存在,意识形态就存在,只是当今的意识形态,恰如当今的权力,采取了更隐蔽的形式。

  一

  “身为奥利弗·巴雷特四世,不仅意味着要与哈佛校园里那座灰色石头大堂共存亡,还要经受某种体魄上的压力,”奥利弗说(第31页)。他感到父亲强健的体魄对他产生的压力,令人想起卡夫卡在《给父亲的信》中对父亲体魄上优势的恐惧:“现在我还记得我们时常一起在更衣室脱衣服的情景。我瘦削、弱小、肩膀很窄。您强壮、高大、肩膀宽阔。在更衣室,我就觉得我够可怜的了,而且不单在您面前,在全世界面前我都觉得自己可怜,因为您是我衡量一切事物的标尺呀。”(注:引自罗纳德·海尔曼《卡夫卡传》,赵乾龙等译,作家出版社,1988年版,第30页。)卡夫卡的确不怎么强壮,不过,如果我们了解到他身高在一米九○左右,就应把他信中的自我描绘,更多地视为一种心理学意义上的现实,而不是生物学意义上的现实。卡夫卡从父亲那里感到的不仅是体魄上的压力,更是父亲权威形象的压力(“标尺”云云)。在他的日记及后来传记家的描绘中,他父亲很像是一个粗暴的下级军官,认为“练步伐、行军礼、唱军歌、喝啤酒”以及“纵声大笑”(注:引自罗纳德·海尔曼《卡夫卡传》,赵乾龙等译,作家出版社,1988年版,第30页。)是培养男子汉气概的有效方式,但这事与愿违地压垮了卡夫卡的自信心。战战兢兢的卡夫卡一辈子都没能像个男子汉似的与父亲握过一次手。他笔下的人物也总在忐忑不安中来回奔走,向一个巨大得不见行迹的权威徒劳地寻求它下达给他的莫名其妙的判决的理由,然而权威并不解释,它甚至不露面,可判决是绝对的,不由商量的。相对而言,奥利弗的父亲更像是一位慈父,与其说奥利弗恐惧他,不如说他恐惧奥利弗。他或许有些冷淡,这和他的清教信仰有关,也与一般父亲在长大成人的儿子面前经常会有的那种不自在有关,但他决不是一个巨大得让儿子不得不激烈反抗的专横的父亲。因此,从一开始,奥利弗向父亲的挑战就不仅缺乏充足的理由,而且轻易获得了成功。从这种意义上说,60年代不是一个弑父的年代(尽管1968年的学生虚张声势地说要“用最后一个资本家的肠子勒死最后一个官僚”),而是米尔斯所说的“没有父亲的年代”。奥利弗本可以和父亲建立某种融洽的平等关系,然而,愚蠢的观念使他把“父亲”视为敌人。他甚至不能理解詹妮家两代人之间的亲密关系,说它是“意大利人看待父母的错误观念”(第86页)。他不像詹妮对人性有充分了解,毋宁说他是抽象概念的囚徒。他仇恨父亲,是因为“他生了我”(第31页),此外,他还是一个富翁。可是,金钱和父亲并不构成一种罪恶,也不构成奥利弗反抗的理由。考虑到与父亲决裂后失去生活来源的奥利弗也为金钱犯愁,与詹妮结婚后也渴望生一个小奥利弗,那他为自己的反抗涂抹的崇高色彩,就失去了道德的合法性。其实,大可把奥利弗对父亲的反抗,视为心理的反抗,即一个不愿仰承父荫的儿子试图另立门户,通过自己的努力获得与父亲的平等。这体现了非常有美国中产阶级特色的那种个人主义及公平竞争观念。因此,奥利弗反抗的不是父亲,而是他自己的“儿子”地位。这种反抗没有动摇他父亲代表的中产阶级价值,反倒强化了它,因为他不仅从内心遵从它,而且通过个人奋斗说明了它的合法性。第一集以奥利弗与父亲的和解结束:他扑进父亲的怀抱,在那儿哭开了。这个充满人情味的场面揭示出,血缘的纽带超越了价值对立。而詹妮的不育症及猝然病亡,可象征地解释为,中产阶级与下层阶级之间不可能出现真正的持久的融合。要知道,奥利弗与父亲的和解,发生在离詹妮的遗体不足几步远的地方。如果说一个下层阶级女儿的死拉近了中产阶级反叛的儿子与他父亲之间的距离这种说法非常愚蠢的话,那西格尔在最后一刻把詹妮描绘成一个虔诚的天主教徒,就显得既聪明、又落俗套了。在分裂的时刻宗教再一次充当了超阶级的弥合剂。不过,奥利弗并不是一个宗教徒。如果说詹妮的宗教精神最终感染了他,那他也狭隘地理解了她的宗教宽容。这在他对待犹太人的态度上已露端倪。当他获得法学院毕业班第三名时,他得意地说:“前十名只有我一个人不是犹太人(说这个无所谓的人其实满脑子都是这种想法)。”(第98页)一个对犹太人不宽容的人,在很多方面都不宽容,因为他脑袋里有的是诸如“民族”、“国家”、“阶级”等抽象概念,而不是“人”,一个个具体存在着的有血有肉的人。这种人多数时候会是一个排外主义者,少数时候会是一个反自由主义者,极端的时候则会堕落成一个法西斯主义者。(注:40年代,霍克海默主持“权威与家庭”研究项目,考察民主制下的美国人的种族倾向,发现相当多的美国人具有法西斯主义人格。 参阅 T. W. Adorno, The Authoritarian Personality, New York, Harper & Brothers,1950年版。霍克海默和波洛克甚至认为,美国人的反犹主义要多于德国人,因为德国纳粹主义因其非理性而缺少一种真理的政治理论。参阅 Martin Jay, The Dialectical Imagination,Boston,Little,Brown and Company,1973年版,第162页。马尔库塞从权威主义思想史的角度,认为极权主义既是对自由主义的背离,又是自由主义的一个逻辑结果,因为从路德的“内在自由”开始,西方思想已将“外在自由”委托给了一个外在权威, 从而导致了极权主义。 参阅 Herbert Marcuse,"On Authority",included in Studies in Critical Philosophy, London, NLB, 1972年版,第49—155 页, 以及"The Struggle Against Liberalism in the View of the State",included in Negations,Boston,Beacon Press,1968年版,第3—42页。)

  奥利弗对犹太人的态度是他的排外主义的一个方面。另一个不那么明显的方面是他对“品牌”的爱好,这在第二集中俯拾即是。例如他要喝“1966年的穆尔索特酒”(第190页), 加入“戈瑟姆网球俱乐部”(第227页),等等, 这确保了他成为那些排外主义“圈子”里合格的一员。以“品牌”为标准的趣味圈子,是贵族圈子在民主社会的一个变种,它旨在排斥大多数人,显示少数人的自我优越性。因此,在奥利弗平民主义的深处,在他与平民之女詹妮的关系里,还隐藏着某种贵族主义的东西,即那种高人一等的傲慢,甚至詹妮的平民出身,也被他当作某种可资炫耀的东西。一个贵族的傲慢并不表现在贵族圈子里,而表现为对整个贵族圈子的傲慢。说到底,这是为显示他不受约束的自由。这一点很像拜伦。不过,奥利弗更乐于以哈姆雷特自喻。

  西格尔一再把经弗洛伊德阐释的那个哈姆雷特形象重叠在奥利弗身上,初衷是想把他的反抗阐释为“恋母情结”(第171页)。然而, 没有迹象表明奥利弗暗恋他的母亲,更没有迹象表明他之所以仇恨父亲,是因为他父亲占有着他母亲,而出于某种古怪心理,他不能接受这一事实。对他而言,他父母是一体的,同属那个高高在上的中产阶级。他自己从出生之日起就属于这个阶级,而且,经过一段短暂的被自己过分夸张的反叛后,还要重返这个阶级。此外,他对詹妮的魅力,也部分来自他所属的这个阶层的气质。按爱情小说通常的写法以及60年代造反学生会有的冲动,奥利弗在詹妮死后,应隐居于阿巴拉契亚山中(注:60年代的阿巴拉契亚山既是那些躲避兵役者的逋逃薮,又是绝望的造反学生归隐的桃花源。我认识几位当年的造反学生,残存的“新左派”,其中一位对我回忆说,在国民自卫队开进肯特州立大学枪杀一些造反学生后,他对社会深感失望,带着女朋友,隐居到阿巴拉契亚山中。不过,几年后,他们终于承受不了山中的寂寞以及被人遗忘的感觉,重新返回城市,尽管内心还满怀着不满和创伤,但迫于生计,不得不按这个社会通行的逻辑而融入社会体系中。由于内心残存的道德理想与眼下的社会角色之间可笑的对比,这些残存的“新左派”在性格上多少显得玩世不恭,这使他们爬不到更高的社会台阶,他们似乎也满足于眼下的状况。而在奥利弗身上看不到这些“新左派”的影子。作为一个与世无争的象征,阿巴拉契亚山在第二集中出现过一次,当奥利弗以“可恶的资产阶级”为借口离开玛西时,她说:“算了吧,你是在自欺欺人,即使我将一切财产都捐给慈善事业,而且跑到阿巴拉契亚山里去教书,你也会找到别的理由(离开我)的。”(第378页)), 在落满松果的针叶林里缅怀他对她“刻骨铭心的爱”。然而,他没有去,甚至,才18个月,就移情别恋了。不该对他求全责备,这无非是人之常情,但当他以夸张的崇高色彩描绘自己的行为时,就让人对他的真正动机起疑了。他其实是一个极端自私的人,这一点他自己后来都不否认(精神分析医生也从他对詹妮的死所怀的挥之不去的内疚感中挖出了这一点)。他考虑的是怎样显示男子汉气概。“我重述了自己与家庭决裂的事,”他向玛西描绘与医生的谈话时说,“还叙述了自己如何与一个社会地位有差别(应当是巨大差别!)的姑娘结婚,并以此来宣布自己的独立。”(第173 页)括号中那个惊叹号透露出他对自己所作“牺牲”的夸耀心理,而那个“以此”,更泄露了他最隐蔽的心理。詹妮被他用来(即“以此”)当作体验自己反抗的自由的工具。她不再是一个完整的主体,而被他暗中异化成了一个物,一种手段,剥夺了自由的性质。此外,从性/政治层面看,一个上流社会男子占有一个下层社会女子,并不特别损害他的主体性,甚至会强化他的主体性。奥利弗的反抗并没有使他失去什么,而是有所取获:他没有太多的理由就反抗父亲,获得了不需反抗就能获得的独立,最后还获得了他父亲一直执意给他而他一再拒绝的财产;他在法庭上为被捕学生辩护,没挽救什么人,自己也没进监狱,却如愿地获得了“激进自由派”的大名,等等。可以说他总是有意无意夸大他每次遇到的困难,以便夸张地克服它,这当然能显示他的男子汉气概。这是他潜在的动机和心理需要,尽管他自己或许没意识到。谈到他参加的一次学生YX时,他倒非常坦白:“在某些圈子里,人们认为挨一下催泪弹才显出男子汉的气概。她(指玛西)倒说中了我的心理。”(第286 页)我不否认他对詹妮的感情中包含真挚的热情,也无意把他描绘成他本可以引为知己的加缪笔下的若望—巴蒂斯特·克拉芒斯,也不否认他为被捕学生辩护时的正义之感,然而,这不妨碍他同时“以此”来显示他的男子汉气概。他离开玛西,并不是因为她是一个“可恶的资产阶级”(他自己不久就通过继承产业,等而下之地成了一个可恶的资产阶级),而是因为“沙巴皇后”(他对玛西的形容)使他体验不到男子汉气概。他本指望遇到一个詹妮般柔弱的女人,不料遇到了一个不被他的主体性所压倒的更强大的主体性,一个他者,这就贬低或减损了他自己的主体性,他为此感到沮丧(第241 页:“我们就像两个演员在分析各自在《哈姆雷特》中的演出一样。使我惊讶的是,玛西并非扮演奥菲莉亚,她也像我一样,都是在扮演那忧郁的王子。”)。对此,玛西看得非常清楚。当奥利弗抗议她不能总“厮守”在他身边时,她说:“你是说,我们中的一个应当老是跟着另一个人,做其应声虫吗?”(第355 页)可想而知,离开玛西,是他保持自己完整的主体性的惟一方式。也许深入到这一点,才能真正抓住奥利弗的无意识动机。可以说,他反抗父亲,娶詹妮,参加YX,离开玛西等等,本身都没有充足的理由,或者说,它们有惟一的一个理由,那就是为了获得、强化及保持自己的主体性,而这就暗中贬抑了他人的主体性,使他人成为工具。这样,在道德层面上,《爱情的故事》便落入一种可疑的意识形态暗流中,尽管表面上浮动着一些反资产阶级的言语泡沫。西格尔看出了这一点,随即以续集或第二集的形式,为奥利弗的反抗提供一种社会上的阐释,把他从道德的可疑性中拯救出来。

  二

  西格尔为小说引入了两个新人物:一位是弗洛伊德主义的精神分析医生伦敦,另一位是满口“他*的”(注:不说一句“他*的”,仿佛就不能表明自己是一个激进派。脏话与政治激进主义的关系在60年代非常密切。这些通常以四个字母构成的脏字眼儿(屈瑞林鄙夷地称之为“四字母词”,例如“damn”、“shit”、“****”等)与其说表达了什么,不如说显示了一种反抗姿态,仿佛把这些语言粪便抛到资产阶级整洁的脸上,革命就象征性地获得了一次成功。这种象征革命还表现为在街道的墙壁上到处喷涂色彩鲜艳的革命口号和下流画。马尔库塞因此把它称为“超现实主义的政治学”。)的激进派马克思主义经济学家沃格尔。不管从纯文学角度看这两个人物被塑造得如何抽象,从社会学上看,把弗洛伊德主义和马克思主义同时放进《爱情的故事》,正触及了60年代的哲学精神。如果造反学生真有一套哲学的话,那就是马尔库塞的弗洛伊德主义的马克思主义。西格尔融合这两种主义的方式,是将弗洛伊德对早期创伤的回忆重叠在马克思对早期资本主义发家史的揭示上,从而把奥利弗在第一集中生物学或心理学上的反抗的根据追溯到社会学的深层。

  沃格尔对“美国早期纺织工业史”的揭露,对奥利弗来说,是一个哈姆雷特式的“发现”:父亲庞大的财产原来是阶级剥削的产物,而作为儿子,他在继承这份产业时,也得继承资产阶级发家史的历史犯罪感。第二集快结束时,他又有了一个相似的“发现”:玛西的万贯家产原来也是通过剥削第三世界(香港“一条又拥挤又肮脏、几乎见不到阳光的街道”,见第369页)童工的血汗得来的。 玛西对他追究每一笔财产的历史来源显然非常反感,说:“你活像那些抱着历史不放的坏脾气激进分子!”(第304页)历史,或者“发家史”,对资产阶级来说, 意味着某种道德创伤。如果说资产阶级哲学倾向于非历史化,借此掩盖或遗忘历史的犯罪感,那么,对历史的揭示,就能再度唤醒资产阶级的历史犯罪感,而这是令人难堪的。西格尔通过这种方式,将奥利弗对父亲的仇恨,由一种家庭仇恨,拓展为一种阶级仇恨。于是,奥利弗发现自己在第二集里被置身于60年代末、70年代初的学生造反运动中,作为律师,他始终站在“正义”一边,在资产阶级法庭上为被捕学生辩护。“我干的事与自由有关,”(第190 页)他第一次向玛西介绍自己的职业时说,“我在尽力使政府循规蹈矩。”(第191页)60年代, 美国社会分裂成左右两个阵营,一个是以大学生为代表的激进主义阵营(“校园”),一个是以中产阶级为代表的保守主义阵营(“社会”)。在《爱情的故事》中,这两个阵营缩影为政治生活领域里律师奥利弗与资产阶级法庭的对立,私人生活领域里资产阶级之子奥利弗与他的资产阶级父亲及资产阶级情人的对立。奇怪的是,资产阶级之子奥利弗为什么反抗他的资产阶级父亲,继而反抗他的资产阶级情人?更奇怪的是,他一方面反抗他的资产阶级父亲,一方面又追求玛西这个资产阶级女人,而当他最终以“可恶的资产阶级”为借口离开她后,又奇特地回到了他的资产阶级父亲身边,去继承“不干不净的财产”。显然,奥利弗政治上的暧昧性,瓦解了他为自己涂抹的道德崇高感。当他流连于玛西迷宫般的“商业帝国”时,他眼中的惊羡,说明他那时的感情,并不是下层阶级看待上层阶级时通常会有的那种感情。看过玛西家的浴室后,他甚至为父亲家的浴室感到羞愧(第261页:“然而,区别就在于浴室! 在这点上巴雷特家证明他们无法摆脱清教徒的传统:浴室讲究实用和基本功能。铺上白瓷砖,简单大方——甚至可以说是简朴的。当然,没有人会在这里面流连忘返,但宾宁戴尔家就不是这样,他们的浴室配得上一位罗马皇帝。这种浴室的‘设计’本身便超越了巴雷特家的想像。”请读者注意原话中的黑体字,它们表达了一种语气上和心理上的惊羡。)奥利弗并非偶然提到“清教”。在与精神分析医生的一次谈话中,他评价弗洛伊德主义时说:“你们的学科似乎缺少关于快乐的专门术语。 ”(第244页)这透露出他与当时的弗洛伊德主义的马克思主义的关系。 弗洛伊德主义的马克思主义的宗旨并不是反对阶级剥削,而是把马克思主义的活力灌注在弗洛伊德主义的本能中。它有一个假设前提:当今社会是一个高度丰裕的社会,然而,它同时又是一个压抑的不自由的社会。造反学生考虑的不是贫穷问题,而是这个丰裕社会没有提供与之相应的快乐。从这里可以看出造反学生的家庭经济背景。如果说第一集中奥利弗与詹妮之间动人的爱情还裹着贫穷衣衫的话,那么,到第二集,贫穷景象消失了,取而代之的是富丽堂皇、雍容华贵、温文尔雅的场面。奥利弗与玛西的爱情便发生在这种以排外主义“趣味圈子”为主角的场面中。要进入这个“趣味圈子”,必须有钱,大量的钱,不过,这个圈子的通行证并不是钱,而是某种能够显示“高雅趣味”的精神素质。这样,奥利弗的有钱但不那么高雅的父亲,以及他的不那么高雅更不那么有钱的前岳父,都无缘涉足这个圈子。从奥利弗和玛西身上,我们看到不久将登上美国社会场景的雅皮士的雏形。与60年代那些以奇装异服、污言秽语来象征地反抗社会的嬉皮士相比,雅皮士衣着讲究、谈吐得体、名车良犬,似乎优哉游哉于这个社会之外。然而,没有谁比他们更深地与既定社会秩序缠结在一起,因为,他们经济上依赖于这个社会提供的利润,政治上依赖于它提供的稳定,因此,他们必定是既定秩序的维护者,政治保守主义者。《爱情的故事》就这样在心理学上的成人式之外,再描绘了社会学上的成人式:资产阶级之子通过反抗资产阶级父亲而终于成了一个资产阶级。心理学意义上儿子对父亲的反抗,仍会在每一代人那里以或激烈或平和的方式重复,而社会学意义上资产阶级子弟对资产阶级父亲的反抗,却是资产阶级的最后一次反抗,它把资产阶级从早期革命年代残留下的最后一点能量耗尽了。资产阶级子弟开始以商人般的冷静,把《资本论》这部几年前他们在神经质的革命热情中彻夜阅读的政治著作,当作一部经济学著作来钻研,因此学会了比他们僵硬的父辈更灵活的生财之道,又通过弗洛伊德主义的马克思主义的洗礼,把困扰他们父辈的清教禁欲主义阴影甩开,因而更熟谙享乐的科学,此外,通过实证主义和经验主义对抽象概念的瓦解来消除早期资产阶级“普世主义”中暗含的道德正义,因而在政治上更加老于世故。新一代资产阶级就这样把自身内部和外部曾对它不利的一切,以“解魅”的方式,融合成一个对它有利的复合体。“我申明,”他们的精神牧师贝尔在1978年以一种可爱的坦诚说,“我在经济上是一个社会主义者,在政治上是一个自由主义者, 在文化上是一个保守主义者。”(注:Daniel Bell, TheCultural Contradictions of Capitalism, Twentieth AnniversaryEdition, New York,Basic Books,1996, p.xi.)然而, 第二集末尾把已过时的长子继承权重新抬出来,却着实出人意料。这是否暗示西格尔迷恋于早期资本主义的家族观念,像激进派领袖马尔库塞迷恋于封建宗法制色彩的“前技术社会”?60年代的造反运动其实是在政治激进主义名义下进行的一场回归贵族文化传统的文化保守主义运动,是浪漫主义时代的反现代性情感在现代的延续和回光返照,至少在它的精神领袖那里是这样,尽管它在造反学生那里以反传统的方式出现,而他们的精神领袖经常抱怨他们没有读懂他的著作。1968年学生在墙上刷过这么一条标语:“革命不仅是对资本主义社会、而且是对工业文明的挑战。”这和浪漫派当初的立场相去不远。这种怀旧病,与其说是美国式的,还不如说是老欧洲式的。奥利弗为继承家产和缓解思乡病,从纽约重返出生地马萨诸塞州。他依然保持着雅皮士风格,不过,他同时又成了一个传统主义者。马萨诸塞州这个英国在北美最早的殖民地,似乎顽强地保持着老欧洲的传统,这样,爱尔兰裔的经济大亨巴雷特家族一代接一代在这个州湿润的土地上繁衍,正如巴雷特的爱尔兰同乡、政治大亨肯尼迪家族也在这个州湿润的土地上一代接一代繁衍着,维持着统治的连续性和传统的连续性。

  三

  从延续性来看,雅皮士基本就是当年的嬉皮士,或者,是当年具有嬉皮士精神的造反学生,用奥利弗描绘玛西的话说,是“60年代初期成长起来的”(第199页)那一代。他参加斯坦家的音乐会时, 对那些音乐家有过一番观察:“他们中大多数是长大成人的嬉皮士,而年轻的则像小嬉皮士。”(第161—162页)那场音乐会发生在1970年春天的某个星期天,那时,在美国的校园里和大街上,造反学生正在与警察作最后的对抗,把校园的文化激进主义引申为街头的政治激进主义。马尔库塞把这种街头政治学称为超现实主义政治学(屈瑞林讥之为“街头现代主义”), 因为它不是马克思的经济革命,而是“文化革命”( 注:Herbert Marcuse, Counter-Revolution and Revolt,Boston,BeaconPress,1972,p.79.)。这意味着,“新左派”旗号下的学生造反运动,不同于当初“老左派”的经济—政治革命,其理论核心已发生重大转移,由经济基础转移到上层建筑,并集中于文化领域,相应地,它所诉诸的历史主体也已发生重大变化,由无产阶级变为大学生。奇特的是,这些造反学生几乎都出身于中产阶级家庭,而且正在有贵族传统的著名高校里接受高级教育。(注:参阅S. M. Lipset和S. S. Wolin合编的TheBerkeley Student Revolt,New York,Doubleday & Company,Inc.,1965年版,及George Katsiaficas所著的The Imagination of the New Left,Boston,South End Press,1987年版。它们对60 年代造反学生的构成万分有很好的分析。)因此,1968年的运动是中产阶级内部的一场运动,是中产阶级子弟造中产阶级父亲的反。卢森堡预言过:“资产阶级最后一场斗争,是一场打错旗号的斗争。”(注: Paul Mattick,Marxism:Last Refuge of Bourgeoisie?London, the Merlin Press,1983,p.5.)严格说来,在学生造反运动中,工人并没有袖手旁观, 但他们主要是一种“声援力量”,而不是运动的真正主角。此外,工人主要声援造反学生的反越战运动及黑人民权运动,而不是他们反抗现代社会的运动。尽管这三种运动重合在60年代,并经常融合在一起,它们之间却大有差别:工人反对越战和种族政策,但他们并不反对工业社会,因为他们是这个丰裕社会的获益者。“奥利弗,”玛西反驳奥利弗关于资本主义早期“血汗工厂”的观点时说,“那已经是过去的历史了。今天,参加了工会的工人挣得多……”(第304页)不管奥利弗怎样不满,玛西的观察并没有错。马尔库塞对发达资本主义社会工人状况的描绘也印证了这一点:“如果工人和他的老板享受同样的电视节目,旅游于同样的风景名胜,如果打字员和她雇主的女儿一样打扮漂亮,如果黑人也有卡迪拉克轿车,如果他们阅读同样的报纸,那么,这种同化并不表明阶级已经消失,而是下层阶级在很大程度上分享了使这个既定秩序得以保存的那些需要和满足。”(注:Herbert Marcuse,One- Dimensional Man,Boston,Beacon Press,1964,p.8.)工人生活的改善,瓦解了无产阶级,至少瓦解了它的阶级意识,这也说明马克思当初以经济状况来定义无产阶级的脆弱性,因为只要经济状况改变了,无产阶级就失去了这个定义中所包含的革命性,同化于资产阶级的价值,成为一种维护既定秩序的保守力量。

  其实,对无产阶级失去其阶级意识的担忧,并不始于60年代,而始于1918年后西欧流产的社会主义革命。在革命客观条件均已成熟时,无产阶级自己居然毫无作为。1923年卢卡奇发表《历史与阶级意识》,第一次提出无产阶级的阶级意识危机问题。遗憾的是,尽管卢卡奇等人从经济、意识以及资产阶级对工会的贿赂等方面令人信服地阐释了这一问题,却未能把资产阶级法学纳入其中。资产阶级法律尽管是一种阶级压迫,但它同时又为被压迫者提供了一个申诉渠道,使无产阶级直接的暴力革命延宕成一种具有协商性质的议会主义。它在无产阶级中唤起这么一种普遍的期待,即通过合法斗争可以达到不合法斗争所要达到的目标,而这等于暗中认可了资产阶级法律的合法性(奥利弗也是想通过资产阶级法庭来反对资产阶级)。围绕卢卡奇和柯尔施,在法兰克福形成了一个马克思主义研究团体,其目的是“达到对‘真正的’和‘纯粹的’马克思主义的理解”(注:Martin Jay,The Dialectical Imagination,p.5.),方法是回归到马克思1848年以前黑格尔主义的早期著作。这些著作所显示的马克思,是一个人道主义的马克思,他关心的问题是“人”的异化,“人”的价值(《1844年经济学—哲学手稿》),而不是作为单个“阶级”的无产阶级的利益。此外,马克思还从人类学角度勾勒出非异化的人的状态,这表现为《德意志意识形态》中这么一段描绘性文字:“在 共(我不是)产(敏感词)主义社会里,任何人都没有特定的活动范围,每个人都可以在任何部门内发展,社会调节着整个生产,因而使我有可能随我自己的心愿今天干这事,明天干那事。上午打猎,下午捕鱼,傍晚从事畜牧,晚饭后从事批判,但并不因此就使我成为一个猎人、渔夫、牧人或批判者。”(注:《马克思恩格斯选集》,第一卷,人民出版社,1972年版,第37—38页。)马克思眼前浮现的是摩尔根在《古代社会》里以有限的材料假想出的原始部落 共(我不是)产(敏感词)主义社会(注: Maurice Bloch,Marxism and Anthropology,Oxford,Clarendon Press,1983,p. 73.),它至少透露出这么一个信息:马克思是一位沉醉于“有机社会”幻想的浪漫主义者。如果说后来的马克思重新评估了生产力发展的积极意义,那么,早期的马克思并不是一个社会进步论者,而是一个资本主义工业文明的批判者,分享了1800年到1830年左右德国和英国那些浪漫主义者反现代性的怀旧情感。这样,经过从卢卡奇到马尔库塞一系列理论家的阐释,马克思所说的社会主义便从一种未来的制度形式转变成一种伦理—美学标准,其主体也相应地由无产阶级转变成资产阶级知识分子。可以说,1848年前的马克思并不是无产阶级的马克思,而是受过教育的资产阶级子弟们的马克思。看一看法兰克福的那些马克思主义者的家庭出身,就不会觉得这个结论的唐突了。无论卢卡奇、柯尔施,还是后来成为法兰克福学派成员的那些犹太人,包括霍克海默、阿多诺、马尔库塞、本雅明、纽曼等等,几乎都出身于富有的资产阶级家庭,就像他们理论的继承者60年代的造反学生。这正是资产阶级的“历史失误”:它先是通过工业革命,在自身外部为自己培养了一个反抗的无产阶级,继而通过把自己的子弟送进贵族化的教育机构,在自身内部为自己培养了一群对他们充满伦理和美学上的厌恶感的反叛子弟。资产阶级虽然以工业革命和社会革命从贵族手里夺取了经济和政治权力,然而,文化上的自卑感却使它承认贵族文化的优越,而把自己子弟的教育委托给了对它充满敌意的文化贵族。大约在1848年后,富裕起来的资产阶级开始把自己的子弟送进以前的贵族学校,接受贵族教育。茨威格对上个世纪维也纳富裕起来的犹太人的描绘,可看作当时整个欧洲资产阶级的缩影:“在犹太人内心,都不知不觉地在竭力避免成为一个道德上不可靠、令人讨厌、小里小气、把一切视为交易、只讲做买卖的无知无识的人,而是努力争取跻身于较为纯洁、不计较金钱的知识者的行列,说得直率一点,仿佛他要把自己和整个犹太民族从金钱的不幸中拯救出来似的。因此,在一个犹太家族中,往往经过两代人或至多三代人以后,追求财富的劲头便告衰竭,而且恰恰是在家族的极盛时期遇到了一些不愿接受自己父辈的银行、工厂、规模巨大和生意兴隆的商号的子孙。”(注:斯蒂芬·茨威格《昨日的世界》,舒昌善等译,三联书店,1991年版,第22页。)在《上个世纪的学校》一章中,他继续写道:“每户有钱人家为了自己的社会地位都精心培养‘受过教育’的儿子,要他们学习法语、英语,让他们熟悉音乐,并先后让家庭女教师和家庭男教师管教他们的礼貌举止。”(注:斯蒂芬·茨威格《昨日的世界》,舒昌善等译,三联书店,1991年版,第32页。)我大段引用茨威格的回忆,因为它不仅是当事者的证词,而且透露出资产阶级子弟所受教育的性质。这种教育与资产阶级的“生意经”毫无关系,甚至,是对“生意精神”的否定。其实,《爱情的故事》就零星显露出60年代哈佛大学的教育内容(巴赫,普鲁斯特,意大利歌剧《乡村骑士》,勃朗宁夫人的诗,莫扎特等等)。这种教育具有反资本主义工业文明的性质,马尔库塞说它是一种“前技术文化”,包含了反资本主义的“前技术时代的价值”, (注:Herbert Marcuse, One-Dimensional Man,Boston,Beacon Press,1964,p.58.)因为它不仅培养学生对美、自由、人的完整性的向往,还容易唤起一种道德感,一种普遍的人性。但是,它又是一种贵族文化,因为在前技术时代,只有贵族才有钱财和闲暇来创造文化。基于这种理由,马尔库塞反对工业社会的大众文化,进而在政治上反对民主制,因为大众文化和民主制只会复制同样面孔的人,实际成了统治阶级的操纵手段。贵族文化的这种反资本主义性质,使资产阶级受教育的子弟在价值上与他们的资产阶级父亲对立起来,导致了校园与社会之间的冲突。不过,在反抗资产阶级父亲时,造反学生也把矛头对准了高雅文化,因为他们的父亲崇拜这种文化,因为这种文化本身就具有压抑人的本能的崇高因素。于是,从一开始,造反学生就放弃了他们的道德感得以建立于其上的传统文化,处于一种历史虚无主义的反抗(所谓“大拒绝”)中,使反抗在政治上成为一种姿态,在文化上成为一场胡闹。一句话,他们把一场严肃的政治和文化运动“文学化”了,为反对者留下了口实。贝尔尖刻地说:“60年代所谓的反文化是一场孩子们发动的十字军远征,它试图抹掉现实与幻想之间的界限,在解放的旗号下发泄生命的冲动。它宣扬要嘲弄资产阶级的假正经,其实仅仅抖露出自由派爹妈的私生活。它宣称代表着新潮与勇敢,实际上只是以更闹腾的方式重复了半个世纪前纽约格林威治村的那些波希米亚人孩子气的恶作剧。与其说这类玩意儿是反文化,不如称它为假文化。”(注: Daniel Bell, The Cultural Contradictions of Capitalism,Twentieth Anniversary Edition, New York, Basic Books,1996,pp.xxvi-xxvii.)贝尔的保守主义使他没看到这场造反运动后面严肃的道德意义,更没看到它其实涤荡了资产阶级自身内部的“毒素”,即资产阶级的反资本主义性。实际上,资产阶级大可不必对60年代如此疾言厉色,它太需要这么一场无法无天的文化运动来瓦解它自身残存的超验道德观,从而消除它从历史和宗教两方面继承下来的犯罪感和顾虑,彻底世俗化。70年代以后社会的变迁证实了这一点。就造反学生那方面而言,一场没有任何经济基础以及清晰政治理念的“象征革命”只可能以失败而告终,而当革命的红雾消散,现实生活的压力却浮观出来了,于是,当初的造反者纷纷务实起来,有条不紊地重新回到他们曾经反叛的资产阶级秩序中,而且随着经济上的中产阶级化,他们在政治上和文化上也中产阶级化了,成为新保守主义者。“如果60年代的口号是自我表现和自我发展,”狄克斯坦说,“那么,现在许多人仅满足于生活就行了(例如,学生们从学文科转而学那些谋生的课程,不顾一切地挣学分)。”( 注: Morris Dickstein,Gates of Eden,Cambridge, Harvard University Press,1977, p. 272. )狄克斯坦说这番话是在1977年,而现在,学生们已经不是“仅满足于生活就行了”,至少,在曾经产生《爱情的故事》的哈佛大学,学生们热衷于政府系、商学院、计算机系的课程,并把这些校友当作榜样:计算机系的肄业生比尔·盖兹白手起家,建立了“微软帝国”;政府系的教授萨缪尔·亨廷顿,继基辛格之后,成为白宫的高级谋士;而奥利弗的原型艾尔·戈尔,正在为竞选总统而四处游说。70年代开始的教育改革,瓦解了校园与社会之间的价值对立(这种瓦解有时甚至还直接表现为校园围墙的拆除),校园成了一个为社会培养“有用人才”的职业培训机构,不再是一个培养具有独立批判意识的人的堡垒。自由主义资产阶级知识分子就这样在主流意识形态中找到了他们惬意的位置。1979年马尔库塞客死他乡,似乎带走了一个反抗的时代的全部热情,而次年,造反学生当年的死对头、强硬的政治保守派罗纳德·里根当选总统,预示着另一个时代的来临。他主要的支持者正是这些“归顺”的新保守主义者。资产阶级终于在教育上取得了胜利,正在把社会转变成一个没有反对者的社会,此后,还要通过经济、政治和文化的全球化,企图将世界转变成一个没有反对者的世界。诚然,1999年的大学生也像1968年的大学生一样关心政治(例如这一年爆发的科索沃战争),不过,他们主要是从技术层面上关心,而不像1968年的大学生主要从道义上关心(越南战争)。中产阶级国家就这样成功地将意识形态转化成“国家意志”,再将“国家意志”转化成每个国民的意志。在黄昏时,再听到哈佛校园某处偶尔传来《爱情的故事》的电影主题曲,真有一种恍若隔世的感觉,噢,那不过是青春期的骚动,而我们现在已不再那样天真。

转自 学术中华

Apr. 03, 20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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